一、桂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三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个人账户的清退处理:对于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三十八条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地区,对符合丧葬补助领取条件的,应同时计算丧葬补助金额),按照本规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三十三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可代参保人员或继承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支付手续后,终止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四十一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
二、桂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因工死亡只申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死亡待遇向其他险种申报);
(四)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需清退的个人账户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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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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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东莞一次性工伤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1到4级伤残的这部分职工每个月还能构成工伤保险机构领取伤残津贴,一直领取到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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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1)对于在职死亡或外国籍参保职工回国的,应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原件一份;(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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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第一次申请后,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金后,还有什么待遇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3不知道您是否清楚工伤的定义。严格来讲工伤待遇享受者应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知道您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建议来电详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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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待遇划入个人账户申请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打入单位账户还是个人账户,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谁经办打入谁账户。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工伤职工约定,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入指定账户。实践中,打入用人单位账户的占多数,这一方面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单位办理的较多,并且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如医疗费往往是用人单位垫付,需要从社会保险赔付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