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管辖异议,被告都应当依照法定期限向法院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即收到法院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供证据。
一、这样确定的原因
1、由于行政诉讼是以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核心的诉讼,因此,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仅要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依据,而且应通过其向法院提供的材料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此外,为了提高行政诉讼效益,实现程序公正,《行政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了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法院应依法判决其败诉。
3、一般情况下对被告的举证期限不会产生歧义,但当管辖权出现异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2款规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所举证据,是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依据的材料,与管辖权异议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明确规定了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0日内举证,受诉法院已经向被告发送了起诉状副本,被告也收到了起诉状副本,那么被告就应当在法定期限向法院举证。被告有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提供证据的除外。
5、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依法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受诉法院管辖的意见和主张。故管辖权异议仅涉及到法院管辖是否合法的问题,并不涉及到被告的举证是否可以延期问题,无论哪一个法院管辖,被告都必须依照法定期限举证。即使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也不影响被告依法举证,因为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的同时,可以将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一并移送,而受移送的法院则不应当重新接受被告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
6、如果允许被告可以在管辖权异议确定之后再重新确定举证期限,那么行政机关明知不存在管辖异议的情况,为了故意拖延举证,转化证据,也可能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从而使一些本来违法、缺乏证据的行政行为,经过诉讼阶段的修饰,以合法、证据充分的面目出现,这从根本上违背了行政诉讼的宗旨,不利于司法公正。
-
由一起行政诉讼案谈被告举证期限与管辖异议期间的冲突与解决
150人看过
-
被告在应诉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正确?
20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行政诉讼
12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上诉驳回后应不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以及能否再审
1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异议主体是谁?主体怎样确认?
15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及管辖异议制度
151人看过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
如何确定被告管辖权异议期限?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3被告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那么需要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来进行提出。然后有法院来裁定异议是否成立,异议成立的话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话,那么会驳回被告的申请。
-
管辖权异议驳回后应不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4《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这已成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任何法
-
一审举证期限内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按照你说的情况,可以提出。
-
怎样申请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9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异议成立的,驳回裁定。当事人对裁定驳回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和《最高法院解释》第六十三条处理: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
公诉案件举证期限内原告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按照你说的情况,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