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公证怎样进行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5:35:36 82 人看过

股权代持协议公证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审查:

1、受理公证申请的公证机关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代持协议、股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股权代持的原因

中国资本市场的高市盈率可能是催生股权代持的根本动因。细分至个案,存在下述原因:

1、使股份公司发起人数量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超过200人,在实践中因为对高管的股权激励等原因,一些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远远超过200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使发起人数量符合法律规定,股权代持也就势在必行。

2、规避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但需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而且该等关联交易需要向税务机关单独申报。中国资本市场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是,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蓄水池。为规避此等情形,一些公司采取了股权代持。例如,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成功过会之后,实际控制人转让了其持有的公司重要客户上海世恩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意图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从财务数据上来看,上海世恩在德威公司年销售收入中占据了半壁江山,从股权受让人的履历来看,受让人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股权代持的安排非常明显。在受到业界的普遍质疑后,德威公司实际控制人索性于2011年3月注销了上海世恩公司。

3、业务发展的需要。

2010年初,北京易讯无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讯公司)创业板IPO被否,就与多次安排股权代持有直接关系。易讯公司的实际股东徐立华等四个自然人是以生产手机为主要业务的波导股份的重要关联方,而易讯公司经营手机增值电信业务,需要与多家手机生产厂商合作。为在市场上保持易讯公司独立的身份,以便能够与其他与波导股份具有竞争关系的手机生产厂家在客户终端内置方面进行合作,徐立华等四自然人股东决定不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易讯公司的股权,而是委托第三方代为持有股权。

4、规避竞业禁止的限制。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从该条来看,法律并未禁止董事或高管投资设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但是许多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高管不得投资设立与公司业务竞争性的公司。作为一种变通的投资方式,一些董事、高管便采用了股权代持的方式投资与其任职公司竞争性业务的经营实体。

5、权力与资本的交易。

这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代持向权力人进行非法利益输送。考虑到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到了上市的时候,利益输送便表现为股份代持。

6、其他原因。

例如,一些外国投资者为规避中国法律对于外资市场准入的限制,往往通过中国居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知名人士为了避免引起关注,借用别人名义持有股权或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怎样进行股权代持的转让?
    股权代持的情况下需要转让股权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然后再由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只能由持有股权的股东进行。注意如果是向股东义务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是什么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
    2023-07-09
    388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股权代持股协议可以进行公证。股权代持股协议要进行公证的,公证处依法抑郁审查。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主体资格、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恶意、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等,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公证。因此,代持股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实际上就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关系。内部关系上:投资权益的归属人是隐名股东,若涉及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时,以合同约定(代持股协议)为准并兼顾实际出资的原则;外部关系上:显名股东才是合法的公司股东;名义股东若处分其名下的股份,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说也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不得主张行为无效。二、隐名股东怎样保护自己的股权第一,采用明确的协议记载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争取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尽可能保证各方对股权代持的了解和同意。第三,积极的参加公司的日常管理。第四,及时关注显名股
    2023-03-16
    324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审核是怎样的
    一、重点审查主体资格,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件,公司资料,双方的协议,隐名股东的出资资料,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并告知当事人如隐瞒会导致主体违法,进而导致持股协议无效,由此给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的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在公证询问笔录中询问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是否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行为,告知当事人如有上述行为会导致协议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承担。同时应审查隐名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管理,如果要参与,建议直接写入协议,如果不参与,应在协议中明确将股东表决权委托给显明股东行使,同时显明股东负有及时将公司重大事项通知隐名股东的义务。三、为避免损失实际出资人及第三方利益,协议中应约定名义股东不得擅自处分(包括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股权,处分前应征得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如书面同意),未经许可擅自处分
    2023-03-29
    443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审核是怎样的
    一、重点审查主体资格,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件,公司资料,双方的协议,隐名股东的出资资料,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并告知当事人如隐瞒会导致主体违法,进而导致持股协议无效,由此给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的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在公证询问笔录中询问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是否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行为,告知当事人如有上述行为会导致协议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承担。同时应审查隐名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管理,如果要参与,建议直接写入协议,如果不参与,应在协议中明确将股东表决权委托给显明股东行使,同时显明股东负有及时将公司重大事项通知隐名股东的义务。三、为避免损失实际出资人及第三方利益,协议中应约定名义股东不得擅自处分(包括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股权,处分前应征得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如书面同意),未经许可擅自处分
    2023-04-27
    496人看过
  • 签订代持股协议必须进行公证吗
    在法律意义上讲,签订代持股协议一般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值得注意的是,股权代持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发生纠纷的可能,此时公证之后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会更高,也就更能保护当事人在协议中的合法权益和诉求。一、股权转让协议与增资协议有什么区别股权转让协议与增资协议的区别有:(一)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的合同当事人虽然都含有公司的原股东及出资人,但从协议价金受领的情况看,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中出资人资金的受让方是截然不同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资金由被转让股权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属于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协议中的资金受让方为标的公司,而非该公司的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二)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支付价金一方的当事人对于标的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协议中,支付价金的一方在支付价金取得了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对公司从成立之时到终
    2023-03-14
    153人看过
  • 股权代持如何核查
    1、新三板对股权代持的态度在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代持是一直绝对的禁区。对上市公司而言,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诚信和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股市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和千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而,“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同时,股权代持在新三板挂牌中也是不允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明确要求挂牌公司要“股权明晰”。《证券法》及其他与企业上市、挂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股权代持这一行为本身是无效的,因而监管部门为确保满足“股权清晰”的监管审查口径,也只是要求公司对股权代持的行为进行清理,但并未否认股权代持本身的合法性。但为了防止因股权代持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04-16
    30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股权代持协议怎样规定公司股权代持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签订代持股协议必须进行公证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4
      在法律意义上讲,签订代持股协议一般不强制要求公证。 但值得注意的是,股权代持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发生纠纷的可能,此时公证之后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会更高,也就更能保护当事人在协议中的合法权益和诉求。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30%怎样进行转让股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
    • 股权代持需要公证吗?怎么公证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2
      无需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只要当事人依法达成股权持有协议,程序合法,协议就有效。 公证可以证明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公证。
    • 股权赠与怎样进行公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1
      办理股权赠与需要携带赠与人、受赠人的明、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赠与股东之外的人)、赠与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他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到公证处办理。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当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明。当事人可以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赠与合同,但应亲自签名,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或捺指印。需要注意的是,申办股权赠与公证时,赠与人是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赠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比如未成年,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