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是和谁签订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9:31:23 228 人看过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民法典对以前的保证合同做了三部分的修改,分别是保证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的签订有三种情况,保证人与债权人,保证人与债权人和主债权人、保证人单方面提供保证书。

一、保证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新变化: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改为按一般保证处理

作为保证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之一,保证方式有两种,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关于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后果,《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该变化是一个原则性改变。

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突出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明确约定“连带”字样。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前提条件都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但实务中存在大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尤其常见于民间借贷纠纷中,经笔者检索案例发现,比较典型的情形包括:

1、保证人在借条或主合同上仅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但并没有明确其保证方式;

2、仅约定债务人不偿还或没有按期偿还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3、同时成立的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对于保证方式的约定不一致,或者既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意思表示,又有承担一般保证的意思表示;4)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仅有无条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偿还责任的相关表述。

(二)新变化:对于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点有变化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须首先向债务人追偿,在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一般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

二、保证合同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也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保证合同是否需要式合同的签订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对合同的形式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而保证合同可以由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来单独订立,或者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订立保证条款。一、签订债权抵押协议要注意什么第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④抵押财产的价值;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要注意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二、那么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怎样的呢?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1、主合同无效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担保合同不一定无效;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如果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担保合同
    2023-03-04
    418人看过
  • 辅警签订合同的对象是谁
    辅警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与其任职的国家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怎么投诉辅警如果辅警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维权。目前关于辅警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但多数地方法规和规章将辅警权限和职责归纳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相应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023-07-06
    453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是要谁签呢?
    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一、怎样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二、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怎么写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
    2023-06-25
    78人看过
  • 签订合同时,甲方和乙方谁先签署?
    甲方先签合同或乙方先签合同都可以,法律上没有限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令印章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是先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先培训先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培训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工作。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不缴社保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
    2023-07-07
    455人看过
  • 外派员工应当和谁签订合同
    外派员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所以劳动关系还是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久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两年。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
    2023-03-28
    328人看过
  • 签订的合同相对人指的是谁?
    合同中的相对人是指成就合同关系的双方的对应人、或利害关系互存的对立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这里的相对人,即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本人,也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相对人。一、签订的合同具有哪些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
    2023-06-20
    220人看过
  • 合同由谁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吗?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的效力的规定是什么?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是否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2023-08-11
    245人看过
  • 签订的合同由谁作废?
    合同应该由合同当事人作废。合同作废是指解除合同的情形,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者依法解除,所以合同应该由合同当事人作废。合同作废的方式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协议解除。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民法典》中解除合同的方式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约定解除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保险合同怎么解除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保险法》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
    2023-03-10
    433人看过
  • 签保证合同的协议应该是谁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一、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
    2023-04-05
    358人看过
  •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由谁保存
    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多少个当事人就需要实际签订多少份劳动合同,而各个当事人都是自己保管自己的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能进行统一保管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包括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法律规定均要求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签订劳动之后用人单位的义务是什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不得通过约定的方式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保险权利。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保险权利是一项绝对权利,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即便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
    2023-02-19
    147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谁的责任?
    韩某在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该公司不服,认为双方没有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的主要原因是韩某拒绝签订,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责任,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形成未签订事实的过错一方来承担不利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上述法律规定
    2023-06-10
    296人看过
  • 公司签订合同一般是谁
    一、公司签订合同一般是谁(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
    2023-04-30
    424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备案和网签谁先进行?
    一、签订购房合同,备案和网签谁先进行一般来说,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备案以网签为前提,只有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是正式生效。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中心或者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网签相当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网签后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在互联网商查询网签信息。已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新房备案是指购房合同备案。购房合同备案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是唯一的,在网上输入备案号可查询房屋的相关信息。二、购房合同要怎么备案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
    2023-04-18
    349人看过
  • 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和谁签订
    一、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和谁签订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签订。依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最好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因为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使用劳动派遣,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二、劳动合同需要按手印吗劳动合同签订一般需要按手印,因为签名容易伪造,而手印则是唯一的,不可能被伪造。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按手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2.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3.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4.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5.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三、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包括的
    2023-06-19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买房合同和购房合同是谁签订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0
      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直接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还有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
    • 签订的购房合同是谁订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4
      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现(现有房屋)。两者的区别在于:商品房预售采用预售合同,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方支付全部房价后,可以直接办理转让手续。商品房销售合同适用于现有商品房(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商品房)的销售。因此,现在签订的预售合同,交付时不再签订销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转让手续。预售合同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照合同本身签订销
    • 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和谁签劳动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6
      公司股东关系是依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形成的,在工商登记上予以记录。公司股东并没有为公司干活的义务。 如果公司聘用你担任实际管理职务,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这些职务,那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当然,如果你愿意主动放弃报酬,那是另一回事。如果有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正常劳动者一样。
    • 签订的保证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6
      签订的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
    • 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4-07
      一般是跟房地产开发商或原业主签订。即: 如果是从开发商那里购买的商品房,就应当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就应当和之前的业主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