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表姐弟对簿公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21:02 407 人看过

为争房产,表姐弟对簿公堂,经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表姐败诉后,上诉到海口中院。近日,海口中院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再审,表姐弟继续对簿公堂。

据了解,生前家住海口玉沙村的孟某,第一任丈夫邱某和她生下3个子女,大儿子邱小、大女儿邱小妹还有小女儿。孟、邱结婚六七年后离婚。之后邱小妹改随母姓叫孟小妹。

1956年,孟某经人介绍,与男子左某组建新家庭,并在玉沙村二里建了一间面积为46.8平方米的房子。之后两人又生育了3个子女。

邱小长大后游手好闲,四处借钱赌博。

在左某过世多年后,2009年7月,孟某也去世了。2010年5月,孟小妹等6兄妹意外得知,孟某名下的玉沙村二里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权的所有人竟是其外甥小方(包括拆迁安置房)。孟小妹等人因此与小方发生纠纷。协商无效后,孟小妹等人将表弟小方告到龙华法院。孟小妹等人称,2007年9月,邱小欠债没有能力偿还,就骗母亲将房屋低价转让给表弟小方。当年年底,小方与龙华区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让法院判决其转让孟某房产的行为无效。

龙华法院审判后认为,小方与孟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小方已取得了涉案房产的拆迁补偿权益,遂驳回孟小妹等人的诉讼请求。孟小妹不服只好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房相关文章
  • 尽子女义务因遗产与弟弟对簿公堂
    解除收养关系的想法源于钱萌对养父母一直以来忽视自己的怒气,多少有些意气之争,但在心里钱萌还是拿钱建国一家当做自己的亲人,第一次拿到工资的时候,留下必要的生活费,剩余的钱钱萌全都用来给养父母买礼物,在钱萌看来,如果没有钱建国夫妇的抚养,被亲生父母抛弃的自己根本不会有什么未来。每次钱萌来家里,钱建国夫妇也是热情款待,在钱建国心里,多少也有些愧疚:收养了孩子却没好好教导,有了亲生子就没再关注过养女。一方感激一方愧疚,双方尽管解除了收养关系,反倒比解除收养关系之间还要融洽。2010年2月,钱建国因为患肝癌住院治疗,钱强还在上学,帮不上忙,钱萌主动帮助宋蕊照顾病人,忙前跑后,送饭陪床。几个月后,钱建国病逝,钱萌也以“家人”的身份帮忙料理后世,宋蕊看在眼里,念在心上。2014年2月,宋蕊因脑梗被送往医院急救,只有19岁的钱强手足无措,钱萌张罗着大事小事,因为宋蕊昏迷,钱强又一问三不知,钱萌掏钱交了住院
    2023-08-04
    209人看过
  • 三姐妹因借条对簿公堂
    法律综合知识
    小妹拿着欠条要大姐还钱,大姐却说欠条是二妹写的,签了她的名字,与她无关。二妹说,欠条是自己写的不假,是大姐不会写字,自己只是帮忙代写的。结果,为了这1万元钱,三姐妹对簿公堂。原告老三说,2009年1月,大姐找她借款3万元,因大姐不会写字,就找二姐帮忙写借条,二姐还帮忙在上面签了大姐的名字。2010年间,大姐还了2万元,可拖欠的1万元却一直没还,所以她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大姐、二姐还这1万元。庭审中,大姐说自己没向老三借过钱,欠条不是她写的,也从没让二妹帮忙打过借条。借条上没有我写的一个字,怎么能凭这样的借条找我要钱?老大说,此前她确实还过小妹2万元,但这2万并不是小妹所说的3万元中的2万。被拉上被告席的老二觉得特别冤枉。她说,当年只是因为大姐不会写字,才帮忙打借条、帮大姐签名的。我一分钱没落到,怎么最后摊上官司了呢?老二说,这笔债务原本跟她没有任何关系。近日,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溧水法院认为,
    2022-04-17
    64人看过
  • 借贷纠纷二度对簿公堂
    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起诉了,但是被告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就申请了撤诉,但是若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继续还款或未按照新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民间借贷被起诉后果民间借贷被起诉的后果: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人民法院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使用、转移;4、搜查。采敢搜查措施是民事执行中最严厉的一种,目的在于查获当事人隐匿的财产以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2023-07-12
    467人看过
  • 房产证“漏掉”姐的名字姐弟争房上公堂
    安徽省霍邱县的一对同胞姐弟共同出资建房,但房产证上却只有弟弟一个人的名字。姐姐为此将办理房产证的河南省固始县房地产管理所告上法庭。12月25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判决,依法撤销被告固始县房管所为第三人陈某亚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陈某与第三人陈某亚系同胞姐弟,陈某现住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陈某亚现住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子镇。2008年7月,原告陈某夫妇与陈某亚共同出资,在固始县陈淋子镇街道九华路建造四间两层共八间临街门面房,双方约定各拥有其中的两间两层房屋的所有权。2009年5月2日,弟弟陈某亚瞒着姐姐陈某,私自到固始县房管所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房权证上的户主仅有陈某亚一人。原告夫妇得知后,将房管所诉至法院。在法定期限内,被告固始县房管所未向法院提供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庭审中,房管所辩称,原告不能证明自己有诉权,所以房管所才不提供证据。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行政
    2023-06-10
    55人看过
  • 旧情侣因房子纠纷两次对簿公堂
    近日便有一对曾经的情侣因房子纠纷两度上法庭,女方要求男方补交居住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子期间的房租及物管费,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驳回了原告小晨的诉讼请求。分手后争房款争房租小伟和小晨原是男女朋友。2008年11月27日,两人以按揭贷款方式共同购买了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某小区的1004号房,但登记在小晨一个人名下。2009年1月,该房屋收楼。小晨说,购房之后,她在2008年12月返回了东北,于是将房屋交由小伟来打理,所以小伟从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就居住在该房屋。2009年3月,双方因事闹僵分手了。2011年10月,小晨返回中山,发现小伟及其家人还在1004号房屋居住,遂要求小伟立即搬离。1个月后,小伟是搬离了,但他将原属于小晨所有的家具也一并搬走,还起诉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因购买上述房屋而支出的款项94599.1元。2012年5月14日,市第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
    2023-06-10
    115人看过
  • 姐弟房产纠纷怎样调解
    法律综合知识
    一、姐弟房产纠纷怎样调解两位亲手足争夺房产的事件,涉及到的是民事调解领域的问题,因此法院有权指派经过专门培训的调解人员,通过多元化的方式来化解这对兄弟姐妹之间因财产继承而产生的纷争。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需悉心聆听双方的陈诉,详细地解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宏观政策,并秉持着高度的耐心与诚意进行劝导工作。在双方当事人平等对话、互相理解与体谅的前提下,为他们提供纠纷解决的策略建议,协助他们自主达成调解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二人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若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存在,那么对于该房产的分配原则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公平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兄弟房产纠纷怎样打官司1、书写民
    2024-07-31
    215人看过
  • 男子隐名买回迁房十年后与姐姐对簿公堂
    姐姐卖房给弟弟,约定十年后过户。如今,姐姐反悔,要求弟弟腾退房屋。无奈,弟弟曾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姐姐曾女士夫妇赔偿经济损失。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2003年8月8日,曾女士家因宅基地拆迁获得昌平某小区的安置房,之后该房屋一直由弟弟曾先生居住。曾先生诉称,姐姐曾女士在2003年8月就以14.76万元的价格将该安置房出售给自己,并已支付了部分房款。姐弟俩商定在房屋交付的十年期满之时(即2013年8月)再进行过户。基于直系血亲关系,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未进行书面约定。但2013年2月,姐姐曾女士家利用法院调解的形式,将该安置房屋过户至其儿媳名下,后其儿媳起诉曾先生要求其腾退房屋。曾先生要求曾女士夫妇赔偿经济损失。曾女士辩称,自己并没有将房屋卖给弟弟,只是一直出租给他使用,当时付的钱就是租金,并不是部分房款。而且房子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在2013年2月已经通过法院调解过户给了儿媳妇
    2023-06-08
    129人看过
  • 哥哥旧宅翻盖新房起纷争同胞兄弟对簿公堂
    哥哥在翻盖旧房时,将老父在世时分给弟弟的旧房一并拆除,重新建了一座新房子,弟弟经阻止未果,遂以侵权为由将哥哥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7月10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哥哥一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为原告腾出原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的堂屋五间地基;法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韩俊与被告韩煌系同胞兄弟。1987年双方分家时,将老宅堂屋五间分给原告,东屋三间属于原、被告的大伯所有,被告韩煌对其大伯尽赡养义务后该东屋归被告韩煌所有。原告的堂屋为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2006年底,被告于2006年农历腊月初三将该堂屋掀掉,腊月二十二开始打圈梁,并在此地基上建起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14米(含大门)的五间砖混结构平房。期间原告及其家属多次阻止,并经亲戚朋友多次居中调解未果。后原告以被告一家三口未经其同意擅自掀房建房构成侵权为由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姐弟合伙开门头房退出时发生纠纷姐姐告弟弟
    亲姐弟俩合伙开了一家门头房,后姐姐想退出,却因2万元转让差额发生纠纷,一怒之下,姐姐将弟弟告上法庭。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原告马某(姐姐)诉称,原、被告曾共同经营四方区长沙路附近一家门头房,2009年3月10日,双方就门头房经营权及相关财产一次性转让达成协议,约定被告于2009年3月24日前给付原告56.5万元,原告退出共同经营。现被告仅支付原告54.5万元,余款2万元至今未付,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2万元,违约金1万元。马某的弟弟辩称,因原告曾向门头房借款2万元未还,被告才将借款抵销后给付原告54.5万元。据此,被告不欠原告钱款,请求判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庭审中,原告自认曾于2009年1月23日从共同经营的门头房中支取了2万元。虽然原告主张该2万元用于偿还共同经营的投资借款,因被告不予认可,原告又无证据证明,四方法院认定该2万元系原告在共同经营期间对门头房的
    2023-06-06
    334人看过
  • 离异夫妻争共同房产权双双与姐夫对簿公堂
    临高县加来镇的符某(化名)夫妇离婚后,其姐夫陈某为了争夺他俩的房屋所有权,便将小舅及其前妻告上法庭,一审陈某败诉。1997年,没有住房的符某(化名)夫妇跟姐夫陈某协商,决定以陈某的名义在加来铁木加工厂买下一块地皮。当时铁木加工厂出具的收款单据,购买人为陈某。2001年农历6月,符某夫妇动工兴建房屋,由符某到加来镇建设管理所报建,并交纳了报建费、建安营业税。同年农历10月,房子建成。而陈某住在加来镇上,从未参与建房,房屋建成后,陈某及子女均未住过该房屋。2002年4月,符某夫妇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陈某突然向临高法院提起诉讼,称房屋的宅基地是他本人的,建房费用也是他出,房子建成后因为其内弟符某夫妇无房居住,所以暂时借给他夫妇居住的。要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己对该房屋享有财产权。法院经过调查审理认定,离异夫妻俩举证充分,证某效力大于陈某举证。近日,临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讼争
    2023-04-22
    237人看过
  • 同胞兄弟因旧宅翻新对簿公堂
    哥哥在翻盖旧房时,将老父在世时分给弟弟的旧房一并拆除,重新建了一座新房子,弟弟经阻止未果,遂以侵权为由将哥哥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7月10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哥哥一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为原告腾出原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的堂屋五间地基;法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韩某俊与被告韩某煌系同胞兄弟。1987年双方分家时,将老宅堂屋五间分给原告,东屋三间属于原、被告的大伯所有,被告韩某煌对其大伯尽赡养义务后该东屋归被告韩某煌所有。原告的堂屋为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2006年底,被告于2006年农历腊月初三将该堂屋掀掉,腊月二十二开始打圈梁,并在此地基上建起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14米(含大门)的五间砖混结构平房。期间原告及其家属多次阻止,并经亲戚朋友多次居中调解未果。后原告以被告一家三口未经其同意擅自掀房建房构成侵权为由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立即
    2023-06-10
    425人看过
  • 兄弟姐妹房产纠纷——房产继承顺序
    一、兄弟姐妹房产纠纷——房产继承顺序在涉及到直系血亲例如兄弟姐妹之间的房地产所有权传承调整时,遗产递交接规首先确认权利的归属者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如果在这些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并未发现任何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者他们选择放弃继承权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继承顺序将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获得的遗产份额通常被认为是平等的。对于那些面临特殊困境的人士,如未成年人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他们应该得到更多的遗产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
    2024-07-21
    110人看过
  • 临泉一夫妻因“无任何财产纠纷”对簿公堂
    临泉一对小夫妻,因感情不和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约定为无任何财产纠纷。然而离婚后不到一年,双方却因对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无任何财产纠纷理解产生分歧又闹上法庭。日前,临泉法院对这起特殊纠纷案件进行审理。陶某与李某于2003年结婚。2010年12月,李某在外地做生意,因资金周转紧张向妻子陶某借款5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一年内归还。2011年,陶某因与李某感情不和,双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达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无任何财产纠纷。2011年年底,李某所欠陶某的5万元债务到期。陶某要求李某归还所欠债务。李某则认为与陶某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双方已约定无任何财产纠纷,双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已消除,依法不应偿还。因李某拒绝偿还借款,陶某于2012年初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对陶某所说借款事实及提供的借条均不持异议。另查明,陶某与李某离婚时,虽
    2023-04-23
    202人看过
  • 物流收发货起纠纷不用对簿公堂
    昨日,由市司法局、香坊区司法局和龙运物流公司联合成立的全省首家物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哈尔滨龙运物流园区正式挂牌。今后关于物流企业、运输公司及个人间产生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均可以到这里免费进行调解。与以往相比,省去了发生纠纷就到法院对簿公堂的麻烦,既省时又省力。据悉,新成立的香坊区物流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哈尔滨龙运物流园区内,有专门的调解员、律师,负责接待、受理、调解物流纠纷。香坊区司法局根据每年百余件物流纠纷发生的实际情况,将物流企业、运输公司及个人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产生的纠纷,以及物流企业与员工,与第三人因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产生的纠纷纳入调解范围。同时,物流纠纷调委会调解纠纷以及时、快捷、有效为原则,在受理方式、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等方面尽可能做到程序简化、方便实用。物流纠纷调委会调解物流纠纷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调结。特殊情况,经纠纷双方当
    2023-04-24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拆迁安置房
    相关咨询
    • 尽子女义务 因遗产与弟弟对簿公堂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18
      解除收养关系的想法源于钱萌对养父母一直以来忽视自己的怒气,多少有些意气之争,但在心里钱萌还是拿钱建国一家当做自己的亲人,第一次拿到工资的时候,留下必要的生活费,剩余的钱钱萌全都用来给养父母买礼物,在钱萌看来,如果没有钱建国夫妇的抚养,被亲生父母抛弃的自己根本不会有什么未来。每次钱萌来家里,钱建国夫妇也是热情款待,在钱建国心里,多少也有些愧疚:收养了孩子却没好好教导,有了亲生子就没再关注过养女。一方
    •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出纠纷 儿女与继母对簿公堂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21
      9月22日记者从莱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遗产纠纷,法院巧断家务事,因父亲去世后将房产留给继母而心有不满的4名子女,最终服判息诉。   官司要从一套房屋说起。70多岁的老汉张某生前做生意,与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老伴去世后,张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与刘某结婚,婚后双方相处很好,2008年张某因患癌症医治无效病故。张某生前一直居住在市区繁华路段的一套住房中,张某刚刚过世,争夺房产的战争就在家中打响,最终
    • 不提提房产子女为老父亲XX对簿公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双方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你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同样对其财产具有继承权
    • 财产漏分 离婚2年后对簿公堂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14
      市城区的张明(化名)与李洁(化名)因感情不和,经协议于2009年9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了住房、小车归张明所有,张明向李洁支付12万元,另外,双方还对存款、债务等事项进行了协商。   离婚几个月后,李洁才想起来,在她和张明结婚后,两人还投资开了一家装饰公司,这部分财产还没有进行分割。于是,李洁找到张明协商,希望能拿回自己该得的那部分,然而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协议。今年2月,李洁
    • 婚前双方出资对簿公堂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两人婚前买房,首付款由双方父母支付,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应属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闹上法庭。6月5日,兰州中院对这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房屋为双方共同共有。崔刚与王燕在大学期间确定了恋爱关系。毕业后,两人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买了房,贷款由崔刚和王燕每月偿还。崔刚和父母协商后,同意了王燕父母的提议。很快,两家各出资15万元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崔刚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