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与盗窃中止的区别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7 20:37:54 407 人看过

一、盗窃未遂与盗窃中止的区别有什么

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的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盗窃中止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盗窃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而盗窃中止在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可以发生。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盗窃未遂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而盗窃中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内。

(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盗窃罪惯犯与累犯的区别有什么

盗窃罪惯犯与累犯的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

2、犯罪种类限制不同。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

3、主观表现不同。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

《刑法》第65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n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盗窃集团与盗窃团伙的区别
    刑法第二十六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这是立法上首次以刑法法典刑法规定集团的概念及构成条件。根据这一规定构成盗窃犯罪集团必须具备如下特征:1、犯罪主体的多数性。盗窃犯罪集团的成立,其成员至少要达到三人以上。二人盗窃不能够成盗窃集团。从司法实践中看。盗窃犯罪集团一般少则三、五人,七、八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2.犯罪目的的明确性。犯罪集团都是为了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目的而建立的。盗窃犯罪集团则是为了窃取财物而成立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有的盗窃犯罪集团兼施多种犯罪的,如有的盗窃集团同时又兼施抢劫、诈骗等多种犯罪,构成盗窃、抢劫、诈骗等多种性质的综合犯罪集团。3.犯罪形式具有组织性。盗窃犯罪集团是一种有组织的共同犯罪。这种组织性表现为,在盗窃集团内部有一个较为严密和完整的组织体系,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和一般成员,首要分子与一般成员之间存在领导
    2023-06-11
    352人看过
  •  盗窃未遂与盗窃:分别如何定义和解释?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和刑事责任。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中止在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可以发生,且未完成犯罪的原因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内。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了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某些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能成功。盗窃中止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两者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盗窃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而盗窃中止在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可以发生。(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盗窃未遂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而盗窃中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内。(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2024-05-13
    201人看过
  • 盗窃的犯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
    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盗窃罪有犯罪预备吗盗窃罪有犯罪预备,所谓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形态的一种,它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
    2023-02-21
    65人看过
  • 入室盗窃与盗窃与盗窃有什么不同
    入室盗窃和盗窃有区别。入室盗窃是盗窃的种类之一,盗窃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入室盗窃即构成犯罪,但普通的盗窃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一、入室盗窃3万判几年入室盗窃3万属于盗窃数额巨大的范畴,法律规定,盗窃公司财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二、入室盗窃有数额要求吗入室盗窃没有最低限额,实施了入室盗窃行为就构成盗窃罪。盗窃罪对一般盗窃有数额要求,对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都没有数额要求。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具体盗窃多少会被立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或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
    2023-04-07
    96人看过
  • 盗窃信用卡罪与盗窃罪有何区别?
    盗窃信用卡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盗窃罪,因为不存在触犯其他罪名的前提,成立牵连犯显然难以令人信服,更无所谓盗窃行为吸收使用行为即成立吸收犯之立论;第三,事后不可罚行为并不是对事后的行为不处罚,而是指先前的行为已经包括了事后的行为,事后行为的性质已经在对先前行为的评价中得到了评价,无需再行评价。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怎么规定1、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3-07-07
    57人看过
  • 盗窃未遂、预备和中止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而又发生错误较多的一个问题。刑法理论对此尚缺乏深入研究,1998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也只对盗窃未遂的犯罪作出了解释,而对盗窃预备中止未涉及,既是已有司法解释的盗窃未遂的刑事责任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和执行也存在不少分歧和错误。因此,有必要对盗窃未遂、预备和中止的罪与非罪问题进行探讨。一、盗窃未遂罪与非罪如何认定1、盗窃未遂的犯罪构成标准及其存在的范围。《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该解释的理解,普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盗窃未遂构成犯罪,只能是以盗窃数额巨大或者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对于盗窃数额较大而未遂的,则不构成犯罪。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均以上述司法解释来规定数额较大的未遂,可以构成犯罪为
    2023-06-11
    317人看过
  • 盗窃罪有未遂和既隧区别吗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界定。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盗窃罪未遂的成立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必须已经着手实施盗窃犯罪行为;第二,尚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没有取得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第三,犯罪未完成即没有非法控制他人财物是盗窃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2023-06-13
    172人看过
  • 盗窃未遂与盗窃行为有哪些不同之处?
    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的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盗窃中止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两者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盗窃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而盗窃中止在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可以发生。(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盗窃未遂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而盗窃中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内。(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吗1、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盗窃是结果犯,未遂指危害结果没有完成的犯罪形态,盗窃罪的危害结果是公私财物受到侵害,在你的描述中,未能盗的财物,那么单单就盗窃罪而言,公私财物未受侵害,危害结果没有完成,属于未遂。2、盗窃
    2023-08-12
    409人看过
  • 盗窃未遂中的有关界限
    一、盗窃未遂中的有关界限由于客观因素而导致盗窃行为没有最终完成,则对盗窃未遂的处罚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关于未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定罪依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1984年《解答》)中规定:“对于潜入银行金库、博物馆等处作案,以盗窃巨额现款、金银或珍宝、文物为目标,即使未遂,也应定罪并适当处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又根据新刑法的有关规定,公布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1998年《解释》),1998年《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应当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为审判工作中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了依据。从这一规定可看出以下三点:1、1998年《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显然是针对未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而言的。盗窃未遂定罪的前提
    2023-06-03
    86人看过
  • 盗窃罪500是盗窃未遂吗
    盗窃500和盗窃未遂没有关系,一般盗窃未遂这样分析:要正确界定盗窃未遂,首先应正确把握“控制”的含义以及控制与失控之间的时空关系。所谓控制,是指对财物的直接把握或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财物的制约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例如,将财物放在身上且仅凭自己的意愿便能处分财物,就是“直接把握”;虽然财物不放在身上,但将财物放在自己的房间内或公共场所某处自己能够辨认并取回的地方,就是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财物的制约。关于控制与失控之间的时空关系,物主与盗窃者之间对财物的控制权是互相排斥的,不可能同时控制同一财物。如果物主控制着财物,盗窃者就不可能同时也控制着该财物;反之亦然。然而,物主失去了对其财物的控制,该财物却并不一定为盗窃者所控制,这是因为,前者的“失控”既可能是被盗,也可能是“遗失”,只有前者对财物的“失控”是由于后者所为,该财物才必定为后者所控制。并且这种控制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一旦物主失去对财物
    2023-06-03
    193人看过
  • 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区别
    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是存在竞合情形的,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最大的区别是盗窃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是普通的财产,而盗窃枪支弹药罪盗窃的对象是枪支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国家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
    2023-06-03
    100人看过
  • 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是盗窃未遂
    1、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盗窃是结果犯,未遂指危害结果没有完成的犯罪形态,盗窃罪的危害结果是公私财物受到侵害,在你的描述中,未能盗的财物,那么单单就盗窃罪而言,公私财物未受侵害,危害结果没有完成,属于未遂。2、盗窃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预备的根本区别。(2)犯罪未得逞,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既遂的根本区别。一、偷车怎么认定既遂偷车行为是犯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界定。如果原所有权人失去了对被偷车辆的控制权,或者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则认为偷车行为已经既遂。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关于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笔者在实践中
    2023-06-22
    76人看过
  • 盗窃未遂算不算盗窃罪
    一、盗窃未遂算不算盗窃罪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未遂仍然构成盗窃罪,只是在量刑时会有所考量。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盗窃的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三、盗窃案多久能判下来我国《刑法》对盗窃案件什么时候能作出判决是没
    2023-04-20
    421人看过
  • 盗窃行为与盗窃罪有何区别,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盗窃是一种行为,当盗窃行为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时,一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当盗窃行为达到一定严重性,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时,即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行为与盗窃罪有何区别,最新的规定是什么?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
    2023-11-2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未遂犯罪与盗窃既遂犯罪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5
      1、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3、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
    •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盗窃罪与盗窃罪有何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侵害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主面是故意。盗窃罪的必要条件: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即定罪。抢夺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夺罪与盗
    • 盗窃中止和未遂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6
      盗窃中止和未遂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 盗窃罪怎么认定, 盗窃未遂怎么处罚, 盗窃罪既遂与盗窃既遂如何区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盗窃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 解析盗窃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1
      盗窃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是作案的时间不同、犯罪未实施的原由不同、造成的结果不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等。盗窃在实施的过程中当事人放弃了犯罪行为,那么在追究刑事责任时相对会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