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买证据而使用的钱,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单独提出求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8:35:14 450 人看过

不可以,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赔偿的范围包括购买证据的钱。而且也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附民事诉讼的求偿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吗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3、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举证期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
    2023-06-14
    250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可以单独提起吗
    可以。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一)原告具有行政赔偿请求资格;(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四)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五)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六)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律师补充: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视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未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可能存在行政赔偿的,应当告知原告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告在第一审
    2023-05-06
    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受害人拍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受害人拍摄的受损现场的照片属于视听资料,但如果以电子介质形式提供的,则属于电子数据。虽然书证、物证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注意拍照的技巧与照片的保存方式,如果照片的内容无法证明诉求,或者照片真伪受到质疑,都有可能影响照片的证据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2022-03-21
    345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吗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一、老公对我施行家庭暴力我能够要求赔偿吗老公对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当事人受不了跟别人同居了,不能申请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只有无过错方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才有权向过错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而女方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的,也构成了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成为了婚姻中的过错方,所以当事人不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二、民法典规定怀孕期间家暴能离婚吗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起离婚。如果是女方在怀孕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是可以提出离婚并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等。三、出轨受精神损害怎么赔偿首先要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然后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材料,最后索要精神损害赔偿。(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023-06-28
    217人看过
  • 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其证据规定一般是有法律规定的,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而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规则,应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民事诉讼二审对证据的审理二审法官在整体了解原审诉讼材料的基础上,重点熟悉与上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规定》第41条第2项对上诉人提供新证据作了严格的限制,改变了当事人随时提出新证据的做法,将当事人提供证据设定在原审举证期限内完成。因此,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基本上没有举证任务,二审法官的主要工作是熟悉一审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掌握这些证据在原审庭审程序中的质证以及原审法官对该证据的认证情况,并重点掌握与上诉请求、理由相关证据材料及质证、认证情况。目前二审程序中
    2023-07-01
    3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购买证据是否有效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购买证据是否有效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购买证据,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
    2023-04-18
    2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采用中存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民事诉讼的完善和发展,促进了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但在审判实践中,特别是在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中,在证据采用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举证时限、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等方面。一、当事人举证责任意识淡薄,导致举证期限拖延时间太长《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时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但在具体操作中,一个问题是,有些实行立审分离的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时,并没有指定举证期限,因此在案件到业务庭审理时,只有重新指定。特别是在基层法院,辖区群众法律观念、证据意识相对较为淡薄,往往不能积极地在规定的举证时限内提出证据,而是随着案件的审理,逐渐认识到案情所涉及的事实才随时举证。根据《证据规定》第34条第2款,对于对方当事人同意质
    2023-06-06
    364人看过
  • 可以在民事诉讼中部分放弃请求吗?
    诉讼请求的放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放弃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全部或部分的民事实体权利请求。放弃诉讼请求源于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诉讼请求的放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放弃部分的诉讼请求,二是放弃全部的诉讼请求。对于诉讼请求的放弃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法院对放弃的部分不再审理;当事人放弃全部诉讼请求的,法院视之为撤诉。如果申请放弃监护权可以吗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一般而言,父母是不能放弃监护权,除非父母死亡、被监护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监护权才消失。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情形有:(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
    2023-07-03
    100人看过
  • 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吗
    一、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吗1.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调卷公函后,应当在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交给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1.因侵权产生的赔偿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4-21
    295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提出抗诉
    抗诉的提出是指哪一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对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诉,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023-08-05
    485人看过
  • 本单位员工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用人单位本单位员工提供的有利于本单位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仅有内部员工的证言是不够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据,才可以共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厂方以员工吴某多次上班睡觉,严重违纪为由开除了吴某。仲裁时,既提供了两个保安的证言证明吴某多次上班睡觉,但吴某否认。结果仲裁裁决认定厂方解除合同事实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责令厂方支付吴某经济赔偿金。
    2023-06-14
    21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能作为证据的出轨事实清单
    婚外情调查中,关键证据包括保证书、悔过书、警方笔录、单位处理决定书和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对于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必须采取合法方式获得。警方介入处理嫖娼事件,警方的笔录成为重要证据。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也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1、当婚外情调查曝光后,一方可能会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文件表示悔改,这些文件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通常情况下,警方会介入处理嫖娼事件,警方的笔录将成为重要证据;3、单位在发现职工有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处理决定通常会在书面材料中记录,这些文件也是重要证据;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也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5、对于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当事人必须采取合法方式获得,否则这些证据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单位处理婚外情事件的证据及记录方法单位处理婚外情事件的证据及记录方法是企
    2023-11-19
    246人看过
  •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单独买房吗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单独实施买房交易。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代为进行房产交易。一、监护人能代签合同吗可以。法定监护人替被监护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因为被监护人或者是未满十八岁,或者因病等因素。不具备或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的,那么监护人可替代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法定监护人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多少岁以上可以成为监护人监护具有以下特征: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因此,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民法中监护权人是否有顺序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
    2023-06-20
    35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单独民事诉讼的规定
    一、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单独民事诉讼的规定是的,按照具体情形的不同,当民事主体由于触犯刑事法律法规而遭受财产损失时,他们有权通过单方面提出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实施罪行的义务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再者,如果因为受到犯罪侵害,而希望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独立发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会受理此类请求。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被害人等相关人员的申请或者检察院的提请,将由该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纳入到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都是可以被提起的。若刑事案件已经审结,那么就应当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通常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与刑事案件一并进行审判,但是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度延误,有时候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结束之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刑事诉讼法
    2024-05-17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使用复印件作为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13
      在处理各类债务纠纷问题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一方采取了合法且合情理的手段获得了无法产生质疑的视听资料或经过反复核实无误的复制版,此类录音证据便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录音内容才能被认定为具有合法证据效力:首先是在公开场合下由其他人录制的录音,这些录音记录了关于债务问题的双方沟通情况,具有合法性;其次是在公开场合与债务人就债务所涉及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沟通的现场录音;最后,录音内容必须保证完
    • 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欺诈行为而无法证明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再审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可以作出证据使用。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本案的事实已被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无需举证证明了,但是,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生效判决的除外,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
    • 单独一张借条可以做为诉讼的证据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 民事诉讼过程中因取证而花费的开支可不可以提出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各种情况都不一样,有的法院支持,有的不支持,但是一般如果直接说是取证费用一般不支持,如同律师费不支持
    • 刑事附民中可以单独提民事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 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损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的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未提起的,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刑事判决生效后,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