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一、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不需要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停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发生交通事故车上的货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押当事车辆调查处理。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涉案财物应当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建立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账户,并指定其内设部门负责对办案部门保管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安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羁押期间财产会怎么处置
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如果财产与案件有关的,应该进行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
393人看过
-
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158人看过
-
扣押查封属于强制执行还是强制措施
326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前提
213人看过
-
查封扣押实施流程
403人看过
-
哪些措施属于羁押性强制措施?
47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有哪些限制性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4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
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包括哪些,实施查封、扣押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按《管理规定》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包括:收集证据材料、报告、审批、决定、送达、实施等。 收集证据材料:实施查封、扣押前,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并对收集的证据予以核实。 报告、审批、决定:在实施查封、扣押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填写《实施查封、扣押审批表》,经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案件重大或者需要对数额较大的财物实施查封、扣押的,检验检疫机构
-
实践中哪些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根据该法第十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结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被严格限定在了有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两类,而且特别强调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性规定才可以
-
管制权行政强制法关于查封扣押措施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8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查封扣押强制措施,有哪些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6《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给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即(一)对当事人涉嫌违反本法生产,在销售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进行调查,了解涉嫌违反本法生产、涉嫌销售活动的情况(三)调查,复印当事人的合同、收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这些执法手段对有效制止、检查生产、销售劣质产品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为了有效禁止生产,销售劣质产品和防止违法产品继续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