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总则有何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6:12:58 419 人看过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07版本由中国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其主要目的就是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下面我们来看看总则吧。

1、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3、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4、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6、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解读《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解读】2003年,北京曾出台意见,要求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主力户型限定在单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禁止收取明码标价外费用【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解读】北京市1998年推出的有关政策规定,政府限定最高售价,开发商利润不超过3%。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发
    2023-06-10
    440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容易办理吗
    北京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政府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户籍所在区登记轮候,不能跨区域购买经适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2)申请人曾离婚,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购表》。(2)购买人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住房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向区建委提出申请(有单位的由单位对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等进行初审并签章;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初审并签章)。(3)区建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4)符合条件的,由单位、街道(镇)负责
    2023-02-15
    206人看过
  • 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一、为促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二、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指由市政府授权部门进行管理,市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设计建设的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解危解困住房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认定标准,由政府确定。三、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省物价局、省建委负责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政策、规定,并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幅度。市、县级市物价局会同建设、房产部门实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制定实施细则,物价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省核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保本的原则确定,并保持合理的楼层、朝向等差价。具体价格构成如下:(一)住房成本:1.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
    2023-04-12
    295人看过
  • 青岛经济适用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的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各地需要对不断拔高的房价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而经济适用房便在这种情况下诞生,当然新兴事物的诞生,同样也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政策在进行管制,所以为了对相关的经济适用房进行有效的管理,各地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那么青岛经济适用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青岛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市、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初审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民政、财政、建设、规划、价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统计、金融、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
    2023-04-11
    139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具体内容
    经济适用房申请家的庭收入必须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等。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
    2023-08-12
    86人看过
  • 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什么
    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经济法主体、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理念等。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可以概括的几点如下: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3、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日本学者丹宗昭信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4、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
    2023-08-11
    291人看过
  •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一、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手续费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
    2023-03-12
    487人看过
  • 评论:经济适用房为何总炮轰不掉
    “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日前举行的一次活动中,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茅于轼认为,廉租房可以解决人权中的住房权,而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错误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日前举行的一次活动中,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茅于轼认为,廉租房可以解决人权中的住房权,而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错误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中低收入人购买的,但实际上低收入人买不起房,因此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中高收入人群。说白了,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群置业!(《中华工商时报》1月15日)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推行了近10年,房子也盖了不少,大家可以调查一下:住上经适房的真正的低收入者有多少?在理论上,再“经济”的房子,真正的低收入者也买不起;在实践中,开着私家车住着经适房的现象,比比皆是。更何况,很多所谓的经济适
    2023-06-10
    456人看过
  • 深圳出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管理办法
    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五)家庭人均年可
    2023-04-22
    168人看过
  • 重庆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了什么?
    一、重庆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了什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建委负责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确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户型设计必须为平层,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三)
    2023-04-13
    316人看过
  •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全文)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建设管理,规范准入审核,强化使用监督,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解读以下为《通知》全文: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建设管理(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规定程序报
    2023-06-05
    61人看过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本文介绍了申请经适房的条件,包括家庭户口、家庭收入、住房面积、赠与及转让、商铺及办公用房、离异时间、年龄、购车及公司注册资金等条件。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能申请经适房。申请经适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户口为本市城六区(包括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居民身份;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如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包括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6、申请人年龄单身应在25周岁以
    2023-09-02
    1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有何内容?
    行政处罚对于我们大家来说其实并不陌生,我们大家对于行政处罚也有一定的了解。行政处罚就是对一些人或者集体没有违反法律但是违反了相应的职权等等来制定的,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那么行政处罚适用原则都有什么内容呢?行政处罚的原则有以下几项:(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
    2023-06-29
    150人看过
  • 何为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如何选购?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市民可到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办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购买步骤:第1步:办理申购登记。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带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第2步: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第3步: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
    2023-06-1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什么,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所以现在很多符合条件的买房都会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
    •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55条有哪些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5
      对违反本细则规定,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22条有什么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0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购买或者承租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公示后无投诉或者虽有投诉但经调查核实证明投诉不成立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准购(租)通知书,并注明保障面积、准购(租)面积、房价总额以及准购(租)通知书的有效期限等。
    • 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政府、企业等单位集资合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2019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