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诉讼请求可以变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53:57 484 人看过

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一审程序,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但这个诉讼请求必须与已经仲裁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申请诉讼。

一、追索劳动报酬需要仲裁前置吗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必须要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直接起诉。

但也有例外,劳动者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中一般需要几天?

劳动仲裁程序需要45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以下内容: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双方当事人向两地仲裁委员会同时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经过仲裁程序申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管辖相关文章
  • 变更合同的诉讼请求吗
    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没有以上的情况是不可以变更合同条款的。一、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一)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由于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2023-02-24
    27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不可以小额诉讼
    若满足小额诉讼的条件就可以。1、小额诉讼程序只适用于给付金钱的诉讼,而且其诉讼标的具有一定的限额。结合当前的物价水平,将争议的标的额上限划定为10000元较为合理。对离婚、收养等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案件则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另外,劳动争议、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虽然争议标的额不大,但是有些案件案情复杂,也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一方面,诉讼标的额小未必意味着案件是不重要的或简单的,有时也会涉及重要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尽管对国家来说该数额很小,不值得动用正式的司法资源,但对于特定的当事人来说却可能事关重大,剥夺他们的部分诉讼权利是不公平的。3、不仅自然人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但原告尤其是公司、企业不能将整个标的额拆分为几个部分进行请求,以此逃避法律规定的上限。同时还应规定同一原
    2023-06-14
    195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后管辖异议
    被告在一审答辩期间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获得法院准许后,法院应重新给予指定举证期限。依据为《民事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法院应将同意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书面文件向被告送达,并自被告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15天的答辩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在该重新计算的答辩期内,被告仍有权依据《民事诉
    2023-06-14
    3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一审能否减少诉讼请求
    一、劳动争议一审能否减少诉讼请求劳动争议提起民事诉讼时,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所以原告可以减少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争议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2023-06-17
    59人看过
  • 变更请求退诉讼费吗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也会变更,并且诉讼费用是不会退还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一、诉讼费怎么负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
    2023-04-10
    481人看过
  • 可以在移送管辖后变更诉讼请求吗?
    一、可以在移送管辖后变更诉讼请求吗?不可以在移送管辖后变更诉讼请求的。因为已经将案件移送出去了,而案件当事人因为粗心或者诉讼过程中的情况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在这些情形中,表面上看是诉讼请求的变更,实际上是提出了一项新的诉讼请求,这可能会导致接受管辖的机关再次发生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第三条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
    2023-06-03
    112人看过
  • 行政案件可以适用变更诉讼请求吗?
    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一、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没有证据不可以起诉。没有基本证据,及时提交起诉状亦不会立案受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被告明确;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以及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二、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什么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三个阶段:1、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点:(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答辩阶段,包括以下两点:(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2023-04-05
    41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仲裁可以请求一裁终局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是可以申请一裁终局的,如果是争议多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等的案件,是一裁终局。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一、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后可以起诉吗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是可以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即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的不同点(一)申请程序一般经济
    2023-03-30
    4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2023-02-22
    364人看过
  • 诉讼标的增加会变更诉讼请求吗
    1、一审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标的额,就是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2、民事诉讼请求的构成(1)有适格的原告,即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2)有明确的被告,不要求有正确的被告。(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具体。(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这就有点复杂了,简单说,只能是民事案件,杀人放火的,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立案;管辖就更复杂了,一般是原告就被告,还有很多特殊的规定,这要看具体的案件了。争议发生后,若是不能协商处理此纠纷,那么首先需要确定诉讼标的,然后才能在书写诉状之后提出诉讼请求,为了使得请求被受理,在诉状提交的同时,还需要提交能够证明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法院确定受理后,提出诉讼请求的人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与联系分别体现
    2023-03-23
    2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可以变更诉求吗
    一、行政诉讼二审可以变更诉求吗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是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二、行政诉讼二审能否提供新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三、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意义有什么1、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意义,应该有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2、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当
    2023-06-06
    3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常见诉讼请求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要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了解清楚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哪些补偿。在当事人的接待过程当中,劳动仲裁律师也是通过了解事实,沟通案情,来帮助当事人来确定诉讼请求事项。这里把常见的请求事项简要说明如下。经济补偿金目的:保障劳动者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段时间内,有一定的收入来源。1、时间标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来计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工资标准:以劳动者离职前最近12个的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如果总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则计算所有时间的平均工资即可。1、劳动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不用支付。合同到期,劳动者要续签,单位不同意的,单位需要支付。2、合同未到期,劳动者辞职的,分为两种情形,单位有过错的,要支付,单位无过错的,不用支付;合同未到期,单位辞退员工,员工有过错(比如严重违纪)的,不用支付,否则,用支付。赔偿金
    2023-06-09
    204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可不可以在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
    离婚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对于离婚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法律允许当事人进行变更,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就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请求。一、增加诉讼标的导致丧失管辖权怎么办增加诉讼标的导致丧失管辖权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于管辖法院在进行变动。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1、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3、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要审查增加诉讼请求后诉讼标的是否会导致法院的级别管辖有变化。若想变更法院的级别管辖,则可以将诉讼标的高于当地法院的管辖金额。4、若想在增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变更法院的级别管辖,则建议增加诉讼请求的金额不确定,如主张赔偿损失,但损失待评估后确认损失额。二、
    2023-03-11
    395人看过
  •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时举证期限可以更改吗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变更诉讼请求是否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须区分其对答辩与举证负担产生的影响而定:如果该变更增加了利害相对方的答辩与举证负担,法院就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否则,就无需再定举证期。诉讼请求是基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请求,其变化形态通常有三种:增加、放弃和变更。按照一般语义解释,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任何改变都可归结为诉讼请求的变更。从这一点看,变更形态与另外两种的界线并不明确。但从相关立法文本,如民诉法第五十九条诉请的“放弃”与“变更”、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诉请的“增加”与“变更”并列使用的情况来看,三种形态应当相互独立且互不交叉或包容。因此,现行民诉立法框架下诉讼请求的三种变化形态应有各自独立而特定的内涵。一般来说,“增加诉讼请求”是增加原诉请额或诉请事项;“放弃诉讼请求”是意思自治下对原诉请的部分或全部处分;而上述
    2023-06-14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目的是明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 更多>

    #劳动争议管辖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能变更诉讼请求吗,应该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9
      劳动争议能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可以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质的变更,或者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量的变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仲裁期间的劳动争议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4
      你可以当庭变更仲裁请求,不过答辩时需要你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佐证,同时对方也可能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延期开庭。
    • 之后企业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能变更不能超出仲裁中提及的仲裁请求范围
    • 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能否变更仲裁请求?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审查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 离婚争议中变更诉讼请求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如何书写离婚起诉状》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4、部分财产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