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屋的承租人是否应赔偿征收的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2:23:01 58 人看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或者补偿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共补偿。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仅包括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由房屋所有人享有;“因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因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可由承租人给予补偿;如果相关补偿金装修是由承租人装修的,承租人也有权获得补偿,一般由评估确定。在实践中,征收人通常先将补偿款交给房屋所有人,然后再将补偿款转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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