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0:14:13 140 人看过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同一主体,在房地产转让或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抵押。房地一体原则也被称为“房随地走”原则或“地随房走”原则,其源于房产与地产不可分离的自然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国家实行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统称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一致,即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从权利客体角度说,是房屋土地合一的原则。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动产法律的基本原则。

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认为,房屋和土地是一体的。物理上,房屋的基础必须深入土地,房屋是附合在土地上的不动产。法律上,房屋和土地权利人不一致,会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发生。

1、“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指房屋占用的土地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

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法律权利的同一性,不得分开转让或者设定权利。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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