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宅遭遇拆迁,能否获得相应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4:23:16 279 人看过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企业拆迁可以获得补偿有哪些

企业拆迁可以获得补偿有:

1.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

2.装修附属物补偿,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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