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的工资规定和执行政策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52:15 304 人看过

1、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国家对企业工资水平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定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对各企业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汇总和处理,形成各职业(工种)的工资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而调整劳动力市场价格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政府劳动工资管理部门职能由直接行政管理向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转变工资分配,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分配,合理确定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重要依据;它可以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为劳动力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减少供需双方的盲目性,提高求职成功率和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整体效率;有利于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调整地区和行业之间的就业结构,将劳动力价格机制与劳动力供求机制紧密结合,构建完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体系的重要意义,努力抓好这项工作

总目标是建立以中心城市为基础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体系,覆盖国家、省(自治区)、市颁布的各类职业(工种),使之成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劳动力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目标是:(1)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系统,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建立科学的工资指导价制定方法,确保工资指导价能够真实反映劳动力价格,反映政府的政策导向宏观指导意图(3)建立现代化的信息发布手段,使工资指导价格直接、及时,便民服务企业和职工

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力市场“三个现代化”建设和企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的建立。总体安排是,2009年在35个大中城市(不含拉萨)开展,省、自治区可选择一至两个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参加。2000年,扩大到100个劳动力市场“三个现代化”建设试点城市;2001年,在所有地级以上中心城市全面建立劳动力市场“三个现代化”工作规划(一)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规划,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部的总体部署,制定建立地方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的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区工资指导价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和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体系建设有序进行。工作计划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统计调查基础数据

数据收集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统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调查制定办法》(后附)的要求开展统计调查,以下简称《工资价格调查办法》和我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劳部〔1999〕178号),职业(工种)应根据《国家职业分类词典》和《劳动力市场职业分类与代码》确定,以使收集的数据准确,真实可比

(3)统一工资指导价的制定和发布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的制定要在科学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数量多,必须按照《工资价格调查法》规定的方法确定中位数和低位数,以保证不同地区工资指导价的可比性

工资指导价应在每年6月底前发布,每年发布一次。发布的形式是文件和材料。工资指导价应当在公共职业介绍所专门公布。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工资指导价输入计算机,通过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发布,供企业、职工等需要查询的人员使用。(4)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工资指导价发布后,应利用多种渠道收集市场信息,企业和职工反映,正确评价工资指导价的作用、科学性和代表性,不断修改和完善工资指导价调查分析方法,贯彻落实和工作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领导工资指导价体系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地区的制度建设,组织指导中心城市的工作;具体由中心城市负责实施。岗位要求如下:

(1)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作为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各地要把工资指导价与工资指导线、企业内部分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使工资指导价真正为企业服务

(2)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体系建设作为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结合点,作为劳动力市场“三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使职工就业、企业就业和工资分配有机结合起来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大力宣传工资指导价,使企业、职工,求职者和职业介绍所可以广泛了解,充分发挥工资指导价在企业工资分配和劳动者就业中的导向作用

(4)工资指导价发布后10日内,各中心城市将下发的工资指导价一式五份报劳动部劳动工资部门备案。35个大中城市还将公布的工资指导价和基本工资价格调查数据及信息通过信息网上报我部

附件:1.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调查制定办法(略)

2.企业职工工资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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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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