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该列明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3 08:26:20 130 人看过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的责任是什么
    1。擅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2。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3。接受住房?4。房地产开发项目合法转让?5。商品房合法预售?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个事实是,购房者最容易处于被动地位。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拿到购房人的房款,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多数情况是房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其次是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发商虽然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但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与天然气公司达成一致,这当然属于违约责任。
    2023-05-08
    32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制度有什么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特征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第一,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第二,预售的商品房是处于特定状态的房屋,即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是尚未开工的商品房项目,也不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现房,更不是早已停工无法继续施工建设的半拉子工程,或时建时停无法预计或确定竣工时间的商品房工程项目。第三,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即作为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前却并非现实存在。因此,作
    2023-02-27
    81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应明示节能信息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明确指出,对于上述应当明示的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未明示节能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修改后的节能法第八十条规定,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节能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修改后的节能法还规定,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修改后的节能法还明确要求,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严格
    2023-06-08
    230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广告内容属于合同标的吗
    商品房广告能视为合同内容,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必须是具体确定的,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一、宣传册上证明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宣传册能作为证据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售楼宣传册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租房有问题,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民法典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2023-04-10
    405人看过
  • 商品房存在欺诈销售应怎么退房
    严格依据国家现行各项法律法规之规定,可申请撤销房产之法定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六方面内容:1.经过买卖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达成共识;2.逾期交付房产的时间已超过预定时间段;3.房屋整体质量无法满足之前在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标准;4.租赁方未能成功取得所租赁房产的所有权证书;5.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的差异达到绝对值3%以上;6.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对租赁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024-08-16
    396人看过
  • 元氏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内容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核心内容涵盖了以下各个方面:首先,明确提及该合同中的各方参与者及其预售房产的详细具体资料;其次,明确了购房款的支付标准和时间节点;再者,规定了各方必须在何地、以怎样的方式完成合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违约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此外,还包括了合同生效的相关条款、合同中止、终止或者解除的条件以及合同变更与转让的相关规定等;最后,还包括了一些禁止性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公正公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4-04-30
    282人看过
  • 如何签购房合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
    2023-04-22
    211人看过
  •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
    出卖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
    2022-11-01
    163人看过
  • 商品房营业税和销售税
    营业税有征收和不征收两种。如果个人购买的住房不满5年就转让,则业主需支付成交额的5.5%作为营业税果已满5年则不需支付该税。营业税有全额营业税和差额营业税两种。如果个人购买的住房不满5年就转让,那么必须支付成交额5.5%的全额营业税果个人购买的住房已满5年再转让,普通住宅不用再征收营业税,而非普通住宅(标准同契税优惠中谈到的普通住宅标准)则需付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的差额征收5.5%的营业税。一、企业拍卖房产需交哪些税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或1.5%或4%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4%交纳。2、营业税: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
    2023-03-20
    381人看过
  • 房产转让商品房合同应该注明什么要点
    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以下这些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房地产买卖合同能自己打印吗可以自己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打印时应当列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二、房屋产权转让书怎么写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
    2023-06-22
    27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什么内容
    一、民法典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什么内容民法典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的内容如下: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3.装饰、设备标准承诺;4.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5.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6.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7.解决争议的方法;8.违约责任;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
    2023-04-30
    170人看过
  • 销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事项
    (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且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
    2023-03-22
    162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二、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什么条件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一般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2023-05-16
    482人看过
  •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目前,在商品房交易领域开发商与小业主的纠纷愈演愈烈,一方面是因为小业主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法律武器也逐渐充足(政府不断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和办法);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历时较长,需要的资金量大、融资渠道又非常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受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影响非常大,这一切都导致了销售环节在整个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主导地位,这几乎是开发商回收资金的唯一途径,因此,商品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可能引发集团诉讼和集团索赔的法律风险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以及本人近年来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律顾问在处理与小业主的交房纠纷中的经验,在以下列举了开发商经常会遇到的几类法律风险及相关对策:一、销售广告构成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销售广告是否当然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的问题始终是引发开发商与小业主纠纷的
    2023-04-2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应注意什么问题购房者在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应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二、签商品房预售合
    • 经营者要告知商品房销售者哪些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商品房的准确地址、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共用分摊建筑面积、装饰标准、外部环境、公用设施、计价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日期、产权办理等情况。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二)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三)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造成室内环境污染指数严重超标;(四)商品房
    • 对经营者销售商品以行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我国l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禁止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并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另外,该法还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aJ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老必须如实人账”。
    • 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可以搭售一些其他商品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不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 商品房销售中如何审查商品房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卖房合同各自部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1、合同附件须重视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2、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