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对隐名股东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8:42:19 460 人看过

最高院对隐名股东的认定标准为:(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一、实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登记方式不同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挂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3、出资形式不同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挂名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公司隐名股东的事实认定标准是什么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有协议,本人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为,而且隐名股东的存在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制度,比如国家规定,外国自然人就不能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
    2023-04-02
    381人看过
  • 名实不符股东资格的认定-隐名股东和冒名股东
    名实不符股东资格的认定名实不符股东主要包括隐名股东和冒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主要为规避法律型。我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对公司投资领域、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方面做了一定限制,如国家机关不得开办公司,外方投资不得低于一定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2人,超过50人等。有些投资者为了规避这些限制,采取隐名股东的方式进行投资。也有少数隐名股东为非规避法律型,主要是出于不愿公开自身经济状况原因而采取的隐名投资方式。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公司股东的认定问题。笔者认为,隐名投资多数情况是为了规避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故在认定股东资格时,一定要严格遵循制裁法律规避行为原则。即法律不应支持或者纵容违法行为,应当对法律规避行为加以规范和制裁,将非法的法律关系通过法律强制力恢复到合法
    2023-06-09
    394人看过
  • 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应准备哪些材料
    隐名股东资格认定应准备哪些材料。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制作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并代表他人持有股权的投资者,无权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指为逃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簿上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公司。相应地,表见股东(或注册股东)是指在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但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2023-05-07
    185人看过
  •  股东资格认定规定:隐名股东的身份确认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代持股协议的证明问题。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通过他人名义进行投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因此,在涉及到股东权益的问题上,隐名股东需要谨慎处理相关事宜。为了证明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需要注意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通过他人名义进行投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股 东 资 格 认 定 规 定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
    2023-09-04
    80人看过
  • 认定隐名股东和虚拟股东的依据
    法院对隐名股东的一般认定标准:1、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持股协议。2、股份是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自己名义持有。3、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知悉。4、公司对隐名股东的身份予以承认。5、不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况,包括对不符合外商投资的登记标准,为了取得优惠政策而代持股份;特殊行业公司股东资格须审批,为了绕开审批程序而代持;国家公务人员、证券监管部门等特定人群不得从事商业投资等。虚拟股东:将根本不存在的人登记成股东,这样的股东身份不受保护,由此而取得的股权也存在无效风险。实践中,有人用假身份进行公司注册登记,这个假身份的股东就是虚拟股东,公司工商注册如果存在虚拟股东,公司容易引发重大法律纠纷。虚拟股东请求法院确认股权资格的,一般也得不到法院支持。一、隐名股东如何诉讼变更显名股东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
    2023-06-24
    342人看过
  • 隐名股东想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想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有哪些?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变更公司章程,工商登记。隐名股东的身份认定: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
    2023-06-02
    83人看过
  •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首先,协议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关系的效力。我们都知道所谓协议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此份协议由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双方签订,其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约定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否则,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为某种行为构成民法典上的违约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他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则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其次,协议对公司的效力。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协议对公司而言是无效的,隐名股东不能依据此份协议直接的干预公司事宜。当前我国企业实行公司注册登记制度,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显示的股东才是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合法股东,虽然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是由于该隐名股东并没有在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
    2023-06-28
    23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隐名股东的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二、隐名股东的认定对这两类不同的涉及隐名股东问题的纠纷处理时,我们仍应坚持“双重标准,内外有别”的处理公司法问题的这一基本原则,从公司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角度入手。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主要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公司内部,这种契约改变的仅仅是公司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只要这种契约属于双
    2023-04-03
    477人看过
  • 法院对隐名股东的股权能否执行
    法院对隐名股东的股权能否处理就要看案件的情况;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隐名股东是其公司真正的股东,在执行上面就不会存在有任何的违法行为。一、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吗?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2、《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2023-02-26
    360人看过
  • 该怎么认定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认定需要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公司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是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确保商事主体的信用和正常商事秩序。一、刑事与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区别有什么刑事与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区别:1、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因此,与犯罪有关的案件是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调整了公民、法人、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普通人直接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3、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民法典新规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2023-03-25
    406人看过
  • 确认隐名股东股东会议决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确认隐名股东股东会议决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4、会议决议情况:(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
    2023-06-02
    201人看过
  • 对于隐名股东是股东吗
    是不算的;但具本的要看实际情况;隐名股东不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议,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受委托以受托人名义参加并表决。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折叠本段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折叠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
    2023-02-17
    151人看过
  • 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
    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挂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名义股东或空股,是指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基于与他人(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登记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约定,其名下的出资全部或部分由他人投入并由他人享受股东权利的人。与挂名股东相对应,该实际出资的他人通常被称为隐名股东。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可按以下规则认定公司的股东:1.公司工商登记有两名股东,但股东之间约定公司全部出资由一名股东投入,另一名股东不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这种情形的实质是出资人既想自己独自经营,又想利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承担有限责任,为了规避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且双方对规避公司法的规定通常都是明知的,故应认定公司设立行为无效,该公司实为私营独资企业。公司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按挂名协议的约定处理,公司对外债务应由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2.公司工商登记有三
    2023-06-19
    479人看过
  • 隐名股东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是成为隐名股东的必要条件。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有利于约束显名股东,确保隐名股东间接行使股东权力和获取收益,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成为显名股东,避免发生权利旁落的情况。如果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有较大把握,就应当委托专业人士制作协议以确保有效。反之,如果投资人对该项目并不熟悉,只是出于对他人的信任,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投资,无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有时更利于日后索回出资,但投资人对“显名股东”的约束力则微乎其微,其在被投资公司的权利也难以主张。2、出资单据或确认书,是隐名股东履行义务的证明。隐名股东的出资方式、期限等应当在隐名投资协议中明确,有关出资的转账凭证或交款收据等要完整无歧义,最好让显名股东出具书面文件,确认隐名股东已出资金额和时间。如果隐名股东身份可以向其他股东披露,则建议由公司及所有股东予以出资确认。3、公司章程,是隐名股东不可忽视的法律文件。新修订
    2023-06-02
    36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最高院隐名股东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5
      最高院隐名股东规定是对于隐名股东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与显明股东之间必须要有相关的协议,这样的话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也不能够实际的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没有相关的违法行为。
    • 隐名股东退股新的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8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公司法对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有哪些规定,对于隐名股东有什么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9
      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不管隐名股东投资时隐名的原因、目的等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出资人不具有股东身份,不能以股东名义对自己的出资行使股东权,但对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法律仍应给予保护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三十三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
    • 隐名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适用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隐名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应区别两种情况对待: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不知情时,该约定对公司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人不得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只能先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并且办理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的;或者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情节,可确认实际出资人享有股权,但应责令其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
    • 隐名股东权益有哪些隐名股东有何作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2
      隐名股东权益包括: 1、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分红权; 3、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