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6:00:50 398 人看过

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缴费年限标准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一、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连续两年缴纳社保,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时间是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五险”享受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五险”享受条件是什么?1、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是什么?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
    2023-05-05
    411人看过
  • 商标法第52条处罚怎么处理
    一、商标法第52条处罚怎么处理违反商标法52条就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能根据情节轻重要承担如下的责任(你的侵权行为应该不算严重,合理的处罚应该是责令消除产品上的侵权商标,再加点罚款。1、行政责任: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
    2023-06-07
    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交社保么,第几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
    2023-04-13
    354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常识?
    一、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人员;(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三)灵活就业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缴费比例:参加统筹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1%,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主为12个百分点,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其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
    2023-04-13
    12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第84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内容如下: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主旨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律责任。释义和理解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重要环节,是对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进行管理的基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无从参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无法进行监督,因此本条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成立后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
    2023-06-17
    169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先行赔付"
    7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付,但如何将这一原则在实践中落实,让更多工伤劳动者真正受益的问题亟待解决。立法本意就是更好的保护更广泛的劳动者。先行赔付的原则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重大区别之一。商业保险,如果你没有投保,是不可能得到赔付的。但是社会保险不同,它是为劳动者提供的社会保障。我国将先行赔付原则写入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就是为将更广泛的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彰显了立法进步。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以防万一。对于劳动者来讲,社会保险保的万一就是工伤事故。这样的事故能让一个家庭瞬间陷入困境——一方面,工伤者得不到及时治疗可能落下残疾,之后发生的就是他重新就业困难,甚至没有劳动能力。随之而来的是家庭整体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很多
    2023-04-23
    31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依据法律规定,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予以退还。了解《工伤保险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于养老保险的规定第
    2023-08-08
    320人看过
  • 《保险法》第111条
    保险法律知识
    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前款规定的保险业务员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解释与适用]本条是关于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规定。本条是保险法修改中新增加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是指与保险代理关系存在的个人代理人,俗称保险营销人员。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今年4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营销人员管理条例》,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保险营销人员管理。根据《保险营销人员管理条例》,个人要取得保险营销人员资格,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品行良好;三是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给资格证书:(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
    2023-05-02
    182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条文规定的单位缴纳社保情况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法》条文规定的单位缴纳社保情况,是《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
    2023-04-13
    182人看过
  • 工伤保险第14条如何规定
    一、工伤保险第14条如何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时间和原因方面扩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伤保险怎么理赔(一)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
    2023-06-16
    425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对医保转移有何规定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社会保险法解读:本条系关于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规定。2009年12月人保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问题作了规定。已经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不再享受原就
    2023-05-29
    310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出新规了
    退休时,参加养老保险不满15年如何领养老金”?频繁更换工作地点,社保关系如何转移?在合肥的老外能不能参保?7月4日,《社会保险法》现场咨询会上,养老、医疗保险等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人社部门一一为市民答疑解惑。缴费不足15年可续保刘先生今年48岁了,凭着一手炉火纯青的电焊技术,他于今年年初找了份“高薪”工作,单位给刘先生买了社保。根据原有规定,职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必须是个人缴费年限须满十五年,退休时不满足该条件的,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本人。目前,很多像刘先生这样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保缴费的年限都不长,同时某些城镇职工基于各种因素,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时间也比较晚,如果按照原有规定,这些人势必会因缴费不足十五年,退休后不能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应有的待遇。让人高兴的是,养老保险新规针对上述人员的情况作出另外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023-05-05
    75人看过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九条,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该段内容描述了工会具有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工会如果发现企业或事业单位违反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就有权利要求他们进行纠正,并确保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其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具有的权利和义务:1、如果企业或事业单位违反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就有权利要求他们进行纠正,并确保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2、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职责范围:签订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
    2023-08-27
    161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是什么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二、劳动法如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3-02-22
    14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统计规定第14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2
      劳动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实行统计年报会审检查制度,每年组织全国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统计年报会审检查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半年报或年报的会审检查工作。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审核制度,即实行统计人员自审,本级机构负责人复审。
    • 劳动保险条例修正草案第52条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2
      合于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享受优异劳动保险待遇的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依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五;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
    • 深圳XX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52条新规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0
      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出追缴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4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缴或者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费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拒不缴纳的,对用人单位处以不缴或者欠缴费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深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第52条什么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7
      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出追缴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