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企业破产程序
破产的法律程序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破产申请与受理阶段、破产宣告阶段、破产清算阶段和破产程序终结阶段。国有企业的破产也可按此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1)请求事项。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
(3)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
(4)其它应说明事项。如所附证据目录;
(5)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审查,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在决定立案受理后,应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始。
在债权申报时限届满后15日内,法院应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三)破产宣告
通常由企业自愿提出破产申请时,不必经过和解整顿时期,即可直接进入破产宣告阶段。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企业宣告破产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经营管理不善;
2、严重亏损,且是由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对于法院作出宣告破产的裁定,当事人是不能提出上诉的。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做出裁定的原法院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四)清算组的设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现行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设立是由人民法院商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税务、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成员。
(五)破产债权的审核
对破产债权的审核分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形式审核主要是对申报债权的资料是否齐全、完备的审核;实质审核主要是对申报债权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审核债权后,清算组应编制破产债权清册。
(六)破产费用的支付和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应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的范围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费用,以及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
3、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4、清算组成员的酬金;
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债权人会议费等;
清算组在支付破产费用前,应编制简明破产费用支出表。
二、国有企业破产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具备破产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业而言。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
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由三项事实构成:
(一)企业经营不善。
(二)严重亏损。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意味着,首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不是由于经营不善造成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经营不善的具体认定标准,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其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不能证明为严重亏损的,不具备破产条件。
三、国有企业破产欠的债务该怎么办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n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n(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n(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n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企业破产宣布破产还债程序
205人看过
-
破产程序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270人看过
-
空壳企业申请企业破产程序
383人看过
-
国企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148人看过
-
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
128人看过
-
国有企业破产国家给补偿吗
368人看过
-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和材料是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
清算程序破产清算企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5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
-
破产企业申请注销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对于破产企业申请注销程序的问题如下: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一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
-
-
职工违反企业破产程序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6职工是否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应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金额较大,同时企业也满足破产条件,员工是可以债权人身份申请企业破产的; 2、如果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金额不大,同时企业也不满足破产条件,员工不可以申请企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