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不动产管辖法院的司法解释的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31 09:10:08 297 人看过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不动产管辖法院的司法解释,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某类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来管辖;2、专属管辖包括三种情形: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规定

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根据该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不动产纠纷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其他法院无权审理此类案件。这一规定有利于保护不动产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不动产纠纷案件的集中管理和监督,提高审判效率。

根据不动产管辖法院的司法解释,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这意味着,这类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来审理,其他法院无权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不动产纠纷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不动产纠纷案件的集中管理和监督,提高审判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2023-06-05
    260人看过
  • 仲裁 不动产管辖法院管辖
    仲裁机构无权直接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而是依照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不加审查而直接予以转交。申请仲裁保全的实质性条件为:如果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有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危险,或重要证据有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危险;申请仲裁的程序性条件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保全,仲裁机构应将其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撤销保全申请后可以再申请吗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申请后,如果出现其他紧急的情况,侵害申请人利益的,申请人可以再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
    2023-03-10
    434人看过
  • 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管辖的具体规定
    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
    2023-06-03
    154人看过
  • 有哪些司法解释不当得利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当得利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管辖的确定相同。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其管辖审理。仲裁执行司法解释规定是由哪个法院管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2023-08-08
    183人看过
  • 涉外合同管辖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一、涉外合同管辖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涉外合同的管辖的规定为: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我国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有如下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具体案件同本国必须具有某种联系因素或连结因素。二、涉外合同管辖原则(
    2023-06-13
    272人看过
  • 对法院管辖权的解释是什么
    所有权管辖权如何解释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一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权。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专属管辖权具有优先权、排他性和强制性。专属管辖权是一种独特的法院管辖制度,仲裁在仲裁程序中没有专属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5条和《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双方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的法院进行管辖。除非仲裁裁决是基于上述内容通过协议选择的,否则应填写有关法院管辖权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在仲裁诉讼中,仲裁裁决不是通过协议选择的。只要是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双方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的管辖权。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问题,卢巴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05-07
    209人看过
  • 管辖的规定刑诉法有几次司法解释?
    关于管辖的规定刑诉法主要有以下司法解释: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
    2024-04-08
    96人看过
  • 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管辖权有什么解释
    一、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
    2023-06-03
    487人看过
  • 2024刑诉法解释关于管辖的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它是一种规范如何进行诉讼即如何打官司的法律。刑诉法作为我国一项典型的法律,它规定了在诉讼案件中容易出现的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是公正司法的依据,使公民的诉讼有法可依,使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关于2017刑诉法解释有什么?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
    2024-02-09
    475人看过
  • 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
    2023-04-21
    326人看过
  • 有关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一、有关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
    2023-04-13
    55人看过
  • 不动产继承管辖法院的确定
    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第一,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第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一、不动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
    2023-03-02
    287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新刑诉司法解释之管辖
    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
    2023-04-25
    415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条款的约定及解释
    该合同主要探讨了关于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其中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约定将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在物业合同管辖权方面,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而被告住所地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非物业所在地。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关于法院管辖权的方式有以下两点:首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约定,将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就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物业合同管辖权法院的规定如下: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
    2023-10-01
    7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xx院司法解释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6
      管辖法院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借款时候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可以在资金接收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债权人催债,那么可以在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 检察院管辖监事公司法的解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在监事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况寻求外部诉讼及解决时,依据公司法的法理和内部治理原则,实践中大都倾向于该项救济权利的诉讼主体应为公司本身,而非监事个人或监事会。
    • 法院解释管辖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2
      简单地说,就是对某一案件的管辖权利。管辖具体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级别管辖是解决应当到什么级别的法院打的问题。目前,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绝大多数民事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海事、知产等专门法院按有关规定管辖案件。地域管辖是解决应当到什么地方的法院打官司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中对一般地域管辖做出了规定: (1
    • 合同管辖法院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4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管辖法院司法解释,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对于被告住所地的确定一般没有争议,但确定合同履行地非常复杂,争议较多。为统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使之更加明确具体,减少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了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本期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此问
    •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的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9
      管辖权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依法维护诉讼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被告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