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职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15:45 91 人看过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订教育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及管理办法,负责自治区级的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的预算安排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教育收费标准。研究制订我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组织指导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中小学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区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学校编制管理。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施各类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地区间师资调配及区外教师引进,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管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级中学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提出招生计划,负责学籍管理。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师范毕业生就业分配等工作。管理本系统的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管理内地办学工作。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审查审定地方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统筹规划、管理学位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学历相关文章
  •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问题给西藏自治区人民政
    你区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及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探亲待遇的规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交我局办理。现将我们与财政部研究,并经国务院批准的意见函复如下:一、考虑到你区原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已经不低,而且目前国家财政尚有困难,职工探望配偶的假期仍以维持原规定的三十天为宜,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不要两年给假一次,以每三年或每四年探望一次为好,假期可以三十天。二、为了加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不能因职工探亲、休假而影响生产与工作,对未经组织批准续假而超假不归的,应该要求严格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差距过大了不好。因此,对《规定》的第六条(二)项要作适当修改。
    2023-04-22
    309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人事争议仲裁应依法办事,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人事争议仲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人事争议处理实行一级仲裁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自治区、地(市)、县(市、区)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案件。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下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上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第七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人
    2023-05-31
    333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三十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依法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根据其区位、用途、结构、户型、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等因素,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第三十一条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一)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者虽未规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二)拆迁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新建房屋,或者扩建、改建房屋的部分及其附属物。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新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和用地性质或者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的,拆迁人依法只对确定拆迁范围前的房屋及用地性质和租赁
    2023-05-01
    141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人事争议仲裁应依法办事,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人事争议仲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人事争议处理实行一级仲裁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自治区、地(市)、县(市、区)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案件。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下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上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第七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人
    2023-05-31
    97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法规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第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解释如下:“按正常铁路上下班、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期间遭受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伤害或患急病死亡的”规定中“非本人责任”,即指本人完全没有责任,也指本人虽有部分责任,但不负主要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法规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二000年四月十七日
    2023-04-23
    414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78号)已翻印发给你们,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提出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国务院有关文件一并贯彻执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
    2023-04-2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学历
    词条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更多>

    #学历
    相关咨询
    •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职责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5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偿使用。
    • 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交通违章法律规定处理带什么资料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2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
    • 关于西藏自治区就业促进法的五条主要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9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四川省教育厅自考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2
      自考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
    •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8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