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限制性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35:30 289 人看过

(1)股东的主体资格,即股东必须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具备股东身份,并在提起和进行代位诉讼时一直保有股东身份;股东身份是原告资格的基本标准,只有一直保持股东身份,才可以提起股东代位诉讼,《公司法》对该股东身份的具体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用尽内部救济手段,即股东在提出代位诉讼前应先向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出申请,但公司怠于行使才可以提起诉讼。《公司法》对怠于行使规定了三种情况;一是拒绝提起诉讼,二是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三是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应具备什么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如下:一、提起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180天以上。二、上述股东已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公司机关收到申请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第三,有明确的被告。第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调解应经其他股东同意吗是的。在股东代表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为了让公司的意思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大程度维护有限公司股东的利益,调解协议除了由董事会代表公司表示同意外,还应当由公司中除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在公司和股东全体均同意且调解协议没有他其他违法事由时,法院才能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也才能相应地制作民事调解书。《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3-08-16
    494人看过
  • 行使股东代表诉讼牵制大股东抽逃资金
    导读: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2006年中国新《公司法》的出台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股东存在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是对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股东可以一法定程序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公司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直至提起追缴出资款的诉讼。因此,在股东存在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应向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补缴出资责任。这种补缴出资的责任既有违约责任的性质,也有侵权责任的性质。此时,股东应当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并且应当向公司支付应当认缴出资的利息损失。法律分析但在公司不愿提起上述诉讼(通常是控股股东出资不足时),或公司尚未提起上述诉讼时,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否起诉要求出资不足的股东补足出资?(1)《公司法》
    2023-06-15
    12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就是股东派生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股东派生诉讼。股东诉讼是指股东纯粹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公司或者其他人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特征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2006年中国新《公司法》的出台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在法定权力上极大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2023-07-24
    254人看过
  • 清算之前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适用
    清算之前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适用最近,由当事人咨询,说公司大股东侵犯公司权益,股东想根据公司法152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是现在的情形是,公司已经被判解散,原来的董事会、监事会不能形式职权,在这种情形下,能否不经过公司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由股东直接向公司提起诉讼。按照现代公司法的一般原则,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对公司财产享有独立的财产权,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出资者,但股东的出资行为一经完成,所出资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即为分离,当公司财产因他人不当行为受损时应当由公司自行主张赔偿,而不得由股东迳行请求,此是涉及公司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但现代公司的经营实际表明,在某些情况下,当他人不当侵害公司财产时,公司可能并不愿意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来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别是当侵权行为人本身就控制公司的情况下,由其代表公司来向其自身提起诉讼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作为一个例外,现代各国公司法均允许股东在特殊情况下
    2023-06-14
    20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其他股东能否参与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是可以参加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2023-07-05
    305人看过
  •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客观要件
    Ⅰ、主观方面。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是否应为善意?该问题的提出仅仅是法院在股东代表诉讼审理阶段进行实质审查时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不应出现在法院立案受理阶段进行审查之时。其实,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应当善意,动机纯正,公正而充分的代表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但是善意很难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也难以给定确切的内容,司法实践中也难以在案件受理阶段就具体的判断出原告股东起诉时在主观上是否符合善意的要求,故而法律没有必要规定善意作为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我国新公司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正是从这一角度加以考量的。Ⅱ、客观方面。依据新公司有关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法定情形多种多样,总体上可见于,《公司法》第20条第1、2款,第21条,第113条第3款,第148条,第149条,第150条,第152、153条,第156条等规定的八项法定事由中,在此不作赘述。2、正当性依据分析少数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并非法律规则的一种
    2023-06-05
    169人看过
  • 增加公司机关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权限的可行性
    在日本1993年放宽了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诉限制后,曾出现过诉权滥用案件增加的现象。当时在探讨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时,学者们提出针对大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当增加司法机构审查程序方面的规定,以应对在公司机关作出不通过诉讼追究董事责任之决定时的各种情况。同时,日本企业界也认为,为了防止诉权滥用型的股东代表诉讼,对于监事会关于是否提起诉讼的判断,法院应当尽可能地尊重,在具体审理案件前也应当对诉讼是否恰当进行判断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曾经向立法者提出提案,希望在公司法中规定当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提出终止代表诉讼的请求时,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再有,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探讨公司法的修改方案时,立法者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法院应尊重监事会决定的立法案,但也认为,当个别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将与该诉讼妥当性相关的判断权以及提案权授权给监事会。本应由公司提起的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由于公司内部同
    2023-06-05
    489人看过
  • 我国诉讼制度中有没有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一、股东代表诉讼权是什么意思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二、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股东具备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径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拒绝或怠于由自己直接向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股东未征求公司是否就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思前,不应该也不可能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股东请求监事会、董事会等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3-06-09
    136人看过
  • 积极推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建设
    股东代表诉讼作用何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负责人、关联交易人、股权控制人及其他人的行为致公司或社团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后,而可以行使诉讼权的公司董事会或社团管理层却怠于行使职权、不起诉追究其责任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或社团成员为了公司或社团的利益,有权代表公司或社团并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该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主要发生在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中,主要是针对于股东、公司董事会和责任人三者之间的游戏规则,在“游戏”的直接后果是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并使公司和全体股东受益或最大限度地减损。股东代表诉讼,相对应于以股东私益权为目的的直接诉讼而言,它是基于股东共益权而产生的间接诉讼。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社团或全体股东、全体社团成员的利益,但间接也维护了该股东或该社团成员的自身权益,具有代位诉讼和代表诉讼的两面性特征。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损害赔偿
    2023-06-12
    498人看过
  • 我国亟需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新华网上海8月31日电(记者冯源)股东有权利代表公司打官司,他们应当拥有保护公司及自身利益的权利。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的一项课题研究报告呼吁,我国亟需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此报告还为此作了一些初步设计。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现代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这一制度,当公司权利受到损害,而本应代表公司行使诉讼权的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行使诉讼时,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建立这一制度,可以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从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实现股东民事权利。课题组建议,首先要明确既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又要防止滥诉现象的指导思想。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起诉的被告应当广泛,可包括董事、监事及其他可能侵害公司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公司所在地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防止滥诉,就要确定起诉资格。具有起诉资格的股东,从侵害行为发生直到提起诉讼的这段时间内都应持有公司股票,但起诉资格没有最低持股比例或数额的限制。防止滥诉,
    2023-06-09
    109人看过
  • 如何提起代表股东的诉讼
    根据侵权人身份的不同与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以下几种程序: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
    2023-02-23
    483人看过
  •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具有前置条件?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具有前置条件的,具体如下:首先,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监事同理。股东代表诉讼概述1.股东代表诉讼的定义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2006年我国新《公司法》
    2023-08-14
    30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必须符合哪些前提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必须具备前提条件如下:1、公司董事、高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申请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监事代表公司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2、公司监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申请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董事代表公司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3、股东提出申请后,董事会后者监事会三十天内未答复或者拒绝诉讼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4、免除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立即提起诉讼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无需上述前置程序。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1、产生原因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2、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代
    2023-07-05
    31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1、胜诉时股东的权利原则上讲,股东所提起的代表讼诉如果成功,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予以补偿。此种费用之补偿鼓励了那些为公司利益而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公平的、合理的。因而,两大法系对此均加以规定。在英美法国家,现代公司法规定,只要诉讼的结果对公司有一定的好处,即使公司从中没有获得任何金钱赔偿,股东也有权要求公司补偿其诉讼费用。《日本商法》第268条之二的第一项规定:提起第267条第2项诉讼的股东,在胜诉的情况下,支付律师报酬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在该报酬金范围内,给付相当的金额。另一方面,鉴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利它性的特征,股东通过诉讼取得的赔偿金通常应当归还公司而不是按比例分配给股东。然而,如果不适当行为人是公司的大股东或某些股东,将从他们那儿取回的赔偿金仍归于公司,供这些大股东或股东支配、运用,即使他们间接地从他们自身的赔偿金中分享利益,则对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是显失公平的。为此,在美
    2023-06-09
    39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案件诉讼有期限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1、股东代表诉讼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 限制期限连续股东代表提出诉讼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1
      股东代表诉讼有期限限制。股东代表诉讼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公司诉讼中股东代表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四条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根据该两条,对股东持股时间和数量的限制可以概括为:时间上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持股时间和数量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连续持股一百八十天以上。数量上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
    • 论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是哪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用处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随着对少数股东权保护的加强而逐渐发展起来和不断完善的。在公司权力中心由股东大会转移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后,股东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和救济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属于为此而设计的诸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