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03:11 312 人看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

(1)工资支付证明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文件;

用人单位可以认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的招聘记录,如用人单位填写的《招聘登记表》和《申请表》劳动者;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干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干双方存在新的劳动关系。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单位解除时,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023-04-29
    51人看过
  • 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裁判要点]: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二:一是出租汽车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的理由是否成立;二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有效合同;李某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的医疗期满时间为2003年5月;出租汽车公司在李某医疗期届满前作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不当,应予撤销,而且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并依-此作出了判决。后出租汽车公司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汽车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虽然至2002年12月31日届满,但李某尚处在病休期间,应确定其医疗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顺延至李某的医疗期期满,出租汽车公司《终止李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应予撤销。但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与出租汽车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不当,二审法院将予以纠正,并作出了判决。[案情]:李某于1977年开始参加工作,自1994年起就在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李某
    2023-04-30
    136人看过
  • 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裁判要点]: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二:一是出租汽车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的理由是否成立;二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有效合同;李某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的医疗期满时间为2003年5月;出租汽车公司在李某医疗期届满前作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不当,应予撤销,而且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并依-此作出了判决。后出租汽车公司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汽车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虽然至2002年12月31日届满,但李某尚处在病休期间,应确定其医疗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顺延至李某的医疗期期满,出租汽车公司《终止李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应予撤销。但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与出租汽车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不当,二审法院将予以纠正,并作出了判决。[案情]:李某于1977年开始参加工作,自1994年起就在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李某
    2023-03-10
    333人看过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023-04-22
    383人看过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一)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1、劳动者主体资格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管理下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根,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至退休年龄的,具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管理下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排除未满十六周岁、在校学生及退休人员。2、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作为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单位等组织。从上述规定来看,直接排除了个人、或未登记的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的可能。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
    2023-03-14
    249人看过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一、案情回放:2009年10月,原告王某在被告北京某石料生产公司打工,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天,未签订书面合同。2010年1月2日凌晨,王某在工作期间被铲车车斗滚落的石头砸伤右脚,造成4跟趾骨骨折。公司安排王某以杨军的名字住院治疗,出院后即不再承认王某为其职工,否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停发王某工资。被告辩称,王某是其公司一名员工的亲戚,寄宿在公司宿舍,还在公司食堂吃饭,王某受伤是其醉酒摔倒所致,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要求法院驳回王某诉求。王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被驳回请求。2010年7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于公司每次发王某工资都是现金,公司没有留下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任何招用、考勤记录。但王某曾在劳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后来因工资问题得到解决撤
    2023-03-2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续?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2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他。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存在的。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关系能否继续存续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1、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下列证明:(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缴
    • 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因此,实践中,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合意的文件存在,这份文件也可能会发挥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