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后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获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9:12:09 257 人看过

案件回放

6月27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农化集团销售经理孙某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孙某因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年至2005年,孙某在任****农化集团有限公司驻苏州办事处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香港某化学有限公司给予的贿赂共计17万余元。孙某在任职期间,掌握了**农化集团的销售策略和销售价格等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2005年12月,孙某擅自离开**农化集团,在同类企业宁夏某公司提出给其优厚待遇后,孙某即向该公司透露了**农化集团的商业秘密,致使**农化集团主要客户销售量明显下降,产品价格不正常下降,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达2828万元。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其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违法所得17万余元予以追缴。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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