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将《浙江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浙江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有效提升窗口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实现“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目标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窗口和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技能培训鉴定、电话咨询服务、劳动保障信访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等6个方面。考核标准附后。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厅对上报厅、部表彰的窗口单位组织重点考核。
(一)日常考核
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日常信息反馈、组织明查暗访以及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等渠道了解掌握创建单位工作和服务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评分,记账式考核。
(二)年度考核
在各创建单位自查总结、上报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由各考核单位按照考核标准逐项组织考核。
四、考核计分方式
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考核采用以下计分方式: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考核总分的30%,年度考核占考核总分的70%.
(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将2项考核得分乘以各自的百分比得分相加计算考核总分。
(三)考核成绩分为4个档次:90分以上为满意,80-89分为比较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优质服务窗口在满意窗口中评比产生。
(四)日常考核采用加分和扣分制。
1、在日常考核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相应加分。
(1)单位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全国表彰的,加10分;省表彰的,加8分;市、县党委、政府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加6分(以上加分,同类事项不重复加分,以加最高分为限)。
(2)创建信息被省、部采用的,每条加5分(以简报、信息为依据,同类事项不重复加分)。
(3)工作人员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加5分。
2、在日常考核中发生下列情况的,相应扣分。
(1)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效能责任的,扣10分。
(2)明查暗访中发现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服务态度不好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3)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扣5分。
(4)违反“四条禁令”被查处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5)对效能办转办的投诉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反馈的,扣5分。
(五)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创建单位或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社保基金、专项基金损失,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等的实行一票否决,列为当年不满意单位。
五、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单位要及时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单位要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二)被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各地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被实行一票否决和考核不满意的窗口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也不得评先评优。
六、考核要求
(一)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客观公正地组织好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各地在优质服务窗口考核中,要结合不同类型窗口的特点,依照考核标准,研究制定出不同窗口的量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的针对性。
(三)对在考核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注意及时推广宣扬,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注意研究总结,及时反馈。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浙江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核标准(略)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
-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山东省社保网上查询 山东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点击进入查询 说明:可以查询省级经办的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及医保个人帐户查询,并链接各市的社会保险经办的查询端口,经登陆后就可以查询单位和个人的信息。 缴费基数查询养老待遇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窗口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到当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2、本站查询:点击底部您所在的参保城市进行查询; 3、电话查询:拨打山东省12333
-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分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主体是国家和社会,对象原理上是全体国民,但基于国力的限制,目前只实施了一部分.占绝大部分人口的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于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学科是培养社会保障及相关领域高级专业人才的新兴学科,也是日益重要的新兴学术领域。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江苏省高院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可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
浙江省劳动局工伤保险待遇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1、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全国的统一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