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承诺事项及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4:05:55 239 人看过

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二是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投资创业信心,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四是切实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

五是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

六是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七是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八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建设,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九是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十是加大平安建设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何为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主要有: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三)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该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标的物的交付,否则合同仅成立并未生效。

《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一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捏造事实的说明
    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行为人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行为。依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承担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捏造事实报案会怎么样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报案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会予以充分保障。但如果是虚假报案、恶意报案,不仅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浪费在处理无效警情上,无法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及时保护我们的权益,还有可能使没有违法的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
    2023-07-07
    102人看过
  •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的应用与实践
    一、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证明力:都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都会认的。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有哪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
    2023-07-06
    390人看过
  • 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1、概念。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行为,它不以票的物的交付为要件;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有交物这个特点,又被称为要物行为。2、区分的法律意义: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仅有意思表示,行为还不算成立,只有当按照该意思表示完成标的物交付时,行为才告成立,才能发生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效果。实践性行为因意思表示完成,还不能发生效力,所以,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例外,通常须按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保管、定金、质押等合同就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此外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如未有约定的,应认定其为诺成性行为。
    2023-06-08
    361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实践案例
    事实劳动关系
    1、案例介绍2______年__月底,经河北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职工徐某的介绍,刘某到该公司从事高空安装作业,刘某与工地负责人任某就各种待遇进行商谈,并约定工资每日60元,双方之间只作了简单的口头约定,没有签订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刘某被____公司工地负责人安排正式施工作业。8月1日下午4时因施工的支架脱钩致使刘某从三楼作业的梁上摔下,刘某受伤后,____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现因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刘某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与____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并要求____公司继续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证据:(1)、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诊断证明书一份,用来证明刘某受伤后在此住院;、(2)、录音整理的录音笔录,用来证明刘某是在工地受的伤且和____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____公司辩称:刘
    2023-04-17
    392人看过
  •  处理劳动关系中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践策略
    处理劳动关系的最佳方法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采取协商一致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解除是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雇主可以选择法定解除。处理劳动关系的最佳方法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劳 动 关 系 的 书 面 合 同 签 订 问 题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签订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该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三种方式,包括固定期限劳动
    2023-09-10
    296人看过
  • 抢劫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1、本罪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只要已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抢劫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根据刑法规定,抢劫行为有以下四种具体表现:(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2)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4)聚众“打砸抢”中砸毁、抢走公私财物。3、抢劫罪侵犯客体的双重性,决定其犯罪对象也有双重性,既包括人,也包括财物。其中的人,既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也可以是当时在场的与被害人有直接关系的其他人。其中的财物,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可以是合法拥有的财物,也可以是非法取得的财物或者违禁品。但一般认为,不动产不能成为抢劫罪的对象。4、本罪主观方面限于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据此,如果行为人只是为抢回
    2023-03-19
    186人看过
  • 保险活动中权利行使的规定及其实践应用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活动所应遵循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保险法律规范中许多内容都必须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在保险活动中,投保人应当依法对其投保的标的,按保险人询问进行如实告知,并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也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而保险人则应当在承保时,将保险合同的条款、条件明确地告知投保人,不得欺骗也不得隐瞒,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并及时赔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或者逃避承担保险责任。必须指出,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确实不容乐观,造假现象普遍,误导甚至欺诈问题严重,所有这些都是与诚实信用原则格格不入的,也是法律秩序所不允许的。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的规则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
    2023-07-07
    389人看过
  • 刑事集体传销活动罪审判实践中的量刑问题
    集体传销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量刑标准1、集体实施传销活动的,其组织、领导者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存在情节严重情形的,则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
    2023-07-08
    283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本质要求,是“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时代要求,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工作宗旨。为在全市法院工作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和要求,现结合本市法院的实际情况,就如何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活动中的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1.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必须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工作中去;必须落实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去;必须落实到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中去;必须落实到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中去。2.服务发展。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必须服务于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成功举办一届出色的奥运会
    2023-06-11
    189人看过
  • 实践中碰瓷事件的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碰瓷行为有时还会因事态升级,演变成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更为严重的罪行。针对目前碰瓷手段花样频出的现象,现实中发生的碰瓷案件情形各异,有的案情较为复杂,司法实践中,对碰瓷案件究竟处以何种罪名,应视情形认定。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选择的罪名必须能够“足以评价”犯罪行为,碰瓷行为的本质是诈骗钱财,但如果犯罪情节恶劣,在构成犯罪竞合的情况下,就宜以重罪定性。但如果是碰瓷者故意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过激碰撞,则会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更重,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024-01-26
    420人看过
  • 群众活动中哪些安全事故属于重大?
    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处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2023-07-05
    143人看过
  •  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刑事追诉,有不同的年龄标准。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16周岁,行为人年满16周岁违法犯罪的,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14周岁但是不满16周岁,此时的行为人如果触犯了刑法的八类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而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14周岁以下,犯罪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刑法规定的八类罪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刑事追诉,有以下年龄标准:1.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行为人年满16周岁违法犯罪的,需要接受刑事处罚。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4周岁但是不满16周岁,此时的行为人如果触犯了刑法的八类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3.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4周岁以下,犯罪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刑法规定的八类罪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2023-09-01
    369人看过
  • 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4.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药承担
    2023-04-03
    466人看过
  • 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一、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含义:1.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行为均属诺成性法律行为。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双方意思表示达成协议即发生法律行为的效力。2.而实践性法律行为: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始成立的法律行为,故又称要物法律行为或实践法律行为。例如,赠与、自然人借贷等法律行为就是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二、诺成合同违约怎么办诺成合同签订之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三、诺成合同违约承担责任方式承担违约
    2023-08-06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劳动人事仲裁院开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掉和辞工、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
    • 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4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 (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法定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 实践中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4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 (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法定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 离婚协议书实践中注意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6
      离婚协议书实践中注意事项: 1、必须双方自愿;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处理好子女抚养以及财产问题。
    • 司法实践中有哪些事实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1
      应当使用证据证明的事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受害者身份(2)被起诉的犯罪是否存在(3)被起诉的犯罪是否由被告人实施(4)被告人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有犯罪的动机,是否有目的(5)实施犯罪时间、场所、手段、结果、事件原因等(6)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7)被告人是否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8)附带民事诉讼、涉及财产处理的事实(9)有关管理、延期审理等刑事实)。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对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