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到什么部门办理土地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03:09 421 人看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处理。申报资料:1、土地其他权利登记申请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必须提供抵押人和借款人的担保合同和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4、土地评价报告书和评价报告书记录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书》7、土地随合同房地产同时抵押的,必须提供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书。

房屋抵押是指什么意思

房屋抵押是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抵押相关文章
  • 办理抵押有哪些部门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抵押物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也会不一样。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建
    2024-04-28
    485人看过
  •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办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
    2023-06-18
    452人看过
  • 房子抵押土地房产怎么办理
    房产可以抵押,土地上的其他附着物也可以抵押,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不可以抵押,当事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房产进行优先受偿。一、民法典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在民法典规定中,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主要是用于抵押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因此这些都是属于可以进行抵押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而担保物权的作用就在于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抵押房产证有法律效力吗?以房产证做抵押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
    2023-04-05
    382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部门是银行吗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
    2023-02-24
    333人看过
  • 怎样办理房屋抵押?|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估什么?
    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你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等。以往人们所知晓掌握的融资手段较为单一,往往仅限于按揭贷款、转按揭贷款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百姓对于买房、买车、出国旅行等大额消费需求及消费欲望也随之而来,一时难以筹集大额款项也是在所难免,面对这种棘手的问题该如何处理运用何种融资手段才能渡过难关这时,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出现无疑解决了百姓的燃眉之急。自从银行推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之后深受市场青睐,京城百姓对此项业务的认识也在逐渐提高。据“我爱我家”介绍,来该公司办理房屋抵押消费贷款业务的客户有明显增长,大约占到40%左右。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百姓来说,这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怎样办理还是很模糊,为此记者专程采访了“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总监A先生,并为广大客户做出了以下具体解析:1、什么是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023-02-04
    17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希望能帮助到您。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于城镇土地使用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办理一般会经过审核和发证等环节,相对也是比较简单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法律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法律的规定是: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
    2023-08-05
    353人看过
  • 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房屋抵押给个人的手续如下:1。双方签订抵押贷款协议。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理其他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3、办理其他权利登记后,贷款人应当收集其他权利证书,房产证可以自行持有。对方无需持有房产证原件,即可持有其权证。房屋抵押程序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
    2023-08-18
    93人看过
  • 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记者调查]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却没有土地证,该怎么办?本报记者就此对长沙市内各大银行调查发现,不同银行之间对此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一部分银行认为只要有房产证就行,而另一部分银行则称,必须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才能办房屋抵押贷款。宽容者:可以破例办中国银行95566:可以办理,不过只可用非本人现住房作抵押,也就是说只可用一套房以外的房子作抵押。交通银行:土地证不是必要条件,只要房屋产权明晰,就可以在我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民生银行香樟路支行:总行规定两证必须齐全才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不过该行在长沙地区可以受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业务。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长沙银行等:在受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非其必要权证。也就意味着,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以上银行同样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严格者:遵照规定不能办工商银行:在湖南地区若要办理房屋抵押贷
    2023-06-10
    282人看过
  •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一、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2023-04-14
    231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金融部门可以办房产证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金融部门可以办房产证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依照住房性质分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产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2023-06-15
    211人看过
  • 办理房产证到什么部门
    一般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办理房产证。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发证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一、房本和不动产权证书有啥区别1、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于此相比,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2、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虽然都是房子最直接的证明,不过这两本证件还是有不同之处的,相对来说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不动产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起和止日期、以及房屋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3、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不同,不动产登记机构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其盖章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而房产证盖章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
    2023-02-14
    461人看过
  • 土地办理抵押的条件
    一、土地办理抵押的条件土地办理抵押的条件是: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二、土地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当事人需要先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的申请,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申请材料;然后由贷款人审核;再由借贷双方依法订立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最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将贷款发放至当事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2.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
    2023-04-26
    237人看过
  • 各地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是什么部门
    一、各地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是什么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有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
    2024-01-29
    217人看过
  • 房屋贷款抵押土地证吗
    不用抵押土地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流程:1、提出贷款申请;2、递交贷款资料;3、看房评估;4、报批贷款,银行审批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5、签订借款合同;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银行放款。《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
    2023-06-18
    35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房屋抵押
    相关咨询
    • 土地抵押应到什么部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办事程序1、分局受理申请;2、分局初审;3、市局审批;4、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申请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划拨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2、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原件);3、抵押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5、估价机构的《土地评估报告》(原件);6、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评估备案表(原件)
    • 土地抵押应到什么部门办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 办理房产证抵押到什么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手续怎么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
      房产证抵押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6、登记机关认为必
    • 土地抵押去哪个部门抵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申报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 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报告备案表;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土地随同房产同时抵押的,需提供房产他项权利证明书。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
    • 土地抵押应该向哪个部门办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2
      土地抵押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