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热门话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23:36 165 人看过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

(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

(2)申请期限条件: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损害赔偿调解。

A.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均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则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

B.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原办案单位重新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损害赔偿调解申请;

C.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损害赔偿调解申请。

(3)书面申请条件:提出损害赔偿调解必须是书面申请,不能采取口头形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损害赔偿吗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就可以起诉了,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05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指南:涉及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还应该赔偿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交通事故造成危房怎么赔偿车辆撞向房屋,造成房屋变成危房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按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有购买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超出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
    2023-07-06
    247人看过
  • 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2)申请期限条件: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损害赔偿调解。A.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均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则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B.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原办案单位重新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损害赔偿调解申请;C.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
    2023-06-13
    154人看过
  • 门牙损坏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门牙损坏的赔偿方式如下: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门牙损坏的,可以有肇事人与受害人协商赔偿;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门牙损坏的,双方可申请交警介入调解赔偿;3、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门牙损坏的,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达成赔偿的,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4、肇事者应当赔偿的项目包括:救治医疗费、补牙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补牙材料费用等。交通事故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这种有形损害,首先表现为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损伤和生命的丧失。当违法行为作用于受害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的时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为物质性人格权的客体的人体利益将受到损害,造成伤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条件,维持生命,维护人体组织完整
    2023-07-14
    34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赔偿范围及数额的相关证据有哪些
    在任何案件的诉讼中,证据问题永远是最为重要的争议焦点,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当然不例外。证据的是否完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可能对诉讼案件的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你想你的赔偿请求得到最有力最广泛的支持,那么你就必须在诉讼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提交一切相关的证据。由于各类诉讼案件的案件事实不尽相同,因此本文就案件事实部分需要提供的证据不作介绍,留待其他的文章中单独介绍,本文仅就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涉及到赔偿范围及数额的相关证据作一介绍。一、医疗费证据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清单。事实上病历、出院小节和医生的处方笺主要是针对损害程度及医疗情况的证据,医疗发票才是最直接指向医疗费用的证据。但是病历、出院小节和处方笺的内容是对受害人采取何种医疗措施的反映,他们将提示医疗费用的花费是否合理。特别要提出的是处方笺的证据保存,尤其在门诊医疗中,病人的用药医生必须在处方
    2023-06-04
    13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
    诉讼调解,即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诉讼调解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具有以下区别:第一,调解的性质不同。诉讼调解是围绕诉讼进行的,一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产生诉讼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非诉讼活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活动。第二,法律依据不同。诉讼调解依照的是诉讼法;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第三,调解的主体不同。诉讼调解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其审判职权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关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四,调解的法律效果不同。诉讼调解成功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强制的执行力;而公安机关交通管路
    2023-06-25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可以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可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
    2024-01-23
    294人看过
  • 2023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2023-05-30
    418人看过
  • 涉及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参与者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当事人一方参得超过三人参加调解。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包括哪些(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2023-07-07
    1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哪些开销
    一、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哪些开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交通事故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交通事故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4.不存在免责事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2023-08-19
    458人看过
  • 福建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2年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6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41/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8989元/年;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29187元/年采矿业34032元/年制造业33137元/年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8275元/年建筑业37046元/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7344元/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9958元/年批发和零售业38738元/年住宿和餐饮业26815元/年金融业99114元/年房地产业41442元/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178元/年科学研究
    2023-06-14
    91人看过
  •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要如何规定的
    一、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要如何规定的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这个期限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当事人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计算;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是要如何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
    2024-01-24
    463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包括的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一、交通肇事的责任承担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产生损失的,首先由机动车投保第三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发生事故的各方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
    2023-03-23
    469人看过
  •  如何解决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解决方式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法院诉讼。交通责任认定标准因一方或多方过错导致交通事故,承担不同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4.全部由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5.全部由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公
    2023-11-11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
    • 交通事故调解中经过交警处理的调解中损害赔偿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
    • 交通事故中的调解,赔偿有哪些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
    • 调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程序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8
      调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的程序有: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6.确定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