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三种特殊农民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亟待明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00:34 253 人看过

一个人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遇难身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数额是不一样的。在司法实践中,区分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一般情况下,参考的主要依据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归属,户籍属于农村,一般就按农民来对待,属于城镇则按城镇居民对待。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社会的发展,不仅进城务工农业人口逐年增加,而且他们从事的职业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很多农村居民并非从事农业。如果仍然按照传统的认定方式去区分农民和城镇居民,最终裁判结果将可能因执法标准的不当而逐渐丧失其合理性。

经常遇到的特殊农民主体,一种是户口在农村,但长期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多年的准农民;另一种是属于城区管理的所谓都市村庄的村民,已无地可种,但户口仍为农村户口;第三种情况就是原来属于农村的乡镇,经统一规划后归城区管理,使农村居民也纳入城区管理的范围,但其仍然以耕种土地为主要收入来源,如城市郊区的居民。对于这三种特殊的农民主体,其死亡补偿金的标准究竟该按农村标准还是按城镇标准来计算,由于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在相同的条件下,可能会导致不同法院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而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因此我们建议,上级法院应进一步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

在明确农民主体的范围时,应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尽可能地符合我国法律的立法本意,将死亡补偿金定性为未来收入的补偿,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建议是,对第一种情况,应适用下列规则来确定农村居民的身份:

1、以户籍登记作为确定农村居民身份的一般标准;

2、农村居民进城务工或办企业且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视为城镇居民。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暂住证、工商登记、单位发放工资证明以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等证据对此予以认定。

对于第二种情形,即那些都市村庄中已无地可耕种但户口仍属农村户口的农民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则应按城镇居民来对待。因为他们长期在城区居住,并且其主要生活来源也不再是耕种土地所得。

第三种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问题,我院认为,死亡赔偿金既然属于对未来收入的补偿,而这一部分人仍然以耕种土地为生,其以后的可得收入也是主要来源于土地,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应按农村户口计算为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3-04-21
    51人看过
  • 搭车出事故首例特殊人身损害赔偿案
    兰州市司机驾车途经青海省境内时,两名警察拦车后上车乘坐。几分钟后车祸发生,乘车警察一人死亡,另一人受重伤。死亡警察家属提出,死者乘坐车的驾驶员及车主和该车管理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涉案车辆是被警察以警谋私搭蹭车,还是因公征用执行公务?甘肃省律师张爱民接受民事被告的委托,跨省上堂,给这起全国首例警察搭车发生车祸而引发的跨省赔偿案找说法。今日,我省律师张爱民及其来自我市的三名民事被告,因为这起历经青海省两级法院的三次审理、全国首例特殊人身案,再次在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庭的调查审理。那么,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会演变成如此错综复杂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到底谁该为死亡警察的后事承担赔偿责任?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事件经过:警察搭车后发生意外今年25岁的张能贵,是我省皋兰县忠和乡水源村人,受雇于同村人刘宗臣,给刘的康明斯货车(车号甘A—22809)当驾驶员。2004年8月10
    2023-06-08
    465人看过
  • 接受赔偿标准的人身损害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与患者原病情的关系。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会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3、侵害人的
    2023-08-05
    23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几种
    一、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2023-06-19
    362人看过
  • 民法典:明确侵害他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有用于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造成他人残疾的,还除了前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致残前所抚养的不具备生活能力的人的生活必需费用。造成他人死亡的,还需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8-16
    220人看过
  • 工伤死亡和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谁高
    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而且两者的标准变量有两个,工伤需要考虑个人工资,人损需要考虑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所以哪个更高也不完全一定,也有可能人损比工伤更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一、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为器官的缺失程度、是否出现功能障碍或者功能障碍的程度、是否需要长期或终身接受药物治疗、生活方面的自理程度。对于工伤伤残的鉴定,由以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同时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来进行定级。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二、工伤与粉碎性骨折赔偿金额如果遇上工伤粉碎性骨折的情况,先做一个工伤鉴定,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
    2023-04-04
    44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人与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1、两者的联系与区别。两者之间是两个概念,但这二个概念其……有重叠的地方,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就是赔偿义务人,但有时又不同一。2、赔偿义务的确定方法及担责。(1)、有行为能力的公民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义务(打架的致害人,交通事故的司机等)。(2)、二人以上共同侵权的,包括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的,或虽无共同故意或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是共同赔偿义务人。(3)、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根据过失大小及原因按比例由行为人担责。(4)、共同危险人对他人人身安全实施了危及安全的行为并造成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共同危险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成为共同赔偿义务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损害后果不由其行为造成的除外。(5)、财产所有人对自己在行使财产所有权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的应承担责任(
    2023-06-13
    170人看过
  • 一起触电死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7月20日,大新县人民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触电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大新县电业公司和被告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分别被判令赔偿原告梁某的绿济损失44000元和7400元。2006年3月7月20日,大新县人民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触电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大新县电业公司和被告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分别被判令赔偿原告梁某的绿济损失44000元和7400元。2006年3月7日上午,原告梁某与其儿子梁某某驾驶自家货车,到被告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厂内的刮渣房附近装运蔗渣,晚10时许,马某在自己驾驶的桂L-31051号货车装满蔗渣后,将车辆开至公司厂区电线杆附近10KV高压线下,该线路所有权人系大新县电业有限公司。由于天气下着小雨,梁某儿子爬到车顶上盖篷布,因在车顶上距高压线过近,造成了放电式感应触电事故,被电击倒在车顶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桂丰公司
    2023-06-08
    47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鉴定费由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是由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收取,不过最终鉴定费的承担与鉴定结果挂钩。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包括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一、人身损害赔偿中鉴定费由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中鉴定费由谁承担: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包括重伤、轻伤和轻微伤。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轻
    2023-06-05
    15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二、人身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相加。具体分析,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2023-02-04
    12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例如下列情形适用城镇居民标准:(1)本人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随其配偶、子女在城镇生活的;(2)随父母生活的未成年人,其父或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3)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2、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其所在集体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3、从城镇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退休后回农村居住生活,定期从单位领取退休工资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4、受害人住所地由农村县市区划调整为城区的,其仍在原住所地务农、居住,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收入,消费水平也和一般农民基本相同,适用农村居民标准。一、城镇无住所,工地居
    2023-06-23
    119人看过
  • 车祸中三者死亡的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商业险,需要看保险合同。70岁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车祸死亡主要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十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
    2023-07-06
    281人看过
  • 怎么确定交通损害死亡赔偿金
    交通损害死亡赔偿金确定: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
    2023-04-26
    326人看过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适用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2005〕131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及各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现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标准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规定的费用外,还应当赔
    2023-06-05
    11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特殊责任有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死亡赔偿公式死亡赔偿金赔偿额数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3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医疗费用以县级以上医院收费凭证为准计算公式: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医疗费用 医药费 住院费 另外2、死亡赔偿金:406、7元/年×20年=90134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被抚养人生活费(1)其子女抚养费:4146、2元/年×(18岁实际年龄)/(2)母亲抚养费:4146、2元/年×[20年一(实际年龄160岁)/3(三个
    • 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及人身损害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是否可以得到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这二种赔偿。争议很大。很多人赞成二种赔偿.不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有规定: 第二十条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同时又构成工伤的,当事人获得工伤待遇后又向侵权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予支持。当事人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又要求工伤待遇的,应予支持。工伤待遇中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可以扣除第三人已经实际赔偿的部分,但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不应扣除。 工
    • 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说明什么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在行为人被认定为构成侵权后,受害人的特殊体质将影响责任范围的划分及损失数额计算,原则上不影响损失分担,但在因可归责于受害人的原因导致特殊体质、受害人存在过失以及造成例外的显著失衡结果时,可减轻侵权人责任。建议咨询律师。
    •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