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所载货物直接损坏和车上人员伤亡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救助和保护费用,以及保险人在保险单中规定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第二条免责条款: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一)货物被洗劫、自然损耗、瑕疵、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二)因非法运输或者包装、紧固、装载、遮盖不当造成货物灭失的;(三)车上人员携带的个人物品、违章骑乘人员携带的物品或者违章携带的货物;(四)人身伤亡,因驾驶员故意行为、紧急制动或车上人员生病、分娩、自残、打架、自杀或犯罪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和车上人员下车时的人身伤亡;(5)本保险不承保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第三赔偿限额:船载货物的赔偿限额和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协商确定。投保的座位数量应以被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量为限。
-
众责任保险条款
331人看过
-
船舶保险除外责任
58人看过
-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52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有哪些保险责任?
281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有哪些保险责任?
253人看过
-
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301人看过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
如何理解船舶保险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类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分为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两大类。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 1、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碰撞责任; 3、施救费用; 4、共同海损和救助船舶。
-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二条责任免除(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第三条责任限额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第四条赔偿处理车
-
船舶保险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 1、战争、军事行动和政府征用; 2、不适航; 3、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4、超载、浪损、座浅引起的事故损失; 5、船体和机件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和自然磨损、朽蚀、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 6、因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因海损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一切间接损失; 7、清理河道、清除污泥的费用;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船舶保险的责任期限分为两种:定期保
-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交强险主次责任保险条款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1交强险只有两种赔偿方式,一种是无责赔偿,一种是有责赔偿。这个意思就是只要负有责任,不论是主责还是次责都是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额赔偿,不是按事故责任来比例赔偿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