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占有的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32:19 495 人看过

一、善意占有的后果

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只有发生无权处分时,才有出现善意取得的可能。

2、占有改定是一种交付方式,即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同时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所谓无权处分,是指让与人无处分权而从事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对财产的处分权是属于财产所有人,让与人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如果让与人有权处分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常见的无权处分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所有权的情形即占有委托物的情形,如承租、保管或借用人对承租或保管、借用的财产而将该财产出让给他人;二是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形,如某一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将共有财产处分给他人;三是代理人擅自处分被代理人的财产的情形,如代理权终止、超越代理权、无权处分的情形下,也有可能发生无权处分的情况。

2、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为其必备要件。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于受让时,不知出让人为非所有人,也不知出让人无权处分。财产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的善意为条件,如果受让人具有恶意,则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受让人自始不知道该物为善意取得,因此,善意的适用时间应为物权变动行为发生之前,在此之后即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原权利人不得以受让人恶意要求返还原物。

3、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善意取得是以有偿取得为前题条件,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必须向出让人支付相应对价。因此受让人取得的财产必须是通过有偿的法律行为来实现,如果通过继承、赠与等无偿行为取得财产,则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4、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作出了交付行为,交付可以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及占有改定。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生产要件,如果受让人没有为权利的变更登记,也就没有实现物权的变动,即使受让人占有财物,财产的物权仍属于原权利人。因此,只要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即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原权利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而不能向受让人行使物权请求权

三、如何推定属于善意所得

在善意取得制度中,这种善意应为“推定善意”,这一原则已为德国民法、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明文确认。第三人和占有人(无权处分人)进行交易行为时,根据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以及占有的公信力,我们应推定第三人为善意,如果原权利人主张权利,则负责举证第三人为非善意,如不能举证,第三人则为善意而取得财产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善意占有相关文章
  • 善意取得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善意取得的法律关系善意取得制度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原权利人、转让人和受让人。在三者之间形成了三种法律关系。1、原权利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善意取得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在善意取得情况下,原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将发生物权变动,即受让人出于善意即时取得财产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则因此发生消灭。原权利人不得向山以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也就是说,如果原权利人向善意受让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善意受让人则可以善意取得为由对原权利人的请求权进行抗辩。由此可见,善意取得制度是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但对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善意取得是所有权继受取得一种方式。因为善意受让人取得所有权是以原权利人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另一种观点认为,受让人依善意而取得权利,从性质上讲属于原是取得。笔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是国家立法基于保护交
    2023-03-16
    132人看过
  •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不动产的处理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受让人通过善意方式取得不动产的,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二、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二)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
    2023-04-25
    50人看过
  • 占有改定可善意取得吗
    占有改定不可以善意取得。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占有改定一般是占有人的名义发生了更改,而对于物品没有实现转移,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性的关系,这也是占有改定的最大意义所在。一、占有改定的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
    2023-03-04
    367人看过
  • 占有改定不能善意取得的情形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一、什么是占有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为恶意占有。二、占有改定的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
    2023-03-17
    376人看过
  • 恶意侵占的能够善意购买么
    购买人在不知道购买的财产是恶意侵占取得的,是可以对抗被侵占人主张的,被侵占人的损失由侵占人承担。一、职务侵占能作为民事要件进行追偿吗职务侵占款公诉时不可提民事追偿。即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不能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职务侵占罪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一般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追缴或犯罪嫌疑人退赔后,受害人(公司)仍然有损失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相应的损失。二、侵占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侵占他人财产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五千元,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三、多次职务侵占怎么处罚多次职务侵占仍然是按照职务侵占罪
    2023-03-13
    393人看过
  • 占有改定适用善意取得吗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一、占有改定的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
    2023-02-19
    14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在善意占有中,根据占有人有无过失为标准,还可以再分为过失占有与无过失占有,但严格来说,只有不知自己无占有的权利且无重大过失者,方构成善意占有。 ... 更多>

    #善意占有
    相关咨询
    • 善意取得的结果可以成立善意占有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2
      1、如果只是善意占有行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是不构成善意取得的。 2、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
    • 善意占有是否成立善意取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1、如果只是善意占有行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是不构成善意取得的。 2、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
    • 善意取得和善意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2、善意取得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 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
      ⒈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⒉善意取得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 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1、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2、善意取得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