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怎么缴纳社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1:04:21 265 人看过

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执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会有哪些隐患?

具体来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如下隐患: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2、补缴劳动保险,并承担补缴滞纳金。

3、赔偿失业保险金。

4、在员工辞职的情况下仍被判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已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如果员工病了,可以向单位主张医保本应承担的费用。

6、如果女员工生孩子了,会主张生育保险应报销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如果该职工为晚育,则生育津贴的数额将达近两万元。

7、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员工会向单位主张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涉及的金额也相当大。目前工亡的赔偿金为近40万(不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

8、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及社保部门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处罚谁
    虚构劳动关系,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一旦查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虚构劳动关系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还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31
    434人看过
  • 中止合同保留关系期间,还要帮劳动者缴纳社保吗?
    2016年4月,王某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某化工公司为其缴纳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费,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对化工公司进行调查。经查,2013年5月5日,王某到某化工公司工作,双方当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因个人原因,王某要离开单位解决家庭问题,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中止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保留劳动关系,单位不支付工资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16年1月1日起,王某回到某化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化工公司为其补缴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
    2023-06-09
    352人看过
  • 社保存续即有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如一个有在A单位工作了一年,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则这一年内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续”期间,就是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续签劳动关系的的期间。二、社保存续即有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2023-05-22
    19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鉴定方法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的时间段。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实习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方面来分析:(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所以个人与个人之间是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另外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7-04
    4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续签需要注意什么?
    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劳动关系可以说是人最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我们为了获取生活资料就需要劳动,就会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而签订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在合同到期时,就存在是否续签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续签有什么要注意的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续签需要注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
    2023-08-17
    22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更或者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内,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1、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与抽象的管
    2023-04-19
    19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怎么弄
    实际是虚构劳动事实骗取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上海早在1993年已经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社会保险的内容逐步扩大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领域,保险覆盖的人群也逐步涵盖了外地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各个层面。201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社会保险法》,更是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明确。应该说,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毋庸置疑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推行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需要企业和全体社会成员积极配合、支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社会责任,也是法定的义务。同样,为了获得保障,采取虚构事实的行为伪造劳动关系的存续,骗取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行为一方面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推行,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国家法律所禁止,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
    2023-02-16
    314人看过
  • 支付生活费期间劳动关系存续
    李某在某安装公司从事安装卷帘门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8年11月6日至2010年11月6日。2010年10月7日,李某在工作期间不慎被卷帘门砸伤,此后再未回安装公司工作,但安装公司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按月支付给李某780元生活补助费。后李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1年的时效期限,未能认定工伤,李某随即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经法院调解,安装公司对李某进行了一定数额的赔偿。2012年9月17日,李某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2008年11月6日至2011年10月2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安装公司支付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针对该案,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安装公司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按月支付给李某生活费780元,但李某受伤后并未再回安装公司工作,即未向安装公司提供劳
    2023-06-10
    320人看过
  • 缴纳了社保是代表有劳动关系吗
    一、缴纳了社保是代表有劳动关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双方能证明社保缴纳只是挂名交纳的除外。二、个人缴纳社保如何办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个人缴纳社保只可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部分。参保的个人可以是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个人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需要的基本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三、相关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2023-06-16
    48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该缴纳社保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立用工关系并不限制书名合同这一种形式,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也说明单位进行了用工。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
    2023-07-29
    140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与试用期关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 用 期 未 满 能 否 办 理 社 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后的一段时间,用于考察职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一个阶段。因此,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仍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身份,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国家规定执行。而劳
    2023-09-11
    272人看过
  • 没有劳动关系怎么办理补缴社保手续
    没有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补缴社保。个人申请社保应当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要求补缴社保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不一定。解读:社保法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
    2023-07-25
    19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续期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存续期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24-04-24
    203人看过
  • 没有缴纳社保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公司没有买社保,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3天前通知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依法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使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如果使用者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劳动,或者使用者违反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通知使用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给予补偿金吗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需要给予补偿金。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2023-08-07
    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劳动法对未缴纳社保之间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劳动法》对于未缴纳社保的规定如下: A《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B《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
    • 缴纳社保算不算劳动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具有社保缴纳记录的算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存续期间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存续期间认定劳动关系的方式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2.用人单位应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
    • 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能成立劳动关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
    • 怎么办理社保不在公司缴纳的劳动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1
      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