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股份作为支付对价的股权)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作为支付对价的股权)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充作支付对价的股权做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所有,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涉及股份的信息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以防以后发生纠纷,大家在写协议的时候可以参照这个模板进行书写,具体内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协议书签字后生效在签字之前最好找律师看一下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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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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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9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与公司内部的股东转让股权,可以直接签订转让合同,但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要得到一半以上其他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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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标的债务能否作为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问题:承担标的公司债务能否作为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答案:可以。理由/分析:在股权转让实务操作中,常将公司称为“目标公司”或者“标的公司“。目标/目的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合同遵守《合同法》(一般法)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事法律规则,只要转让方同意以受让方承担公司债务的方式履行对价支付义务即可,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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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收入作为股息还是支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权转让收入作为股息。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应确认为投资收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其取得的资产中,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确认收入的实现;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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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股东转让股份协议书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股东投资协议书 股东各方: 甲方:南京理工大学法定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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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作为股权对外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0股权转让是指将一个公司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或机构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股权转让涉及的主体是公司本身,则应归类为公司转让范畴。公司转让是指在不导致现有经营实体解散的前提下,将某家公司全部的经营业务转移至另一个主体手中。 公司转让与股东转让之间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前者的转让主体为公司,后者的转让主体为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