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决定一般具有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54:53 151 人看过

1.被强制的行政相对人的身份事项。

2.行政主体所要强制实施的行政行为内容。

3.行政主体强制实施的具体方法。

4.行政主体强制实施的具体时间。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执行裁决书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用)()行非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号决定(或其他行政行为名称)。(写明审查过程)。(写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执行内容、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提交的证据等)。(围绕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概括写明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果没有听证,此项不写。)经审查查明,(针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所依据的事实,法院如有异议,写明认定情况;如无异议,此项不写)。本院认为,(写明准予强制执行或不准予强制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
    2023-04-18
    438人看过
  • 一般制定行政法原则有哪些
    一、一般制定行政法原则有哪些?(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或称合法性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其要求为:职权法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法律优先(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法律保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三)程序正当原则具体要求为:行政公开(行政过程公开透明也是预防行政主体恣意、滥权和腐败的有效手段);程序公正(在救济程序领域,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有两个:任何人不得做自己
    2023-04-13
    32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内容清单
    行政措施的种类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3、扣押财产;4、冻结存款和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针对具体的实际问题,所施行的单方面的决定和处理。它是用得最广泛的一种国家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处罚是为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
    2023-07-04
    35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与主要内容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委托书委托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委托人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执行案件代理人。委托事项、权限如下: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权限: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等事宜。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权限: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等事宜。委托代理期限:从委托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日止。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附:代理人:住址:电话:代理人:住址:电话:
    2023-06-14
    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成为行政强制的内容吗
    如果被实施人不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法律授予的权力下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说,行政强制,是预防性的,事前的。它的作出可以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所以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成为行政强制的内容是错误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共同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共同点都是因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引起的,但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此法定义务非履行不可,由此引起行政强制执行,如纳税,当事人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必须强迫当事人履行;另一种情况是,此义务已不可能再履行,故只能给予行政处罚,使其记取教训,以后必须履行义务。如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事后只能予以罚款,使其以后遵守交通规则,不可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
    2023-06-13
    310人看过
  • 制定公司章程时有哪些主要内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如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确认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目的在于使相关条款在公司与发起人、公司与认
    2023-06-15
    53人看过
  • 行政征收土地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征收土地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行政征收土地决定书xx号征收决定书xxx处居民(注:被征收范围内):xx建设工程项目属县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位于xxx.xx年xx月xx日,房屋征收部门向xx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该房屋予以征收。时间:征收人:二、认定征收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
    2023-06-03
    354人看过
  • 一般强制执行公证告知书有什么内容
    兹证明债权人某某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某某与债务人某某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本人面前,签订了《某某还款(物)协议》。经查,债权人某某与债务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地点)签订了《某某合同》,并经某某公证处公正〔公证书编号(1234)1字2号〕;由于某某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某还款(物)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某某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欠款本金10000元、利息1000元,合计110000元偿还给债权人某某。逾期不付,债权人某某可持本公证书向某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注: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
    2023-06-24
    470人看过
  • 遗嘱一般需要有哪些内容
    一、遗嘱一般需要有哪些内容遗嘱一般需要有下列内容:1.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3.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4.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5.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6.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二、遗嘱的形式遗嘱有下列形式:1.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2.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5.公证遗嘱由遗
    2023-04-25
    158人看过
  • 行政裁决一般应遵循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申请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二是申请是向有关的行政主体提出;三是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法律规定必须提交申请书和其它文书;四是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2、立案。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裁决机构不予受理并应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3、通知。行政机关立案后应当通知民事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等有关情况。4、答辩。民事争议当事人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答辩在行政裁决程序中极为重要,它一方面可以帮助对方当事人了解申请人申请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以便进行辩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裁决机构了解真相、查清事实,作出正确裁决。
    2023-06-18
    11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一是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是指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违法所得、非法持有的违禁物品。二是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三是不得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2023-06-13
    152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制度有哪些具体内容?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二)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三)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应该注意的是,向国务院申请二级复议审理是特殊规定,只适用于纳税人不服,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情况。对纳税人不服省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
    2023-05-03
    85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根据规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一、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二、行政处罚滞纳金如何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处理方式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三、限期清理是否是行政
    2023-03-05
    493人看过
  • 海关行政裁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海关行政裁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作出)1、海关行政裁定的申请。(1)申请人: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申请。(2)申请时间和方式:时间: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的3个月前向海关总署或者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方式:一份申请只包含一项海关事务,申请人不得就同一项海关事务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海关提交行政裁定申请。(3)申请书的主要内容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②申请行政裁定的事项;③申请行政裁定的货物的具体情况;④预计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口岸;⑤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4)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的要求①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供足以说明申请事项的资料,包括进出口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图片、说明书、分析报告等②申请书所附文件如为外文,申请人应同时提供外文原件及中文译文;③申请书应当加盖申请人印章,所提供文件与申请书应当加盖骑缝章;④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
    2023-06-02
    11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设定有什么主要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
    • 行政强制法和税收征管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根据《立法法》关于效力等级的规定中包括了行政强制法和税收征管法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层次的法之间,应贯彻“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如宪法优于法律,法律优于法规)”原则;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之间,应坚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按照这三条公认的原则,《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征管法》均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位阶相同;《税收征管法》相对于《行政强制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如果按
    •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一般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一般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这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行政强制法》第12条所规定的强制执行的一些具体方面的方式,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场所的。
    •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主体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31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
    • 行政强制法强制扣押物品一般规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7
      扣押是城管行政执法活动中最常见、最重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解除扣押”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一起城管工商管理类案件入手,通过对扣押的概念进行辨析,进而对行政强制法中因期满而未作处理决定的解除扣押进行分析,剖析其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最后,本文还通过分析目前城管系统内部对扣押财物处理问题的争论观点,试探性地提出扣押财物处置问题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