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如何选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02:36 175 人看过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应选择以物保优先。我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一、房子抵押出去还能住吗

房子抵押出去还能住。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由于抵押物还由抵押人占有,所以占有人还可以在抵押的房子里居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既有人保又有物保的实现顺序

既有人保又有物保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具体为:

1、一方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未按合同支付超过约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用抵押物抵押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上述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会选择成为担保人?
    保证人要被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可撤销。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连带债务担保人什么情况下能免责连带债务担保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能免责,具体为:1、如果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伙,诱骗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可以免除责任;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的意愿签订担保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不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半年内向担保人主张还款权。在此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力的,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债务人中一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灭。
    2023-07-18
    112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选择
    注要方式有保证、质押、定金、抵押。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保证人的身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这是基于诚信,以保证人信誉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在实际借贷中,如果借款人和保证人客观上均无力偿还借款,则该保证将无法保障出借人实现债权。它还会遇见更大的风险,即保证人和借款人恶意串通诈骗而套取出借人钱款的风险。那么,选择质押又会有怎样的风险?质押(也称质权)具有因转移占有而使出借人的债权实现风险降低的优点,但也存在因出借人保管、维护质押物而增加成本,或因质押物贬值而使出借人债权不能全部实现的风险。此外,定金具有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债权的特点,若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可能存在因恶意合同而被诈骗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定金设限而影响债权全部实现的风险。相比较而言,抵押担保对债权人比较安
    2023-06-01
    125人看过
  • 如何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以及个人贷款担保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如何选择贷款担保方式选择贷款担保的方式如下:1.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包括所购买的住房、自己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2.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银行可接受的质押物是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只接收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3.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此种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二、个人贷款担保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个人贷款担保的办理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担保需填写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经济实力证明、个人情况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2.担保调查与审批3.签订合同4.办理反担保手续5.担保收费6.发放贷款7.正式承保三、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条件一般
    2023-06-20
    79人看过
  • 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根据担保财产的形式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又称为信用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财产和信用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以保证为基本形式。此外,还有连带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等特殊形式。保证,是指基于保证人的债权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在我国现行法上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债务,是在多数债务人场合下,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的现象;并存的债务承担,也叫附加的债务承担或者重叠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责任的现象。新加入的债务人不是从债务人,其债务没有补充性,因而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直接向他主张债权,从而增加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担保债务履行而设定的担保。也就是说,以债务人或者第三
    2023-06-09
    292人看过
  • 担保人能否选择分开还款?
    根据民法典对于担保的相关规定,两个以上的担保人的还款一般是根据协议的情况来进行偿还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如果同一个债务上有两个担保人的,则担保人应当按照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所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担保人则可以分开还款。但是如果担保协议中没有写明相关的还款手续,那么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与担保人可以分开起诉吗可以。保证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合同中对当事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话,那么在起诉的时候,起诉保证人也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因为双方承担的责任是连带的,不管是谁都需要对于债务进行一个清偿。所以分开起诉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7-01
    408人看过
  • 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怎样准确选择抵押担保
    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一物多保,是指一物如同一房屋向两个或多个债权人抵押。在一般情况下,同一财产不应同时或分别抵押给多个债权人,以免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出现障碍,但一旦出现这种一物多保的情况的,应根据《民法典》,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里规定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的原则,既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不动产抵押,也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即无论是不动产抵押还是动产抵押,数个抵押权都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因为在不动产抵押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发生抵押权的效力,也就不会发生未登记的与已登记的抵押权之间清偿顺序的问题。由于办理抵押登记的,其他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查阅登记资料知道该财产已经设定抵押的情况,公示性较强;而没有办理
    2023-06-21
    161人看过
  • 担保人的选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人是担保人,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具有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所需条件: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具有担保人合格主体资格,即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担任担保人。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与本案无牵连关系;(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
    2023-07-07
    268人看过
  • 中小企业如何选择可靠的信用担保机构
    随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申请机构担保。如何判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问题?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委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提出方案。以经营信用风险为主要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与其债权人的信用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公对担保机构的评级,着重于分析这些机构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代偿能力。基本方法是从基本经营入手,辨识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各种风险的后果及风险管理技术,围绕着担保机构未来的风险和风险保护措施及资源状况对其财务实力进行综合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对担保机构的担保组合风险及风险缓解技术、资本来源及充足性、管理战略及质量进行细致的分析,是判断担保机构信用质量的关键。具体分析过程主要遵循以下八个标准。经营环境是否完善、透明经营环境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政府的支持和监管、担保机构所在地
    2023-04-11
    428人看过
  • 担保人提供物保,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取得担保物,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因此而丧失所有权的,可以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变更所有权,并要求债权人以及债务人承担该行为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甚至是困扰。一、对保证责任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
    2023-06-24
    401人看过
  • 选择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否弱于抵质押
    不是的。担保公司担保最好,其次为第三方企业担保,最弱是抵质押担保。担保物权的规定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民法典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2023-06-15
    314人看过
  • 保证担保与担保物权并存时如何实现担保权利
    一、保证担保与担保物权并存时如何实现担保权利人保与物保并存时,其担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实现担保权利时,规则如下:(一)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首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保的,保证人在放弃的范围内免责。保证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享有选择请求权。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物保与人保并存时,提供物保与人保的人可以通过约定并经债权人同意,进行责任的划分,即在未来实现担保时双方承担的是按份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未经债权人同意的,物保与人保的提供人承担连带责任。1、个担保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份额。(三)如果当事人之间就担保权利的实现有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利。1、两个及以上的担保权利均由第三人提供,那么债权人实现担保权
    2023-06-08
    146人看过
  • 物担保与人担保该谁优先
    物担保与人担保,物担保优先。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3、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
    2023-07-26
    240人看过
  • 如何应对同时存在物担保和人担保的被担保债权?
    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如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行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实现物担保的债权;第三人提供物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
    2023-07-04
    471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为购房贷款的唯一选择?
    收入不够买房贷款需要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国家机关不得担任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得担任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担任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人能查封反担保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为债务人偿还了欠款后,担保人具有追偿权的,可以向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追偿,所以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反担保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2023-07-05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选择个人担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1、了解其信誉度、公司规模。一般来说,较大的担保公旦花测拘爻饺诧邪超矛司机构有着成熟的内部机制和运营经验,抗风险的能力较强,而担保公司的资本状况则直接决定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同时要注意了解担保公司的经营年限、行业经营、业务量的稳定性以及有无逾期等等,所以选择担保公司时候,最好选择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有着良好信誉的担保公司。2、看其是否正规合法。由于担保公司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其准入和监管都
    • 如何选择抵押担保期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8
      1、按照物权的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民法典》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2、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民法典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
    • 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都是什么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都是债权保障的担保手段。人的担保是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全部责任财产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以保证担保为其基本形式。保证关系中,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称保证人。物的担保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担保三种。物的担保关系中,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 恶意放弃弟三人物保选择担保人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有登记的、登记优先、没有登记的,各担保人或者物的担保,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
    • 如何进行保证与物的担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