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应以事实劳动为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8:30:26 337 人看过

傅某到济南某医院工作后,仅领取劳动报酬,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费一直由另外的单位管理和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傅某到底与谁存在劳动关系呢

傅某于2002年7月到济南该医院工作,直到2009年9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傅某的社会保险费一直由莱州某医院代缴,济南该医院仅每月向傅某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11月2日,傅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济南该医院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济南该医院对裁决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

济南该医院答辩称,傅某的档案和社会保险等均由莱州某医院管理和代缴,因此,傅某与莱州某医院存在劳动关系,与自己未建立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上述规定将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作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虽然傅某的社会保险账户在莱州某医院名下,但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傅某在济南该医院工作,其为该医院实际提供了劳动,故应认定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据此,法院判决:济南该医院与傅某于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末按劳动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但在双方之间却实际存在具有劳动关系内容,且末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自然也属于劳动关系。一、什么是法律劳动合同合同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去处理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三、试用期合同有公章吗试用期合同有公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属于正式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盖章
    2023-03-24
    54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1。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未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具有劳动关系内容,未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或者有效书面合同的劳动用工关系和口头约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要雇佣劳动事实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于书面合同的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的范围,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施加了更大的限制,更加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以无书面合同的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应签未签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法律关系与事项实际劳动关系与实际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
    2023-05-02
    35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1。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未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具有劳动关系内容,未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或者有效书面合同的劳动用工关系和口头约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要雇佣劳动事实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于书面合同的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的范围,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施加了更大的限制,更加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以无书面合同的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应签未签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法律关系与事项实际劳动关系与实际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
    2023-05-31
    414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中规定的自愿、协商一致,并不是指劳动合同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不用签,而是指合同中的一些内容需要单位、职工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迁就职工而继续用工的话,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按规定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务合同签订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如果未在一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情况如下一,如果用人单
    2023-03-06
    456人看过
  • 工作多久视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作多久视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了劳动关系,而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分析上,劳动合同规定是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上这一个月的期限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的解释。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因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2023-04-30
    236人看过
  • 劳动者是否可以建立两个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建立两个劳动关系,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15天。而全日制用工是以月为计薪周期,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67个小时。2、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一般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3、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
    2023-03-28
    15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事实劳动为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傅某到济南某医院工作后,仅领取劳动报酬,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费一直由另外的单位管理和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傅某到底与谁存在劳动关系呢傅某于2002年7月到济南该医院工作,直到2009年9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傅某的社会保险费一直由莱州某医院代缴,济南该医院仅每月向傅某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11月2日,傅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济南该医院2002年7月至2009年9
    • 如何认定是否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如果工人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以备不时之需。(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清单),缴纳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明书、服务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身份证明书。(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4)工作记录。(5)其他工人的证言等。
    • 劳动者是否可以建立两个劳动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建立两个劳动关系,但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劳动者只能建立一个劳动关系,能否建立两个劳动关系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是否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3
      劳动者能够依法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劳动者是否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2
      劳动者能够依法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