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成为公务员录用的通行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44:36 256 人看过

11月24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公考严重作弊永远当不了公务员。(《人民日报》11月25日)

11月29日,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笔试将举行,各地公务员考试也将于近期陆续展开。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适时对外公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公考严重作弊,永远当不了公务员,具有特殊意义。

做官先做人,诚实乃为官是国家公务员的道德根基、立世之本。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与普通群众相比,公务员诚信与否影响更大。在我国,公务员是组成政府,并代表政府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他们说出的话往往不仅代表个人意思,更代表政府的声音。普通公民之间出现不守信用时,最严重的后果也只不过是失信于人。而公务员不守信用,导致的恶果是失信于民,从而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权威性。公务员能否做到一诺千金,关系到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可以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

据报道,近年来,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不断扩大,全国每年约考试录用10万余名公务员,有近500万人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扩大到社会各类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有组织作弊行为日趋增多。2006年至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发现了1605例违纪违规行为。其中,2009年度中央机关招考即发现了935例。而且高科技作弊已经成为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的主要方式。公务员考试的传统违纪违规行为并没有随考试规模增长出现异常增长现象,说明公务员考试组织工作一直是规范有效的。

制定出台《办法》,为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在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营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良好氛围。《办法》总结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实践经验,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条军规将违规一网打尽,监督贯穿公务员录取每个环节。《办法》规定,提供法律救济渠道,建立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档案。如果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建立全国范围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库,力争做到考生一旦违纪违规一次,其受罚期间就不能参加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确保公务员录用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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