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人代理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31:51 418 人看过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苏**民律师事务所伍**律师依法担任被告黄某某、赵某某的代理人,参加原告王某某诉两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现代理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黄某某已经偿还了原告王某某的借款。

1、事实上,被告黄某某一共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第一笔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发生在2011年9月23日,由李某转账给被告黄某某200万元,被告黄某某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借条;2012年2月24日被告黄某某又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第二笔借款,即本案所涉及的借款),同样还是由李某转账给被告黄某某,被告黄某某又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借条。

2、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9日被告黄某某通过转账向王某某指定的还款账户即李某的账户分别转款人民币120000元、636800元用于偿还原告王某某的借款。

3、2012年8月20日被告黄某某向原告王某某账户转账270000元用于偿还借款;2012年11月16日被告黄某某又分两次向原告王某某账户分别转账人民币2500000元、22000元用于偿还借款。

4、综上,被告黄某某总共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人民币300万元,而实际上被告黄某某已经向原告王某某偿还了借款达3548800元,可见,被告黄某某已经全部偿还了原告王某某的上述两笔借款。

二、由于被告黄某某均是以异地转账方式偿还原告的借款,故在偿还完借款时原告没有立即归还被告借条原件。后被告黄某某多次向原告索要借条原件,但原告以各种理由拒绝交付,故上述两笔借款的借条原件仍在原告处。

三、原告在起诉补充意见中称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9日被告黄某某转账给案外人李某的120000元、636800元是代案外人汤*清偿还借款利息显然不属实,被告自己已经欠债累累,如何有能力帮别人清偿借款呢?并且原告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

四、原告王某某实际上是与案外人李某合伙放贷,借款均由案外人李某的账户划出,但借条均让被告出具给原告王某某,所以从借条的形式上看被告是从原告处借款,但实质上是被告向原告王某某和案外人李某的共同借款。

五、本案应当认定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9日被告黄某某转账给李某的12万元及636800元是偿还原告王某某的借款。

1、被告黄某某在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9日转账至案外人李某的账户是由原告王某某指定的还款账户。

2、借款的款项是从李某账户实际转出的,被告黄某某还款当然也可以汇入李某的账户。

3、退一步说,如果原告坚决否认被告黄某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9日的两笔汇款不是偿还原告王某某的借款,那么在2012年2月24日被告黄某某再次向原告王某某借款时,由李某转账给被告黄某某的100万元款项中应当减去之前被告黄某某转账给李某的12万元及636800元,即虽然被告黄某某向原告出具的借条中写明借款是100万元,但实际上借款金额应当认定为24.32万元(100万元-12万元-63.68万元=24.32万元)。

六、两被告认为,本案借条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无效,应当不予支持。

以上代理意见,请予以考虑、采纳。

江苏**民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X年X月X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文章
  • 擅代担保人签名负连带清偿责任
    农老汉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好心,竟招致承担民事责任的后果。日前,平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由农老汉对借款人池某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50%的清偿责任。接到判决书的农老汉叫苦不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1998年12月,池某向马头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申请贷款8万元,因无抵押担保,贷款未果。池某找到农老汉,请他帮找房产证来抵押担保。碍于情面,农老汉答应下来。农老汉找到了本屯的亲属农某某,在农某某不知实情的情况下,从其手上拿走了房屋所有权人为农某某的妻子和儿子的房产证。抱着帮人帮到底的心理,农老汉擅自持此房产证到平果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登记。在取得房管所出具的房屋抵押登记贷款他项权证之后,农老汉以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与马头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签订了《担保合同》,用房产证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农老汉在担保方签字栏里代签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并按上自己的手印。签订《担保合同》后,池某又与马头镇
    2023-06-15
    379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解除问题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不履行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2023-03-09
    53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
    2023-05-03
    389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与代理权利义务
    在代理关系中,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在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损害委托人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委托人要求代理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或者代理人实施违法行为时,委托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委托人与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
    2023-07-04
    32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
    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
    2023-04-19
    45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授权委托书中有哪些内容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
    2023-03-01
    44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责任限制是否包括被保证人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没有抗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一、民法典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连带责任的承担,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抵押人责任都有哪些规定第一、抵押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二、抵押担
    2023-03-29
    319人看过
  • 超过保证期,保证人免除连带责任
    银行借给王某40万元现金后,李某还为银行写下了两年的担保期限。这两年,王某因各种原因没有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两年后,银行将王某、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贷款本息,并要求李某承担连带责任。11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王某支付银行本息42万元,免除李某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2006年4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市某支行与王某、李某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向该行借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即2006年4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李先生为担保人,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后两年。王某和李某分别在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借款人栏和担保人栏签字。当天,银行借给王某40万元。贷款到期后,王某没有还款,李某也没有履行担保义务。贷款到期两年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贷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负连带责任。法院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市分
    2023-05-08
    259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否就是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一、一般担保人和责任担保的期限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
    2023-03-27
    382人看过
  • 什么是责任连带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为别人担保被起诉需要还钱吗一般来说是需要还钱的,但是如果对方起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则可不用还钱。在我国,保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提是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
    2023-04-05
    81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特别是从事会计行业的人,会经常听到别人讲连带债务人和连带债务保证人,那么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连带债务人,是不是就是连带债务保证人呢?下面就为各位提供一些值得借鉴的资料,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得自己想要的知识。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
    2023-02-12
    14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不是可以向债权人清偿,连带责任的保证特征
    一、连带责任是不是可以向债权人清偿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的保证特征1.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2023-04-20
    459人看过
  • 能对连带保证担保人申请支付令吗,连带责任保证特征
    一、能对连带保证担保人申请支付令吗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还款。所以债权人和连带保证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可以送达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受理支付令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
    2023-04-19
    251人看过
  • 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特点
    一、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特点(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三)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
    2023-05-03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咨询
    • 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有责任怎么定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连带保证责任是否连带责任子女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5
      连带责任不会关系到子女。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由保证的个人财产承担债务,是不会关系到子女的。如果保证人死亡,子女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是如何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下面就是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
    • 哪些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这就是针对
    • 多个保证人的连带责任连带法律责任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4
      多个连带保证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