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主体的特征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25:15 293 人看过

知识产权主体是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知识产权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一)根据知识产权取得方式的不同,知识产权的主体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系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国家行政授权,在没有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人。不同于一般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资格取得往往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创造者的创造性行为和国家机关的授权行为。

曹新明: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演进趋向

据有关史料考证,知识产权制度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以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颁布的《专利法》为标志。在此后50。多年的演进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已发生过数次重大的变革与发展,其主体制度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在此对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变革与发展进行研究,以揭示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一般规律。一、由国内主体向外国主体的演进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第一次重大变革与发展大约发生于19世纪中后期,其主要标志是《巴黎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缔结,将知识产权保护从国内导向国际。此次变革与发展突破了国籍的限制,让外国国民能够到内国来获得知识产权,使国内主体扩及至外国主体。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早期,能够就其作品获得版权或者就其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人主要是本国人,原则上排除了外国人。美国1790年通过的第一部《专利法》虽未专门就此作规定,但是1793年的《专利法》则在第1条明确规定只有美国公民才具有专利申请资格。此后,美国分别于1836年、1839年、1870年、1897年对《专利法》作过修订,将专利申请人逐渐由美国公民向居住在美国且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外国人、居住在美国的外国人以及与美国有对等保护协定的外国人演变,在此渐变过程中通过差别待遇加以限制和区分。.1903年的《专利法》完全符合了《巴黎公约》的要求,允许该公约成员国国民向美国申请专利。而英国早在1623年颁布、1624年开始实施的《垄断法规》中明确规定,颁布该法的目的包括由尊敬的国王陛下将其财富与安宁分配给臣民,同时为解除其臣民的抑郁与不便。紧随美国法之后的法国1791年的专利法,所采用的标准虽然不同,但能够获得法国专利权的也只能是法国公民。不仅专利法是这样,版权法也是这样,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仍然是美国。它179。年5月31日通过的第一部《版权法》第1条明确规定,在美国出版的地图、航海图或者书籍,其作者是美国公民或者美国永久居民的,自该地图、航海图或者书籍被记录之日起享有14年的专有权以及印刷、重印、出版和贩卖的自由权利。第一个14年保护期届满时,作者仍然健在,而且仍然是美国公民或者美国永久居民的,则可以通过办理相应的记录手续后享有第二个14年的专有权。在18世纪和19世纪,随着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的增长,越来越清楚的情形是,仅仅保护本国国民的作品或发明可能导致不合理的后果。为了消除仅给本国国民的作品或发明提供保护所带来的缺陷,许多国家采取签订双边协定的方式,相互给对方国家的国民以国民待遇。这样做的结果使自己国家能够从对外国智慧创作物的保护中获得有益的回报。这个双边协定阶段可以当作知识产权国际化的第一步。尔后,双边协定逐渐地被标准化。二、由自然人主体向法人或者团体组织主体的演进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第二次重大变革与发展大约发生于20世纪初至20世纪中叶,以《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罗马公约)))的缔结为标志。此次变革的重要结果是将知识产权主体由自然人扩及法人,其更进一步的发展使除了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也能成为知识产权主体。在知识产权领域,两大法系所表现出来的差异非常清晰。大陆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人格权理论为基础,作品或发明创造等是作者或发明人人格的延伸,法人或者团体组织不具有相应的创造能力,所以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只能是创作作品或者进行发明创造的自然人。而英美法系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放在经济利益方面,所以它们不仅承认自然人是智慧创作物的创作者,而且也承认创作或发明创造的投资者的创作者地位,它们也能依法成为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两大法系的上述区别,直到20世纪的上半叶依然非常明显,其典型的标志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录音技术、摄影技术、电影技术以及广播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在当时,它们给著作权制度提出了三个全新的问题:(1)如何保护舞台表演者的利益使其不因录音、广播技术的应用而受损失

(2)如何保护唱片制作者的利益

(3)如何保护广播组织的利益面对这些新问题,两大法系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由于英美法系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心放在经济利益的保护上,不仅承认自然人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而且也承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原始主体地位,因此,它们只是将表演者的表演、唱片制作者制作的唱片以及广播组织制作的广播节目当作一种新作品(第二作品),就使所有的问题迎刃而解。但是,大陆法系国家则费尽了周折,因为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通常是法人,不具有创作能力,不能成为原始主体,所以在原著作权法中无法解决这样的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又不能不解决,因此,只好另辟蹊径创立了邻接权制度,使这样的问题得到了解决。1961年11月26日WIPO缔结的《罗马公约》,使邻接权制度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至此,在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主体就从自然人扩展到了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大陆法系国家并未将邻接权人与著作权人同等对待,直到现在,许多国家仍然没有让邻接权人享有与著作权人同样的权利,如我国等。尽管如此,邻接权制度的建立,至少使著作权主体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扩张。这样的问题在专利制度中的表现不明显,在商标制度中则反其道而行之。以我国为例,直到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商标法时,才将商标权主体从法人或其他组织扩展到了自然人。在此之前,我国1904年的第一部商标法至2001年前的商标法,都将自然人排除于商标权主体之外。三、由单向度主体向多向度主体的演进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第三次重大变革与发展主要表现为由单向度主体向多向度主体的演进。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此次变革与发展,可以说是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知识产权效益向最大化推进。知识产权主体的向度可以进行三种解读:一是在同一权利体系内,知识产权主体既是经济权利主体,同时也是精神权利主体;二是在不同的权利体系内,由同一项智慧创作物能够同时产生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使同一个权利主体同时享有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三是关于主体确定性的问题。对知识产权主体向度的第一种解读,如前所述,大陆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主体(尤其是著作权主体)能够同时享有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而英美法系国家的版权人所享有的主要是经济权利,没有或者很少享有精神权利。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以英国1988年《版权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使单向度主体演变为多向度主体。该法给版权人授予了四项精神权利:作者或导演身份权、反对对作品进行损害性处理的权利、禁止虚假署名的权利以及某些照片或影片中的隐私权。这些规定对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使知识产权主体的向度得以扩张。对知识产权主体向度的第二种解读,则主要表现为利益的多样性。在当代社会,在市场规律作用下,人们会尽最大的可能让现有资源产生最大的利益。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在一项具体的智慧创作物上创设尽可能多种类的知识产权。例如,一个企业的商号或名称,首先通过企业登记取得商号权或企业名称权;然后将该企业的商号进行商标注册,使之成为注册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同时还可以将该企业名称或商号作为域名登记,取得域名权。此时,该商号的所有人就同时成为了商标权人与域名权人。这样的主体就是一个多向度主体。对知识产权主体向度的第三种解读,实际上是对传统知识保护所呈现的现象。从形式上看,传统知识与现行知识产权客体并无不同,但是在实质上,传统知识与现行知识产权客体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中最为明显的差异在于绝大部分传统知识的创作者或者发明人是不明确的或者说是不确定的,因为它们是基于传统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结果,充其量只能知道它们归属于某一个民族、社区、部落或者国家,从而导致传统知识难以适用现行的知识产权规范。因此,有人建议创建新的制度如社区权、社区知识权或者传统资源权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现在有些国家正在这样做口由此产生的结果必将使知识产权主体的向度有新的发展:现行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明确且确定的,而传统知识的一部分主体可能就是概括性的,不明确且不确定的。四、由现实主体向虚拟主体的演进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第四次重大变革与发展大约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此次变革与发展将知识产权保护从现实空间扩展至网络空间,使知识产权主体由现实主体向虚拟主体扩张。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网络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强大的冲击。网络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冲击突出表现为使知识产权主体从现实主体向虚拟主体发展。此处所说的现实主体,主要是指以现实空间为背景的知识产权主体,其客体为传统意义上的智慧创作物;此处所说的虚拟主体,主要是指以网络空间为背景的知识产权主体,其客体为数字形式的智慧创作物。知识产权虚拟主体概念的提出,在于解决现实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衔接问题。以数字化图书馆为例:现实空间的图书馆,只需到书店购买有形物质载体—书籍、图片、影音资料等放在图书馆,任何人均可查阅,但是网上的数字图书馆则有许多不同之处。这就显示出知识产权主体在网络空间的权利效力与现实空间的不同,因此虚拟主体的构建是必要的。五、结语:一个崭新的问题据报载,猩猩涂鸦的作品将于2005年6月20日在英国伦敦知名的博汉姆斯拍卖行与名画同台拍卖。如果仅仅是承认这只名叫刚果的猩猩的涂鸦为作品,不会对版权主体制度构成冲击,因为现行版权制度只承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对其作品享有版权,动物或机器人不是主体。但是,如果该猩猩涂鸦的作品能够被拍卖,就等于承认其涂鸦作品具有财产价值,接下来就可能引出版权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机器人肯定也能创作出作品,甚至做出发明创造,这样的作品或者发明创造能够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吗它们能成为知识产权主体吗这些问题必将引发一场知识产权主体的革命,从而引发知识产权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发展。在物权领域,有动物非物的规定。既然动物非物,那么,动物能否成为民事权利的主体呢在环境法领域,有学者建议为环境设立监护人,使环境成为法律拟制主体,以便对环境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护。如果动物能够成为民事权利主体,环境能够成为法律拟制主体,那么,动物或机器人就有可能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从而激活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潜在动因。对知识产权主体制度变革与发展的考察,有利于管窥知识产权整体制度变革与发展的规律,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之与新的发展趋势相适应。注释:参见美国179。年2月21日通过的《专利法》。该法第I条规定,美国公民可以就其已经完成的新的且实用的、在申诸前不为公众所知晓或不为公众所使用的技术、机器、制造或者物质的构成以及其改进,向国务卿提出专利申诸,其他人没有申请资格。http://WWW.ip_mall.info/hosted_resorces/lips/patents/Patent-ACt_Of_I790,pdf.SeeLevinH.Campbell,ThePatentSystemoftheUnitedStates.Itsaid;Theoathrecitedthattheapplicantverilybelievehimselftobethefirstandoriginalinventor,andthathewasacitizenoftheUnitedStates.http://WWW.myotbox.net/pod134.htm.SeeEnglishStatteofMonopoliesof1623,http,//WWW.ipmall,info/hosted-resorces/lips/patents/English_Statte1623.pdfSeePblicActsRelatingtoCopyrightofAmerica1790,http://WWW.ipmall.info/hosted-resorces/lips/copyrights/PblicYo20Actsoo20Relatingoo20tooo20Copyrightoo20Passedoo206y%20theoo20Congress.pdf.参见CarlosCorrea:《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译,http://WWW.biodiv-ip.gov.cn.参见赵捷:《黑猩猩画作将公开拍卖被赞为猴子世界的塞尚》,《新京报》2005年5月13日.曹新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导演相关文章
  • 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方式,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方式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方式如下: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二、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有以下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三、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以下几点: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
    2023-06-27
    476人看过
  • 夫妻财产继承权知识解析
    夫妻财产继承权相关知识: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继承权容易受到侵犯的现实,特别强调“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由此可见,对夫妻间继承权的理解和适用,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的先决条件。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2.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除了《民法典》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和限制遗产分割份额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干涉或妨碍生存配偶对继承权的享有和行使。3.夫妻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
    2023-04-21
    205人看过
  • 合理使用知识产权特征的条件
    知识产权的特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
    2023-02-16
    175人看过
  •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解析
    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权利人的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分析和植物新品种等法律规定的其它客体。根据我国现行国内立法和参加的国际公约,学者们认为我国法律所保障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版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各种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
    2023-07-01
    447人看过
  • 知识产权具有永久性特征吗
    知识产权不是具有永久性的,知识产权也是有时间期限的。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一、知识产权权益有哪些内容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一)人身
    2023-03-17
    433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征解析
    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表现为: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连带之债怎么处理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
    2023-07-05
    199人看过
  • 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如下几点: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2.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它的排他性使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4.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5.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二、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有哪些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主要表现为:1.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2023-06-21
    125人看过
  • 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和主体特征
    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对消费者知情权作了具体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归纳出,消费者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①、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情况。③、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知情权主体的特征1、消费者知情权主体仅为生活消费者消费者知情权主体只能是消费者,而且仅为生活消费者。消费者
    2023-04-21
    29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概念解析
    本文介绍了著作权的区别与邻接权的相关知识。著作权的保护客体是智力成果,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保护的前提是作品的产生,保护期限采用死亡起算和发行起算算法。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等,保护的前提是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的客体不同。前者体现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3、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而邻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
    2023-10-30
    61人看过
  • 自主知识产权与专利的区别及特点
    产权中自主知识产权与专利的区别是: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自主知识产权什么意思自主知识产权亦称自有知识产权。一般指与非自主知识产权相对应的,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如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产品等),及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从其权利特性看,具有主体本土化、权属域内化、权利集成化、私权公权化的特点。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分为创造类自主知识产权和标示类知识产权两类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权。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
    2023-07-07
    400人看过
  •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特征
    1、诉讼主体广泛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例如某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将该专利权的部分权利又转让给第三人推广实施,该第三人在不同地域,以不同的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在提起侵权诉讼时,专利权人、专利权受让人、被许可人都有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原告。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仔细审查他们之间的转让和许可合同,并应分别情况,确定诉讼主体的资格。2、诉讼法律关系复杂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往往既涉及到财产权利,又涉及到人身权利。侵权诉讼中或出现侵权纠纷和权属纠纷以及与第三人的合同纠纷并存的情况;或出现因当事人各自拥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而形成权利冲突的情况;或出现因同一违法行为(甚至多个违法行为)而引起的民事侵权责任、民事违约责任甚至行政责任等不同法律责任的情况。这些都使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关系复杂化。3、诉讼争点专业技术性强知识产权诉讼中,诉讼争
    2023-02-08
    76人看过
  • 分析行政处罚主体特征的依据
    行政处罚主体:1.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属于这类;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所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主体;3.机关依法委托的符合条件的组织,目前大多数工商机关没有将行政管理事务委托其他组织办理。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第一,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第二,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点使之区别于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监察机关依职权对其公务员所作出的行政处分。(三)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2023-07-19
    260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一、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中央电视台是独家享有巴西世界杯比赛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话和广东话转播权的平台,而原告独占享有中央电视台全部电视节目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央电视台向中国大陆地区电视观众实时转播了巴西世界杯64场足球比赛,原告在赛后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全部完整赛事的电视节目在线播放服务。其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网络用户提供了巴西世界杯比赛节目的在线直播服务。原告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认定,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制作拍摄的目的是为观众呈现真实、客观比赛全过程,电视导播无法控制比赛进程,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制作人能够按照其意志做出的选择和表达非常有限,其所体现的创作性,尚不足以达到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高度,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故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其著作权没有法律依据。但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被告
    2024-04-02
    28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联辨析
    一、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联辨析知识产权与人权存在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1.知识产权与人权具有根本一致性,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容易对人权实现造成冲击,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机制是化解冲击,维持一致性的重要杠杆。2.作为知识产权科学性的集中体现的利益平衡机制,却在知识产权出现扩张趋势时,遇到了新的难题。3.知识产权扩张不是偶然的,其本身是根据利益平衡机制,为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应运而生的。二、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涉及多种方式,旨在确保公正快速的解决问题。1.协商是基于双方自愿和谅解的前提下,直接通过对话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通过第三方如法院或调解机构的介入,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3.行政处理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或相关侵权行为。4.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接受具有约束力的裁决。5.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审理解决,当事人可要求判决或调解书,并
    2024-03-06
    202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导演
    词条

    导演,是创作影视作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借助演员表达自己思想的艺术家,是把影视文学剧本搬上荧屏的总负责人。作为影视创作中各种艺术元素的综合者,导演的任务是:组织和团结剧组内所有的创作人员、技术人员和演出人员,使他们充分发挥才能,使众人的创造... 更多>

    #导演
    相关咨询
    • 知识解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继承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之间能够相互继承遗产。不过很多人对夫妻财产继承权的相关知识还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律师将为大家进行夫妻财产继承权知识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夫妻财产继承权相关知识: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
    • 知识产权三特征是指哪三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如下:其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其 二、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其 三、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其 四、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
    • 哪些是知识产权求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常见的知识产权纠纷有 归属权纠纷。是指主体之间就谁是真正的知识产权人谁应该具有知识产权所发生的争议,如是单方知识产权人还是共同知识产权人等纠纷。 侵权纠纷。是指知识产权人与不特定第三人因侵权行为发生的争议,如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导致双方发生的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等合伺中各方当事人因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如受让方超越合同授权导致双方发生的纠纷。 行政纠纷。是指
    • 知识产权专利有何特征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20
      ⑴是一种无形财产 ⑵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⑶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⑷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⑸大部分专利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1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