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车辆人身损害赔偿怎样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36:12 423 人看过

道路交通肇事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起诉之前肇事车辆及司机扣留多久

交警可以扣留多久

1.一般情况为33天

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所以为33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

2.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即上述期限33天。

加上委托检验鉴定3天,重新检验鉴定20天,交警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2天,共计58天。

3.极特殊情况。20日没有完成对车辆的检验的,最长检验期限为60日。

此时扣留时间为73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6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

需要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需要重新检验(重新检验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超出了扣留期限怎么办

1.超出期限怎么办。车主或管理人首先应保存好扣车凭证,超过法定扣车期限后,可以书面函告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放行。

若不成的,则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书面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扣车辆有损坏的,可要求国家赔偿。

2.停车费应否收取。交警扣车产生的停车费国家有专门的行政拨款,不是车主要交的。

即便交通鉴定车主是全责,扣留在停车场产生的鉴定费、停车费、保管费也不用你交。如果他们硬要你交费才能放行属于违规收费。

3.强制缴纳停车费后怎么办

停车场无理由收取停车费,及时拨打110报警,一般110会协调交警部门和停车场,最后都能免费放行。

如果实在没办法,付费后保存好发票和收据,向交警部门及其上级投诉。

投诉如果没效果,可以进行向交警部门所在公安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将交警部门列为被申请人。

或者向交警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将其列为被告。但要将交警支队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停车场的发票和收据等整理好作为证据。

交警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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