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刑事诉讼中物证的完整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40:31 142 人看过

一、物证概述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表明证据是证实、标明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的所有事实。它包含了三层意思:1、证据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断;2、证据证明的是案件真实情况,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不能作为证据,故意歪曲案件真实情况,使司法人员对客观事实、案件真相产生误导的证据则是假的证据,是伪证;3、证据及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也包括被告人无罪的事实,既包括证明被告人罪重的事实,也包括证明被告人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证据反映的案件情况是客观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共规定了七种证据,物证是其中一种,物证当然具备证据的一般特点。同时物证作为七种证据的一种,它除了具备证据的上述一般特点外,还有其特殊性。物证是与犯罪相关联,能够证实案件情况和被告人情况的实物或者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二、完整的物证应包含三部分

物证是实物或者痕迹,但在刑事诉讼中物证不应仅仅是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实物或者痕迹本身。完整的物证应当包括三部分,一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一般表现为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二是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也是核心部分;三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一般表现为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移送它案物品清单(是其它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移送它案)、移交有关部门清单(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如淫秽物品等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保存处理)等。

上述三个组成部分构成完整的物证。上述三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证据的来源如果缺少了,证据的关联系,就必然缺乏,其证明力,就让人怀疑;实物或者痕迹本身(或照片),更是不可缺乏,缺乏了必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在实际操作中,该部分一般也不宜被忽视;物证的去向如果缺乏,必定影响对证据的质证、认证,影响物证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同样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三、把握物证的完整性的意义

明确理解,准确把握物证的完整性,对于侦查、提起公诉、审判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侦查一线的一些新手,就表现得不那么得心应手,发现作案工具或赃物后,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喜出望外,有时结果忘记了做提取笔录,导致公诉机关提出后无法补取,或虽能补取但因时过境迁,需要找人出差,耗费比较大的人力财力,有时作了提取笔录但在向公诉机关移送案件时,没有移送显示物证来源的材料,影响案件的顺利进展。物证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均随案移送,这是不会出现疏漏。若案件分案处理,物证成为其他案件的主要证据,需要随案移送,或物证已经发还受害人,或因物证特殊性需要移交有关部门保存处理,就会出现案件到了提起公诉或审判阶段,才发现缺少了物证照片,又重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经自己手出去的物证,去拍补照片,让对方出具显示物证去向的接受清单。对于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阶段,调查取证过程中,能够明确物证的完整性,把握好各个环节,向公诉机关移送完整的物证,从而确保审判的顺利进行。但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犯罪事实多,牵涉的物证种类多,数量大时,有时也不能保证所有物证的完整性,在办案过程中返工的现象也时常出现。只有明确完整物证的各个组成部分,才不易出现疏漏,避免返工。

同样对于案件在提起公诉阶段,公诉人若能够把握好物证的完整性,向法庭提供完整的证据,就可以保证指控犯罪任务的顺利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完整的刑事申诉的流程
    一、刑事申诉流程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1)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
    2023-02-23
    174人看过
  • 浅谈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保候审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取保候审的规定》),使取保候审制度得以完善,在实践中易于操作执行,而监视居住制度仍存在诸多模糊之处,运用中很难把握。本文试图对该制度加以探讨。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其手段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区域适当限制。它是一种强度界于取保候审和拘留之间的强制措施。世界上多数国家没有这一制度。只有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大陆法系中的少数国家有类似规定。在我国,1997年刑事诉讼法出台之前,也存在着存废之争,但最终刑事诉讼法仍将其保存下来。保存的主要理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介于取保候审和拘留之间的情况下,无从把握,特别是当前人口流动性强
    2023-06-11
    3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怎样理解证据三性?
    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是:1、客观性是指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的反映,其特征是具有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2、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关联;3、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的证据,其收集的方式或方法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认证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因网络引起的民事纠纷和计算机犯罪也不断增加。电子证据这一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对我国原有的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的区别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目前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电子证据主要有手机短信、电子邮件e-mail网上聊天等形式。相对于其他证据,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和无形性、内容的易破坏性和不安全性、多媒体性和复合性、易保存性和传输快捷性以及反复重现性。对
    2023-07-26
    415人看过
  • 法律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及其重要性
    法律明确规定了八种刑事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刑事非法证据的特点是什么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一)非法性。非法性是非法证据区别于合法证据的关键所在,是刑事非法证据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对证据的收集、保存、固定和审查以及表现形式等均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符合这些规定的,就是合法证据,不符合这些证据的就是非法证据。可见,所谓证据的非法性,指的就是证据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特性。非法证据都具有非法性,有的表现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强制性规定的特性,比如刑讯逼供。有的表现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一般性规定的特性,比如律师一个人调查取证。(二)关联性。非法证据的关联性也称
    2023-07-08
    450人看过
  • 借款诉讼起诉的完整指南
    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法院起诉离婚诉讼流程有哪些法院起诉离婚有以下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
    2023-07-05
    99人看过
  • 浅谈民事诉讼中偷拍私录视听资料的合法性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视听资料除了具有所有证据的共同属性之外,还具有如下特点:(一)视听资料具有物质依赖性。一方面视听资料的本质是一种信息,是借助于有形物质而存在的无形物质。它的形成以及对该证据的感知、了解都必须依靠一定的特定仪器和设备。记录、反映案件事实的声音、动作和数据资料并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载体(如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没有这些物质作为依托,可供人们视听的信息资料就会转瞬即逝,无法掌控。另一方面,判断视听资料的真伪,也需要专门的精密仪器才能识别。如声音、图像等音像资料作为证据使用时,没有录像机、电子计算机的检索系统,电子监测器等现代设备,无论多么生动的形象,真实可靠的内容也只能停留在磁盘和存储器内,不仅不能辨别其真伪,更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总之,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其制作、收集、审查与运用都将依赖于科学技术设备。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诉讼科技含量的提高,视
    2023-06-11
    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完整的刑事申诉的流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刑事申诉流程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
    • 证据需要具有完整性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1
      是指根据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的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来再现事件的本来面目。 根据足够的证据做出的裁判可能是公平的裁判证据,不要求完整性。但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需要通过证据链达到自己的证明目的,得到法院的支持,这就要求证据的完整性。
    • 2018年民事诉讼流程的完整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30
      一、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
    • 资料的条理性和完整性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1
      申请签证的材料,一定要完整,不要有遗忘。除了材料的完整性之外还应该注意的是材料的条理性。留学费用的来源及其证明问题要想得到留学澳大利亚的学生签证,你必须做到的是证明你有稳定可靠和足够的经济资助来源,使得你在澳留学期间,无需打工就可以维持一般水准的生活和支付所有的学费。如果你无法证明这一点,那么你的留学签证申请,基本上是得不到的。
    • 材料的完整性和条理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2
      申请签证的材料,一定要完整,不要有遗忘。除了材料的完整性之外还应该注意的是材料的条理性。留学费用的来源及其证明问题要想得到留学澳大利亚的学生签证,你必须做到的是证明你有稳定可靠和足够的经济资助来源,使得你在澳留学期间,无需打工就可以维持一般水准的生活和支付所有的学费。如果你无法证明这一点,那么你的留学签证申请,基本上是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