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可以中止破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一、司法机关对企业破产的裁量有时间规定吗
司法机关对企业破产的裁量没有时间规定。司法机关在自由裁量过程中,应当按照及时原则对破产宣告的时间作出裁决,具体时间没有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
5、确认破产财产;
6、支付破产费用;
7、清算结束后,登报声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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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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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和解能否终止?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4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结束前,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式。在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之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裁定中止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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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后能否解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等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司法权,依据法定程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及其程序。与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相一致,执行程序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实现个别清偿,与破产法所要实现的概括式公平清偿目的不符。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即使人民法院已经接受了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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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破产后,如何判断是否可以宣告破产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重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行为,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明显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管理人无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