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一般合同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7:14:58 157 人看过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是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1、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方案实施管理。

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7、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

8、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一般赡养义务人有哪些
    1、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一、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023-04-02
    424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一、物业服务人应该提供哪些服务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6)车辆秩序管理;(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二、物业服务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
    2023-04-20
    143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公开义务吗
    包含,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
    2023-02-14
    433人看过
  • 可以怎样解聘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有哪些责任?
    一、可以怎样解聘物业服务人1、如果是前期物业,如果当事人的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地方法规应当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联系开发商或者请房屋管理部门督促开发商打报告,并准备好物业使用说明资料,启动筹备业主大会的程序。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然要征询全体业主关于另聘或者续聘原物业企业的问题,到时候如果一半以上业主认为要另聘其他物业公司的,就可以了。2、如果目前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则应该要等到《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由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征询,征询内容和决定方式同上。3、如果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而且业委会也同意解除合同,并已经征询过全体业主,已经有一半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当给物业公司有一定时间做撤离的准备,也让新的物业公司有充分时间准备进驻当事人的小区。但是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的机会极少。4、如果业委会不同意解除合同,当事人又觉得一定要解除合同
    2023-06-21
    182人看过
  • 技术服务合同的效力,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效力签订技术协议效力为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义务有哪些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为:1.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人的合同义务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给付报酬。2.技术服务合同忠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单位空调维修合同范本应包括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双方约定的空调维修质量标准等。三、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纠纷
    2023-02-18
    38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乙方权利义务的补充
    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业时应避免对毗连物业使用人造成任何影响,包括:1、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凡不属乙方租用的区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区域做其他影响投资广场整体形象的事情,绝对禁止利用租用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周边室外做半成品分拣、临时堆物、垃圾堆放等。2、乙方因营业需要在非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做任何类型的广告宣传、粘贴散发或悬挂宣传物,进行较大规模的活动等均应当事先24小时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禁止。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丙方有权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区域做摄像、照相背景、临时营业场所或其他用途等。3、乙方营业所产生的噪声、油烟、气味等如对广场其他使用人造成影响,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暂停营业进行整改,此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责任。4、乙方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各种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对投资广场物业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损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一、房屋租赁
    2023-04-11
    469人看过
  • 业主与物业服务方有什么权利、义务,《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章明确了
    1、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与续约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业主解聘物业要提前60日书面通知,除非另外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期满前不同意续聘要提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除非另有约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2、物业服务方需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公开报告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3、
    2023-04-13
    147人看过
  •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一、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1、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2、物业服务包括如下几种: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几种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
    2023-05-17
    195人看过
  •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1.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2.服务的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3.合同解除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
    2023-04-12
    67人看过
  •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
    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此外,2000年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对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履行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也做了规定。而这里所讲的员工是指那些知道或者可能知道本单位商业秘密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离开企业一定期限内应当自觉履行竞业限制的合同规定。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目前由于市场竞争,人才的流动,带走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事不断发
    2023-06-09
    42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应承担的后合同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什么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终止1、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2、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4、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人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
    2023-07-29
    474人看过
  • 物业服务细则物业对业主及有哪些服务责任
    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应该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当物业公司不能履行物业合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内容采取重大措施时,应该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如公共设施的重大修缮,拆除等情况。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差,业主如何维权?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若物业服务差,业主可要求物业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业主还可向当地
    2023-07-22
    147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合同义务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吗
    物业服务人的合同义务是需要严格执行的。签订一份好的物业管理合同,才能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具体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看清楚了才签字。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建议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来参与案件的审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怎样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1、购房人将房款付清或办妥分期付款手续后,就要到房产商指定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2、带好下列证件:(1)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2)购房付款发票(3)身份证。(4)支付物业管理费。(5)区房地产管理处办理产权的收据。3、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
    2023-03-15
    73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员有义务保护业主人生安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业主跟物业的纠纷可以找社区吗业主跟物业的纠纷不可以找社区,可以找业主委员或房管局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
    2023-08-16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2
      物业的服务人员的主要义务是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要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改善生活品质,维护小区的秩序,不能损害业主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物业服务合同要如何签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包括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书面形式。
    •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规范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物业服务有前期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服务。
    • 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业主有哪些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30
      物业活动中的业主权利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九)
    • 合同义务有哪些一般条文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6
      首先,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义务产生的时间为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义务的来源是法律规定的,其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以及义务的附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