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22:26 424 人看过

1、解除合同的责任

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2、逾期付款的责任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3、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包括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同时,定作人变更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并因此使承揽人多支出费用的,应由定作人承担。

4、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责任

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如果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定作人应当负责更换、补齐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应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5、未如期接受工作成果的责任

定作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接受工作成果,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定作人除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对该工作成果所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如果该项工作成果是由运输部门代运的,定作人还应当赔偿承揽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规定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
    2023-06-09
    455人看过
  • 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
    一、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正确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如下: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二、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关于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以下几点:1.标的质量的责任。2.标的数量的责任。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三、承揽合同与雇佣
    2023-05-03
    373人看过
  • 违约赔偿责任范围:承揽合同责任分担
    第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第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第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第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
    2023-07-05
    404人看过
  •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范围及特征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需要注意什么1、不可抗力在实践中,运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
    2023-07-08
    295人看过
  • 承揽合同怎么约定承揽物
    1、加工承揽的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内容广泛,既有加工定作物的,也有完成一定劳动项目的。例如,修理车床就应在合同中写明修理的具体内容;如定作非标准通风机,就应写明委托制造通风机。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在这些条款中,质量技术条款应当引起特别重视。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因而对承揽方履行合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物品或完成工作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应在合同中规定的清楚、准确。标的物或项目执行一标准的,合同中应写明执行的标准名称、代号、编号。属于非标准的定作物,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或图纸资料。没有统一标准而有样品的,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封存样品,妥善保管。承揽方必须按照定作方要求的质量技术性能加工生产和完成工作胡项目。承揽方在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有不合理处,庆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为确保质量,定
    2023-08-18
    382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合同不能加重一方的责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因对方造成上述事故的,当然由对方承担责任,这个可以约定。相关法律知识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加工定作要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修理、复制在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修复完好的物品。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但他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4、承担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2023-06-14
    114人看过
  • 承揽合同财产侵权,承揽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承揽合作的期间内,承揽人难免会遭受到一些损失,尤其是财产损失方面。众所周知,承揽人和定作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互相合作,争取利益最大化。那么,承揽合同财产侵权,承揽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对这一财产纠纷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1、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023-03-01
    372人看过
  • 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一、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
    2023-06-17
    270人看过
  • 承揽合同违法吗
    一、承揽合同违法吗承揽合同违法实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不违法。《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三、承揽合同的终止1、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如前所述,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
    2023-04-30
    72人看过
  • 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如何认定承揽合同
    一、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安装合同是不是承揽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设备安装而签订的,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如何认定承揽合同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应当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这是他的主要义务。而定作人订立合同的主要目的,也是要取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承揽合同要完成一定工作,为完成这一工作,承揽人就必须提供一定的劳务,故而也属提供劳务的合同。但是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并非仅仅是为了获得承揽人提供劳务的过程,而是为了获得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一般是定作人基于对承揽人的能力、条件等的信任
    2023-04-18
    491人看过
  •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
    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的,另一方违约的,违约责任不适用另一方。违约方一般按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一、物业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怎么办1、物业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在发生违约责任的时候协商确定的内容来执行,或者按实际损失进行确定。物业公司违约合同规定是可以在合同内容当中约定一下双方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况的时候,应当支付的具体违约金的金额,物业合同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
    2023-03-15
    124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定做人违约后果
    一、加工承揽合同定做人违约后果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怎么办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按违约程度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最大的不
    2023-06-15
    281人看过
  • 承揽合同完成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质量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工作成果应当符合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的,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难以确定质量标准的,工作成果应当具备其通常使用效用,如果不具备,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因可以有多方面,如承揽人偷工减料,以
    2023-06-05
    469人看过
  • 共同承揽人及受让人如何承担责任?
    共同承揽人的责任承担是: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共同承揽人的最基本义务都有哪些合同共同承揽人的义务是:1、共同承揽人负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的义务;2、提供材料的义务,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3、通知义务;4、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2023-08-11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承揽人违反承揽合同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无论是承揽人还是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承揽人的违约责任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该工作成果的,应当偿付违约金。②承揽人迟延交付工作成果,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承揽人偿付违约金后,还应继续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③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
    • 如果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有哪些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
      【承揽合同知识】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哪些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
    •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收取承揽人的违反劳动合同法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信得过对方,可以;信不过,协商双方通意,单方提出未经另一方同意就不合法。
    • 承揽人能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1、不能完成工作或不能交付的责任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偿付违约金。 2、迟延交付的责任承揽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承揽人偿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 3、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
    • 如何承担共同承揽人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对全部工作承揽向定作人负责。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