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1:12:40 194 人看过

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必须列入的事项或条款。一般包括这些:

1、保险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等。明确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是履行保险合同的前提。合同订立后.有关保险费的请求支付、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危险发生原因的调查、保险金的给付等事项,无不与当事人及其住所有关。此外,如果因为合同的履行引发保险合同纠纷,那么合同主体的姓名和住所对诉讼管辖、法律适用及文书的送达等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保险合同中还应载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在人身保险中,对被保险人除姓名和住所外.还须载明其性别、年龄、职业等。

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在财产保险中,是各种财产本身或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在人身保险中,则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不同的保险标的,面临的危险的种类、性质和程度是不同的,所适用的保险费率也有差别,许多险种就是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划分而设计的。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般都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保险责任明确的是,由于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通常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责任免除是对风险责任的限制,约定了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不负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范围。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关系到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保险事故范围,在保险合同中有专门的责任条款,具体内容因保险险种不同而有异。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不承担的风险项目,通常都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示。责任免除条款是保险人不予承担责任的事项。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在合同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仅要明确记载其姓名、住所,还要记载性别和准确年龄;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期间是保险责任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的期间,是确定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客观依据,也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期间因险种不同而不同: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的保险期间都比较长,一般为数年,甚至终身;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及团体人身保险一般保险期间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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