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9:21:49 425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则,债权人能够将合同的权益全部或者局部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并非一切的合同权益都能够转让,包括以下限制性标准: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按照法律规则不得转让。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

这种债权是指依据合同权益的性质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作才干完成合同目的的权益,假如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作变卦。通常,有两种:

①具有个人属性、人身信任关系而必需由特定人受领的债权,例如因代培、雇佣、演出合同等产生的债权;

②以特定的债权人为根底设定的合同权益,例如收取复利系银行特有的债权权益;

③从权益,例如因担保而产生的权益,从权益不得与主权益相别离而单独转让。

2、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情形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对权益的转让作出特别的商定,制止债权人将权益转让给第三人。这种商定只需是当事人真实意义的表示,同时不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那么对当事人就有法律的效能。债权人应当恪守该商定不得再将权益转让给别人,否则其行为构成违约。

但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特别商定,不能对立好心的第三人。假如债权人不恪守商定,将权益转让给了第三人,使第三人在不知实情的状况下承受了转让的权益,该转让行为就有效,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转让行为形成债务人利益损伤的,原债权人应当承当违约义务。

3、按照法律规则不得转让情形

这种情形是指法律明白规则不得转让的债权。如私人珍藏的文物其一切权受国度的法律维护,其一切权的转移必需严厉恪守国度法律的规则,转移的渠道要受法律的限制。因而,公民违背文物法的有关规则,将文物买卖合同中的权益转让给外国人的,其转让一切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合同中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范围
    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的规定有:转让债务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而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转让的债权债务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债权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当事人;2、涉及债权债务转让的要求不同。债务人转让债务需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二、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
    2023-03-20
    10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范围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是:1、如果是关于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则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是关于股权协议的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0
    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原公司债务承担范围是
    公司的债务跟股东个人没有关系,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那么,当股权转让之后,新股东在受让股权的同时,也就相应的继承了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原股东仍然需要承担公司债务。比如一人公司转让后并不能免除原股东承担债务的义务,或者原股东在转让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律师补充:公司亏损,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
    2023-05-06
    418人看过
  • 怎样判断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能够不负清偿责任。一、钱借出去当事人死了怎么办借款人死后,生前债务由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父债子还有根据吗?父债子偿并无法律依据。个人债务应由个人偿还,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2023-06-23
    154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债权;2、如果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
    2023-07-22
    482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这二者是否都能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呢?我们认为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原因如下:首先,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其次,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国家都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4条规定:“第四章所赋予的权利(精神权利)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
    2023-04-27
    426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的监管与规范
    该内容主要讲述了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债权人转让权利,则受让人可以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同时,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在债务人转移义务时,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并且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法规,以下债权不得转让: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二、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五、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
    2023-10-07
    255人看过
  • 在建工程转让的范围
    一、在建工程转让的范围(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特别提示: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系毛地出让模式下与出让合同一并签署的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这两份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一并转移,这是基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直接规定。而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如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抵押借款合同、预售合同等,法律并未规定这些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随土地使用权转让一并转移。净地出让模式下,出让合同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合归为一份出让合同。(三)土地现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特别提示:(一)地上建筑等系由各种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经施工建设而成,这些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在在建工程转让时并非已当然归转让方所有,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已属于转让方所有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也未必均在现场并成为地上建筑的一部分,但在建工程转让的是现场现状的地上物,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023-06-07
    342人看过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1、剥离前已受清偿。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3、真债权假合同。一、抵押权设立与实现的条件是什么?抵押权的设立条件有:抵押人具备主体资格,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为产权纠纷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物的价值应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必须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以下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一方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合同支付超过约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扣押抵押物,抵押物的价值可以优先考虑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
    2023-03-31
    9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通知到达债务人且知悉内容时,生效条件是:1、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必须通知债务人;5、必须遵守一定程序。生效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人为同一人,也可以出现不一致的情形。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
    2023-08-09
    438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包括范围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八、股权变动的公司
    2023-04-27
    34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债权转让的标的是属于权利,是指实现债权的相关权利,并不是具体的财物,债权的实现是具有一定期待性的,并不一定能实现债权,在债务人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不一定能追回债权,所以债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债权转让合同能撤销吗债权转让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但如果受让人同意撤销的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债权转让要注意限制条件,存在下列情况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
    2023-07-01
    493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怎么转让,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一、民法典抵押权怎么转让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转让时,需要连带抵押担保的债权同时转让,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
    2023-04-19
    479人看过
  • 房地产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的范围包括什么
    房地产合同债权的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转移时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否则债务转移不能有效。债务转移后,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第三人对债务所设定的保证及抵押,在债务转移时失效。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闫某某。委托代理人韩某。原审被告王某某。原审第三人闫某。委托代理人鹿某某。上诉人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09)鼓民一初字第18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9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上诉人闫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韩某、原审被告王某某、原审第三人闫某的委托代理人鹿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24日,闫某某
    2023-07-21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的范围和生效条件,债权转让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0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不得按照债权的性质转让;(2)不得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转让;(3)不得按照法律规定转让。当事人同意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 关于法律:债权转让债权的转让范围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31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如下: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目标。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二、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虽然债权作为法锁的概念已经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化。如果债务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就会出现新的合同关系,而不是转让性质。 债务内容的变化包括
    • 债权转让有哪些条件债权转让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转让债权。例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达成企业间借款协议,某甲单位向某乙单位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2年,收取高额年息 某甲收取一年利息后,
    • 债权转让范围与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5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 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