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行为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4:45:21 196 人看过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

票据行为有哪些例外方面

票据行为无因性的含义

我国票据法理论基本上继受了德国、日本以及地区票据法理论关于票据无因性的解释,认为所谓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并不是指票据行为的发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关系,而是指票据行为成立以后,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包括原因关系,资金关系,预约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也就是说,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对已经成立的票据行为的效力并不产生影响。行为人一旦将其意思表示,在票据上进行书面的法定记载,并将其交付给相对人,票据行为即告成立,其基础关系(比如买卖、消费、借贷等)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则在所不问。因而,凡持有票据者,无须证明其取的票据的原因是否是合法的,票据上签章之人对善意的持票人,都应依据票据的文义承担票据责任。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的确立,可以很好地保护善意的持票人,维护交易的安全。

票据关系与其原因关系虽各自独立但又相互牵连。

首先,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相分离。票据是无因证券,一经签发,就产生了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与票据的原因相分离,即无论原因关系有效与否,对于票据权利的效力不发生影响。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原因关系的无效或缺陷,不影响已发行流通的票据的效力,即票据发行或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即可产生有效的票据关系,即使票据的原因关系存在着缺陷,或被解除,或被撤销,但票据关系仍然有效;

(2)票据债权人行使权利时,无需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一般只以合法持有票据为必要条件;

(3)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原因关系的无效或缺陷等事由来对抗非直接当事人的善意持票人。票据关系独立于原因关系,此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票据的流通,保护合法持有人的票据权利的实现,这就是票据法理论上所称的票据的无因性。正是由于票据这种无因的性质,才使得票据权利的转让与民法上一般财产权利的转让有所不同,民法上一般财产权利的转让应当以通知债务人为要件,而票据权利的转让则是依背书或直接交付的方式即可,无需通知债务人。此外,一般财产权利转让后,新权利人通常要承受原权利人在权利上的瑕疵,债务人对原权利人所能行使的抗辩对新权利人也可以行使。而票据权利转让后,原则上新的持票人不承受前手在票据上的瑕疵。由于票据权利转让的这种特点,才使票据更易于流通,为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其次,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又存在着联系,即牵连关系,具体表现在:

(1)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债务人可以用原因关系对抗票据关系;

(2)无对价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能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票据债务人可以与其前手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向其行使抗辩;

(3)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即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或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仍取得票据的,票据债务人对前手的原因关系的抗辩可以延续对抗此种知情持票人;

(4)为了清偿债务而交付票据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不履行,原债务不消灭;

(5)票据上的请求权如因时效而消灭,并不意味着原因关系消灭,可依民法上的关系予以请求。

票据法中这种牵连关系的规定,就是票据无因性的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责任相关文章
  • 汇票中的票据行为包括了哪些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被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无需出票人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好的,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汇票的
    2023-04-21
    138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
    2023-02-28
    466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
    2023-06-14
    246人看过
  • 附属票据行为包括哪些
    一、附属票据行为包括哪些附属票据行为包括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和保付等。附属票据行为有效成立的前提是基本票据行为的有效。所以附属票据行为与基本票据行为具有牵连性。二、汇票票据行为有哪些1、出票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担保证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2、提示提示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3、承兑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4、付款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注销后
    2023-06-06
    66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种类
    一、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种类广义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二、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票据法在性质上属于商法,票据行为则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特征相比,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票据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据的安全流通。(2)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这是票据要式性的具体表现。票据文义直接决定票据的权利和票据义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我国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无因性。无因性是指
    2023-06-06
    127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附属的票据行为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是以出票为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据上所做的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签发票据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所以它是创立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根据基本行为产生的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据行为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票据
    2023-04-17
    370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因违反票据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必须履行票据所载的义务,包括支付票款和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如果票据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票据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的形式包括追索权、偿还... 更多>

    #票据责任
    相关咨询
    • 票据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因票据种类不同,票据行为也不完全相同。常见的票据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出票 出票又称发票,是指票据创立和交付行为,即出票人依法定格式制作票据,并交付收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01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4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1.要式性; 2.无因性; 3.文义性; 4.独立性。
    • 票据行为具体包括哪些种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票据行为包括哪些?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 出票行为有效
    • 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4
      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包括牌艰苦行为人的票据能力和意思能力。 1、票据能力 (1)自然人的票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法人的票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须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赌债、贩毒。 (1)以欺诈、胁迫手段从事的票据行为。《票据法》第12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重大误解或者显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