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9:44:51 479 人看过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不公平无效;

2、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未提醒对方注意并详细说明;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免责条款应该怎样写

合同免责条款应该这样写:

1、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这个意思必须明确真实。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

2、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的意思表达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来表达的,意思表达一致应该表现为协商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与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并在缔约生效前由对方接受;

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订立合同时使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字体等特殊标志,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义务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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