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5:03:27 155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第32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即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受让人成为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然不能马上就享有股东的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后开始享受股东权利。在实践中,有的出让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使得受让人的相关权益遭到损害。因此,笔者认为,在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要约定好股东变更的时间节点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加大其违约成本,督促出让方能够按时办理手续。

一、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和部分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股权是受让方在股权转让中的的核心目的,为了确保受让人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自身的权益,则需要对该股权进行尽职调查,以确认以只有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股权瑕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股权为该股东与第三人共有;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情形,这些瑕疵都将影响转让股权的质量和价值,进而将会影响受让方是否将继续受让该股权。

三、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因此,笔者认为,受让方可以在受让目标公司的股份时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4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变更相关文章
  • 银行股东的发起及变更风险
    首先,发起股东资质不符的风险。互联网络银行的股东主体资格,可参照银监会要求民营资本入股银行时,应选择持续经营良好的主体以自有资金入股,避免代持的要求;对于发起企业的主要控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求试办民营银行的终极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者,应为中国公民不得持有绿卡(外国永久居留权),并且资金可追溯。此外,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互联网银行的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应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且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一定比例。银行的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引发逐利带来的风险。目前我国首家上线的微众银行单一股东比例上限调为30%,但对于互联网银行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如何宽限还应予以具体规定。其次,股东变更不合规的风险。2015年1月,AA国际和BB集团宣称,证实其接温州民商银行筹备组邀请,拟出资不超过2亿元
    2023-04-24
    196人看过
  • 地址异常能否做股权变更吗,股权变更的法律规定
    一、地址异常能否做股权变更吗不可以的,公司地址异常之后要先原地址解除异常或者先变更地址,把地址异常解除后才可以做公司的其它信息变更。二、股权变更的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
    2023-06-16
    497人看过
  • 股东变更的风险分析是怎样的?
    (一)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股权转让风险及防范措施1、风险根据公司法原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取得股东资格一般无异议,但其取得的股权应属于不完整股权,该类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如不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关对外转让限制性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如符合前述规定,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2、防范措施针对该类股东股权转让风险,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注明该股权的真实情况并且不能违反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关对外转让限制性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对未出资部分,在实际转让作价时应予以考虑。(二)瑕疵出资股权转让风险及防范措施1、风险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
    2023-05-02
    39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未变更有什么风险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争议也非常多,故建议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完所有的变更要求后,一个股权转让行为才算完全、彻底。一、不进行工商变更的股权有法律效力吗?只要依法受让了股权或者履行了出资义务,就可以确认股东身份,工商变更登记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但工商变更登记属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以工商登记的信息认可股东,如果原股东因诉讼,其股权被查封的,可能导致受让方无法取得股权。二、隐名股东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吗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可以由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2023-04-04
    386人看过
  • 股权置换(交叉持股)中的法律风险
    交叉持股容易发生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使企业产权模糊化,难以形成实际控股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取代公司所有者,形成内部人控制;关联公司可能会受到大股东或控股集团意志的损害,在商业机会上、分配利润上,小股东都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从而激发股东矛盾。因此,可考虑通过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有关机构(三会)的表决,对投资的限额进行限制,从而加强对关联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管和控制,对表决权的保护。股权置换的方式实践中有三种方式,即股权置换、股权加资产置换或股权加现金置换。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影响1、股权结构和股东大会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互匹配,大股东就有动力去向经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手中掌握的是廉价投票权,它既无压力也无
    2023-04-11
    65人看过
  • 股东股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更改或变更股东股权。需要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受了以后开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授予条件的,工作人员在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应补正所需要的材料。受理成功后,应去工商局审查相关材料并出具文书证明。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
    2023-07-01
    395人看过
  •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时的债务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
    2023-06-01
    372人看过
  • 出资不规范的法律风险:股东需知的法律变动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2、未完全履行,又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3、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方式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
    2023-07-10
    33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风险和法律法规
    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风险及管控有:1、股东资格丧失的风险,受让方一般可通过事先核查出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进行管控;2、转让主体资格限制的风险,转让时,双方可通过细读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确认限制条件,避免主体不适格情况;3、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法律风险及管控。股权转让协议风险该如何防范?1、签订风险的防范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23-08-12
    471人看过
  • 企业股权期权法律风险防范
    一、风险表现1、这是此类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般由于员工对我国公司法等法律不甚了解,因此认为双方签订协议就认可了自己的股东身份。我国法律以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为确认股东出资人地位的法定依据,如果工商登记资料中没有记载则不认可其所谓的股东地位。如果发生纠纷则需要提出股权确认诉讼来由法院认可出资股东地位。这类诉讼需要提供原公司其他股东认可出资的证据,因此难度较大。如果无法确认股东地位,只能以收益分红权来要求给予补偿。2、人们常混淆了公司与公司股东出资人两个概念,认为实际操作人都是同样的,就具有同等权利,但其实不然。股权期权等属于股东的财产权,而非公司的财产,进行股权期权激励应以股东名义作出。反之,公司擅自作出给予股权期权的决定本身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3、如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员工则没有取得公司股东出资人的合法地位,但并不代表约定的股权期权激励就是无效的。如果该激励是以公司股东出资人的名义作出,
    2023-03-15
    181人看过
  • 公司股权变更后多久可再次变更,股东的法律地位
    一、公司股权变更后多久可再次变更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后再次变更,法律没有限制,完全是股东和公司自由决定。股东变更的流程: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
    2023-06-16
    332人看过
  • 股权众筹分类及法律风险
    一、股权可以众筹吗可以众筹。二、股权众筹的定义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三、股权众筹分类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无担保股权众筹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有担保股权众筹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四、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1、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
    2023-04-14
    281人看过
  • 降低股权众筹风险的法律途径
    首先,对刑法中的“非法集资罪”进行反思。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股权众筹的起步阶段,为适应客观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有必要对非法集资罪进行重新思考(1)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对象往往是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和社会公众、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只要客体不受侵害,通过货币资金以外的正当生产经营渠道筹集资金,应当是合理的筹资行为。股权众筹是建立在企业或项目基础上的相对开放的投融资平台。募集资金的用途也是用于生产经营,而不是资本再生投资。非法集资罪的设置对规范我国资本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挤压了民间金融的合理空间。私人生产生活中有大量的资金需求,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无法满足。因此,在信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达成协议来借贷或投资融资。只要不损害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管理的公共利益,刑法就不应过多干预。因此,从效果上看,应当缩小非法集资犯罪的范围,按照民事纠纷的方式解决合意行为引发的风险和纠纷
    2023-05-07
    2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其面临的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其可能会顺应市场要求即时变更劳动合同,此时一定要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取得劳动者的理解和认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协商的过程要做到书面化,包括向劳动者送达变更意见书,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理由、答复期限、要求劳动者予以书面答复及逾期未答复的后果等。即时协商变更可能出现的结果主要有:1、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是最理想的结果;2、劳动者未予明确答复,但服从了用人单位的安排,可以认定为劳动者以其行为表明已经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
    2023-03-05
    21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变更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 更多>

    #股权变更
    相关咨询
    • 股权变更变更后如何避免债权担保风险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0
      股权转让的本意,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标的公司(丙方)的股份的行为。丙方在股权转让前就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后仍旧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前后不同的只是换了老板罢了。 所以,在完成全部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承担以前发生的债务,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股权转让合同上若没有对转让前债务承担的特别说明,那么债务是由标的公司(丙方)承担。 相反,受让方若要规避股权转让前的债务风险,那么就要在转让前尽可能详细地
    • 如何防范股东变更风险公司变更股东风险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防范可以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 2、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 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 5、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 6、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一、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您目前仅仅是法定代表人登记,却没有代表公司行使职权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的。所以即便除了问题,在职权行使的问题上应该明确的。 二、关于法律风险: (1)在民
    • 股东变更的风险分析的办法主要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8
      根据公司法原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取得股东资格一般无异议,但其取得的股权应属于不完整股权,该类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如不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关对外转让限制性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如符合前述规定,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有什么风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5
      你与受让人是否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没有签订,那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没有进行股权转让。如果你们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约定的变更登记的义务,那么说明受让人未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从对外效力来说,你依旧是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你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因你是委托代理公司进行的公司注册,那么肯定存在登记成立后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该行为成立,那么你有可能涉嫌犯罪,另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