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侵害侵权人属于民事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5:23:56 110 人看过

行为人停止对他人的侵害属于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商标侵权中的停止侵害有哪些情况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民事侵权赔偿属于侵权之诉吗
    财产损害赔偿可能是侵权诉讼、违约诉讼或其他原因。具体参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是第一部分人格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三部分物权纠纷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法典民事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民法典民事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实际受到的伤害和侵权人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三部分,物权纠纷五、物权保护纠纷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九、占有保护纠纷62、占有物返还纠纷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2023-08-09
    329人看过
  • 人身攻击属于民事侵权吗
    人身攻击是属于侵权行为的,该行为可能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或者其他人格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一、无辜骂人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无辜骂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二、民法典规定外号侵犯了哪些权利给他人起外号算侵犯人格权益,构成了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
    2023-06-25
    481人看过
  • 属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有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如下: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
    2023-08-10
    108人看过
  • 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英美法中称为jointandseveralliability,即所有加害人承担共同的和单独的责任。通常理解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侵权主体都有义务就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也可以要求所有的加害人或任何一个加害人赔偿全部损失。如果受害人仅仅起诉其中的一个加害人,是否意味着受害人免除了其他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哪?受害人是否有权免除其他人的责任哪?首先,受害人提出要求其中一个侵权人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了其他人的责任,因为在连带责任中,任何侵权人都负有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而受害人为了自己的权利的顺利实现(如有的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有的加害人下落不明等),是有这种选择权的,不能片面理解为放弃对其他人的赔偿责任,当然这种选择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当事人选择错误,根据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不能再起诉其他加害人。其次,受害人无权免除其
    2023-06-07
    309人看过
  • 停止侵害采光权
    采光权《民法典》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民法典》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受案法院通常考虑如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
    2023-05-04
    444人看过
  •  侵犯病人隐私权是否属于民事责任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同时,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列举了六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等。因此,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每个人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
    2024-06-20
    442人看过
  • 民事责任如何规定侵害人格权
    侵害人格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依法责令侵权人消除不良影响并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以挽回受害人所受的损害。承担侵害人身权民事责任的方式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2023-07-15
    269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以及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构成
    一、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某些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侵权损害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以上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的。二、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构成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构成如下:1.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支配行为人从事违法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2.违法行为: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也必须以当事人违反法定义务或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实施了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为构成要件。3.损害事实:侵害人身权的损害事实是构成人身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某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并造成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损害的客观事实,人身侵权责任只在有违法行为侵害了人身权并且造成了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2023-04-12
    374人看过
  • 停止侵害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
    一、停止侵害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停止侵害是侵权责任方式的一种,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纠纷中,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方式的种类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不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不可以合并适用。二、生命权纠纷是不是侵权纠纷生命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侵权纠纷包括侵犯财产权纠纷和人身权纠纷,人身权纠纷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
    2024-01-19
    361人看过
  • 医疗诈骗属于侵权责任吗?
    一、医疗诈骗属于侵权责任吗?医疗诈骗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不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医疗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会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遭遇医疗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追回赃款赃物,并且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民事侵权行为构成包括哪些?1、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
    2024-01-31
    438人看过
  • 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属于侵权责任范围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学校被传染学校有责任吗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解决的方法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
    2023-07-31
    220人看过
  • 侵犯商标专用权属于刑事责任吗
    侵犯商标情节严重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告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一、同行恶性竞争是违法吗违法。因为恶意竞争往往是对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破坏,所以恶意竞争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恶意竞争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恶意竞争的主要行为表现如下:1、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冒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商品,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行贿交易关联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的方式,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是的优势,对其他竞争者造成不利影响。3、通过欺骗、欺诈、虚假宣传等的方式骗取消费者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4、通过盗窃、贿赂等方式骗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利用商业机密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5、通过垄断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不能参考正常竞争的行为。二、商标持有人和生产厂家不是一个公司可以么商标持有人和生
    2023-02-28
    109人看过
  • 单位侵权属于工伤责任吗
    单位一般是会承担侵权责任和工伤责任的。《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一、雇主受伤雇主有没有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受雇人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受雇人和雇主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雇主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雇人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
    2023-02-19
    44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校园暴力属于侵权责任吗
    一、民法典中校园暴力属于侵权责任吗校园暴力属于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伤情况请求侵权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负有监管义务的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二、过错侵权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意思是:原告需要同时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原告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
    2024-01-29
    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停止侵害作为民事侵权行为有没有法律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0
      法律分析 行为人停止对他人的侵害属于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停止侵害民事行为能定在民事责任范围内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停止侵害属于民事责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
    • 2022年有哪些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
    • 侵权责任法中怎么规定停止侵害请求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1
      根据《》第21条规定:“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对于有侵权责任的一般是会受到一定的侵权责任法的处罚。法律中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著作权侵权善意侵权人需要停止侵害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7
      生活中,只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需要停止侵害,对于善意的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时,只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不需要承担其他的民事责任,认定著作权侵权,要有损害的事实存在,侵权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