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2 17:23:09 290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判定劳动者和雇主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采用以下几项关键性的凭证或情形予以确定:

工资支付凭据:

此举涵盖单位向员工所发放的工资流水、工资清单等资料,甚至包含通过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其他私人账户进行工资发放的相关记录。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若雇主已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参保证明便可作为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身份证明文件:

例如由用人单位颁发的工作牌、工作证等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招用记录:

劳动者所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招用材料。

考勤记录:

包括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的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等。

微信群等通讯记录:

倘若用人单位通过微信群等通讯工具对劳动者进行管理,那么相关的通讯记录亦可作为有效的证据。

其他劳动者证言:

来自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用于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如何认定劳动工资纠纷

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当然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认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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